工作方案

时间:2020-10-27 21:43:23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精选工作方案模板锦集七篇

  为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常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具有内容条理清楚、步骤清晰的特点。那么你有了解过方案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工作方案7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精选工作方案模板锦集七篇

工作方案 篇1

  一、指导思想

  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进一步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以重要事项为监督重点的监督管理机制,更好地落实出资人职责,提升企业风险防控能力,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二、主要目标

  实现市属监管企业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外派监事会的全覆盖,完善外派监事会工作制度,规范外派监事会工作人员的行为,健全外派监事会年度考核机制,实施对监管企业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重大项目、财务活动及企业负责人经营管理行为的有效监督。

  三、实施步骤

  按照市国资委外派监事会工作年度计划安排,各监管企业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外派监事会工作的展开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6月-7月底)调研准备阶段。各监管企业以现场推进会试点企业为基本模式,结合企业自身实际,对目前集团层面涉及监事会的工作职能进行梳理;按照一个监事会可同时监管3-5户企业的要求,对所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按照体量、业务、区域等进行分类;通过学习调研等方式,初步拟定监事会工作规则、人员守则,运行机制等相关规章制度,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外派监事会开展做好基础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7月底-8月底)监事会派驻阶段。各监管企业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完成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外派监事会的派驻工作。企业集团层面须设立监事会工作管理部门(或与其他部门合署),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各外派监事会人员一般由3-5人组成,外派监事须具备履职能力。

  第三阶段:(8月底–年底)监事会运作阶段。监事会工作管理部门完成外派监事会工作流程的制订,做好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外派监事会的协调沟通工作;各外派监事会按照规范化、格式化及文本化的要求,探索外派监事会的运作模式和议事方式,对企业重大项目、财务活动及企业负责人的经营管理行为实施有效监督,做到基础台账齐全、档案资料完整。

  四、工作要求

  (一)各监管企业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外派监事会工作的重要性,把此项工作纳入企业重要的议事日程,要按照《方案》要求的时间节点,扎实做好工作推进。

  (二)各监管企业选派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外派监事会工作人员要具备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专业能力,熟悉企业相关业务;职工监事要了解掌握企业的基本情况,具有一定的文化能力和知识水平。

  (三)各监管企业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要积极支持和配合外派监事会工作,全面落实外派监事会的知情权,企业重要会议必须请监事会参加,重要信息要及时抄送监事会,重大事项要及时向监事会通报,要自觉接受和配合监事会的监督检查。

  (四)各外派监事会要加强学习,提高水平,切实加强自身建设,改进工作作风,严格遵守监事人员行为守则,强化自身约束,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保持外派监事会的客观性和独立性。

工作方案 篇2

  为贯彻落实省、市供销社有关基层组织建设要求,扭转我县基层供销社薄弱现状,增强基层供销社活力和服务功能,充分发挥供销社在服务“三农”和繁荣农村市场的作用,根据市供合字【20xx】4号文件精神和《县供销社振兴发展规划20xx-2020》,结合我县供销社系统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建设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这个中心,坚持为农服务宗旨,坚持开放办社、整合资源的方针,努力改变基层供销社的薄弱现状,不断提升为农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目标任务

  1、恢复新建基层供销社。

  整合原供销社资源,新建重组城区供销社,并按省级标准化建设要求实施,争取达到省社要求。

  重建供销社(中心社)。将原、木兰供销社整合,初步恢复原供销社组织结构。

  2、领办、创办专业合作社和建设示范社。

  在城区及乡挂点村领办白莲、水稻专业合作社2个,并按标准化建设。

  向上申报县水稻专业合作社为省级示范社,按省级标准社建设,年内通过验收。

  3、新建综合服务社。

  在现有村级农资连锁加盟店基础上,建设10个高标准的村级综合服务社,分别将10个点综合改造。

  4、网络延伸。

  农资:在现有网络基础上,在边远较大自然村增设加盟店,具体为。

  再生资源:在现有网络基础上,结合农村清洁工程,增加新农村建设点回收店共26个。

  烟花爆竹:在现有网络基础上,新增级连锁店。

  三、建设内容和标准

  1、新建的基层供销社达到:有工商登记注册、有组织机构和人员、有办公场所、有连锁服务网店、有供销社统一网络标识、有健全的管理制度、有一定经济效益。

  2、领办的专业合作社组织规范,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较大的带动和影响力。

  3、网络建设标准高、要求严,按省、市供销社有关标准实施。

  四、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县社成立基层组织建设领导小组,县社主任任组长,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为成员,具体抓落实。

  2、落实责任。今年各项任务按类和属地由公司经理和基层供销社主任分别承担,并按省市供销社建设要求标准组织实施。

  3、检查考核。一、二季度为实施筹备组织阶段,三、四季度为重点实施阶段,县社将组织人员分期按目标完成进度,进行检查,对完成工作任务进展滞后者,给予通报和一定经济处罚,按时完成任务的给予奖励。

工作方案 篇3

  今年中秋节恰逢国庆期间,同时将喜迎建国60周年大庆。我县将迎来最长的国庆黄金周假日,旅游观光游客较为集中,食品消费需求大,对食品质量安全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全面做好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和广大游客过一个安全放心、欢乐祥和的假日,向国庆60周年献礼,特制定本方案。

  指导思想

  继续发扬暑期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精神,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为契机,以食品质量安全年活动为载体,以确保“两节”期间食品安全为目标,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扎实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加强食品安全预警和监测分析,做好高风险食品的检验检测,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管体系,让全县人民过一个安全放心、欢乐祥和的假期。

  工作目标

  国庆、中秋期间,采取特殊监管措施,建立健全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监控体系,加强蔬菜、牛奶、熟食肉制品、饮料、糕点等高风险食品的安全预警和监测。认真落实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法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严格把好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各关键节点。针对重点部位、重点品种、重点环节,全面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食品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强化对宾、疗、招等重点单位、旅游景区周边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及各类中小学校、托幼园所食品安全的严密监管,重点加强小作坊、小餐饮、小商店、农贸市场的整治和规范,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努力实现“安全放心、欢乐祥和”的安全保障目标。

  工作重点和措施

  (一)强化食品生产源头监管,全面推进按标生产。一是农牧水产、林业等部门要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全面落实农产品生产基地的日常管理制度,督促各企业(基地)做好生产记录。强化农业投入品经销和使用的监管,深入开展农药、兽药和渔业投入品的专项整治行动,落实蔬菜、水果、生猪等主要农、林、畜、水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追溯制度,抓好生产基地周边环境的监测,保证产地环境符合农产品安全生产技术要求。要加强日常巡查,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二是质监部门要突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的监管。重点加强食品添加剂使用的规范化管理,统一企业建档内容和食品添加剂备案登记管理,督促企业严把生产关键控制点,确保生产工艺符合质量安全的有关要求,重点加强月饼、饮料、熟食肉制品等节令食品的质量安全监管,确保合格食品出厂销售。继续做好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整顿和规范工作。要采取签订质量承诺书,限制销售区域的办法,加强小作坊的日常监管,督导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完善生产设施,健全质量管理制度,提升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特别要做好糕点、熟食肉制品、海产品等小作坊的整治和监管工作。

  (二)深化食品市场准入管理,规范食品市场秩序。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食品市场准入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严把市场准入关。一是质监、工商、卫生等部门要加强28类食品的质量安全监管。加大对假冒伪劣、过期食品和没有QS标识28类食品的查处和打击力度,追溯不合格食品生产源头,进一步净化食品市场消费环境。二是农牧水产、质监、工商、卫生、商务等部门要全力抓好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继续巩固蔬菜、生猪产品、豆制品等主要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突出抓好批发环节的关键控制点,严格落实进货台帐、索证索票等制度,加大检测密度和频率,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三)规范食品企业经营行为,净化食品流通消费环境。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企业诚信和自律制度建设,强化对企业的日常巡查和监管,进一步规范食品企业经营行为,净化食品市场消费环境。一是工商部门要督促各食品经营企业落实好流通领域食品进货查验、进货登记、索证索票、不合格食品退市等各项制度。加大流通领域的巡查和日常监管力度,帮助企业建立内部质量安全管理机制,全面落实企业自律制度。二是工商、商务等部门要大力规范农贸市场和农村集市食品经营行为。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市场创建活动,强化经营者质量安全意识,建立经营者的诚信档案,做好生鲜易腐食品的保洁经营工作,全面提升质量安全水平。三是商务、农牧水产等部门要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厂日常监管。严把生猪入场关,做好生猪屠宰全过程的跟班检疫,严格落实“瘦肉精”、“莱克多巴胺”等抽检频次和密度,严格落实病害肉无害化处理制度,严防病害肉和注水肉上市销售,净化肉类市场,确保肉类市场规范有序。四是卫生部门要加强餐饮企业和集体食堂的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原料进货查验、进货台帐、索证索票等各项溯源制度,加强对餐饮单位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培训,完善百人以上集体就餐提前申报制度,加强现场监管。强化对休疗院所、中小学校、幼儿园、社区、建筑工地、乡村旅游点等集体就餐环境的卫生监管,严防集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加强对县城区小餐馆、小食堂、户外餐饮点的日常管理,采取积极有效地措施,逐步规范生产经营行为,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四)深入开展食品安全集中整治,提升食品质量安全水平。各级各相关部门要针对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市场消费特点,集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加强对县城区、各旅游景区周边市场、餐饮企业、城乡结合部、农村市场的日常检查,加强重点环节、重点品种的食品市场整治工作,特别要突出时令食品和鲜活食品等与节日息息相关的食品整治,严厉打击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一是开展城乡结合部和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加大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各类食品加工小作坊、现做现卖小摊点的整治力度,解决无证无照生产经营,经销过期霉变和不合格食品等问题,进一步净化农村食品市场消费环境。加大农副产品批发和农贸市场的监测、巡查密度,发现含有违禁成分的农副产品,要立即查封、退市并追溯源头。二是开展中小学校食堂等集体餐饮单位专项整治。突出抓好餐饮企业食品采购索证管理、食品卫生监督公示、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等制度的落实。建立餐饮业使用食品添加剂备案制度,加大对熟食卤味、盒饭、凉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三是开展动物产品和散装食品等高危食品的整治。加大动物产品药残的检测密度,狠抓养殖、屠宰、批发、零售关键控制点,建立全程监管工作机制。针对散装食品要加强生产、经营、运输全过程监控体系建设,确保合格食品销售。四是切实发挥举报投诉网络平台的作用。要发挥好工商、农业、质监、卫生、商务等监管部门的投诉举报作用,全面受理,妥善处置社会举报投诉,加强部门之间信息沟通和联合办案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有查必复。五是狠抓大案要案。针对可能出现的食品安全隐患,要加大整治和规范工作力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厉打击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加大“三无”食品的打击力度,对大案要案要从快从重处罚,对典型案件要集中曝光,以震慑不法分子。

  (五)加强食品安全监测预警和应急准备,发挥科学监管效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分析是实现食品安全预警的重要手段,必须把预防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放在首位。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食品质量的检测密度和频率,发挥科学监管效能。一是各有关部门要全面落实生产源头的监测。农牧水产部门要加强对蔬菜上市前农药残留的田头快速检测和畜禽疫病的监测及畜禽、水产品等违禁药物残留的快速检测工作;林业部门要抓好果品农药残留的质量监测工作;质监部门要督促各类食品企业严格落实食品出厂前的检测程序,做到每批必检,合格一批出厂一批,同时要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的质量抽检工作。对不具备检测能力的生产加工单位,要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确保合格产品出厂销售。二是农牧水产、工商等部门要抓好批发和配送环节的检测工作。加强对批发市场、配送中心的食品检验检测,要高标准、严要求做好食品质量检测工作,要加大检测密度和频次,做到逐车次、逐品种、逐批次实施必检,确保质量安全。三是农牧水产、林业、质监、工商、卫生、商务等部门要做好动态抽检。按照各自监管的范围和职责在抓好食品质量定期抽检工作外,要根据节日食品市场特点加大对熟食肉制品、蔬菜、畜禽产品、鲜活水产品、饮料、儿童食品等高风险食品的监测密度,进一步提高现场快速检测能力,做好市场随机抽检,严防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对食品安全问题和隐患要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四是各级各部门要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24小时值班和日报告制度,加强应急演练,全面提高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和水平。

  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明确工作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国庆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过问,制订切实可行的食品安全保障方案,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责任,严肃纪律。各乡镇、管理区、南戴河旅游度假区管委、骊城街道办事处、杜庄工业园管委要充分发挥属地管理的职能,对辖区内食品市场进行严密排查;各监管部门要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落实好各自职责,加强沟通,做好职能衔接,加大食品市场巡查力度,确保食品安全万无一失。

  (二)加强协调,确保高效运转。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大局意识和一盘棋思想,加强协调配合,做到多协调,勤沟通,决不能推诿扯皮、贻误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遇有重大事项要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和县政府汇报,确保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高效运转。

  (三)明确责任,狠抓工作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要切实负起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按照《食品安全法》有关要求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健全食品安全防控体系,不断提高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各监管部门要履行好监管职责,细化工作重点和措施,划分责任区,落实责任人,实行网格化管理,建立全程监管工作机制。各乡镇政府、管理区管委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与县直相关部门的沟通,做好具体工作,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四)强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级各部门要加大《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多渠道、全方位做好宣传工作。各新闻媒体要开辟食品安全专题节目或栏目,及时宣传食品安全政策法规和安全知识,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不断扩大食品安全工作的群众基础,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五)认真总结,积累良好经验。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总结“两节”期间食品市场整治工作中的有效措施和经验做法,逐步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各级各部门务于10月11日前将“两节”期间食品市场整治工作总结报县食安办。

工作方案 篇4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防雷减灾管理工作

  也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防雷减灾工作既是防御自然灾害的一项重要工作。更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雷电灾害危害的领域和范围越来越广泛,防御雷电灾害显得越来越重要。市是全国多雷暴活动地区之一,年平均雷暴日数47天,最多年份达87天,每年都有雷击伤人死人事件和设备设施受损的事故发生,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造成了极大危害。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防雷减灾工作对于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防雷减灾管理工作的领导。要认真贯彻落实《省雷电灾害防御条例》将防雷减灾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将防雷减灾工作列入防灾减灾工作的范畴,进一步加强对防雷减灾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强化各项具体措施,支持气象部门依法开展防雷减灾管理工作,努力提高我市防雷减灾能力。

  二、强化措施。切实做好防雷减灾管理工作

  (一)认真做好防雷装置设计审核

  1新建、扩建、改建下列建(构)筑物、场所或者设施必须安装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防雷装置。

  1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一、二、三类防雷建(构)筑物;

  2重要的计算机设备和网络系统、电力、通信、广播电视设施。重要的导航场所和设施;

  3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学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设施和场所;

  4重要储备物资的库储场所;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安装防雷装置的其他场所和设施。

  2建设单位必须将防雷装置的设计方案报当地气象主管机构审核。未进行防雷装置设计、未经设计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审查施工许可申请。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3必须安装防雷装置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建(构)筑物、场所和设施。

  4建设单位必须主动向市、县(市)气象主管机构报送建设项目防雷装置设计图纸、文件及有关附件。市、县(市)气象主管机构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受理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出具《防雷装置设计核准书》市、县(市)建筑图审办(或事务所)应积极予以配合,共同做好此项工作。

  5防雷装置设计经审核合格的市、县(市)气象主管机构要及时予以审批。建设单位变更和修改防雷装置设计方案。

  (二)要加强防雷装置施工跟踪检测

  市、县(市)防雷检测机构要及时进行跟踪检测。防雷检测机构应当对隐蔽工程逐项检测,防雷装置建设单位要按照审核同意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根据施工进度。并对检测报告负责。检测报告作为竣工验收的技术依据。隐蔽工程在掩埋前,未经市、县(市)防雷检测机构检测,建设单位不得自行隐蔽。

  (三)认真做好防雷装置工程竣工验收

  建设、施工单位应及时报请市、县(市)气象主管机构组织对防雷装置工程进行专项检测验收。验收合格的由市、县(市)气象主管机构核发《防雷装置验收合格证》建设施工单位持《防雷装置验收合格证》建设质监部门申请工程验收。未经防雷装置专项检测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单位不得投入使用。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在受理验收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完成验收工作,建设项目的防雷装置工程竣工后。出具验收结论,建立验收档案。

  (四)切实落实防雷装置定期检测制度

  其中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学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设施和场所的防雷装置每半年检测1次。市、县(市)防雷检测机构在检测中发现雷电灾害事故隐患的要及时通知所属单位进行整改,所有防雷装置必须实行定期检测制度。依法必须安装的防雷装置每年检测1次。直至合格。

  三、依法行政。把防雷减灾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加强防雷减灾管理工作,全市气象主管机构要依法行政。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相关职责,积极做好雷电灾害的`研究、监测、预警预报和防雷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要把防雷减灾管理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依法查处违反气象法规的行为,使防雷减灾管理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市、县(市)行政服务中心要积极支持防雷装置设计审核、跟踪检测、竣工验收等工作,根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置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第412号令)第378条规定。将其纳入当地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管理。市、县(市)气象主管机构认可的当地防雷中心要认真做好建设项目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跟踪检测、竣工验收和定期检测等相关技术服务工作。

  要及时向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报告灾情。有关职能部门和受灾单位应积极协助气象主管机构组织对雷电灾害进行调查和鉴定,凡遭受雷电灾害的单位和个人。以确保调查和鉴定的真实性、科学性、公正性。调查报告和鉴定书须及时上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气象主管机构,为有关部门对雷电灾害事故责任认定提供科学依据。

工作方案 篇5

  为贯彻落实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xx年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与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xx年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落实20xx年放射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要求,进一步加强放射卫生的监督执法力度,切实维护作业人员及公众的健康权益,制定翔安区20xx年放射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全面完成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控制效果评价工作,放射卫生监督管理档案完整率达100%。

  (二)放射卫生监督覆盖率达100%。

  (三)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监护率达100%。

  (四)区管放射诊疗单位放射防护达标率80%以上。

  二、工作内容

  (一)监督检查工作。

  全面检查辖区内各放射诊疗机构放射防护工作情况,重点检查《放射工作人员证》持有情况、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情况、设备状态检测情况、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及职业健康监护情况等。

  (二)摸底调查工作。

  为更全面了解全区医疗机构放射诊疗防护的基本情况,对各放射诊疗单位的专业人员、设备及相应质量控制设备配备情况以及年度诊疗患者数量情况进行更详尽的摸底。

  三、检查时间安排

  (一)第一阶段为自查自纠阶段:从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各放射诊疗单位根据《放射诊疗单位调查表》(附表2)的内容集中开展自查自纠,重点为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情况、设备状态检测情况、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及职业健康监护情况。

  (二)第二阶段为监督检查阶段:从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10月31日,翔安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各监督科室对辖区内放射诊疗单位放射防护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监督检查中所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追踪核实。各监督科室按要求登录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网站上的“全国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进行数据填报。

  (三)第三阶段为数据汇总阶段:从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11月20日,对监管单位的监督信息按要求进行汇总,于20xx年11月20日前将汇总表和工作总结报送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四、工作要求

  (一)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要根据翔安区20xx年放射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实施计划,结合辖区内放射卫生工作现状,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和摸底调查工作,加大执法力度,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

  (二)各放射诊疗单位要配合做好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具有放射诊疗设备的每家医疗机构及每台诊疗设备的信息填写真实、完整,并及时对数据进行更新、完善。

  (三)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要按要求。登录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网站上的“全国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进行数据填报,完成对区级数据的统计汇总,撰写总结报告,并将汇总表书面材料及总结在20xx年11月25日前报送至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工作方案 篇6

  为深入实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扎实推进《市20xx-2007年食品安全行动计划》的实施,确保“五一”黄金周期间的食品安全,市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五一”黄金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xx年4月20日至5月7日

  二、整治目标和工作重点

  在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的统一领导下,强化食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环节的监管,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行为,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全市人民和中外游客的饮食安全。

  本次整治行动的重点环节是餐饮业,旅游景区、农村市尝城乡结合部是重点区域,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粮、肉、蔬菜、水果、豆制品、方便食品、熟食(肉)制品、儿童食品、酒类及饮料是重点品种。

  三、整治步骤

  (一)、部署阶段(4月20日——22日)

  1、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根据本地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隐患,制定“五一”黄金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具体方案,确定整治重点(要落实到具体品种、市场和景区),明确整治的步骤、目标和各职能部门的具体任务,并召开动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

  (二)自查阶段(4月23日—25日)

  各食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企业按照有关要求开展自查。

  (三)检查阶段(4月26日—30日)

  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统一组织,卫生、工商、质监、农业按照各自的监管环节,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拉网式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依法处理。

  (四)巩固阶段(5月1日—7日)

  对整治重点部位要严格监控,落实到具体的部门、人员,确保监管到位,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巩固整治成果。

  四、部门分工

  (一)卫生部门负责餐饮业的整治。重点加强主要旅游景区、风景名胜古迹,特别是乡村假日游周边的宾馆、饭店、旅店等集体餐饮单位的食品卫生监督工作,加强对熟食制品、凉菜、冷食等品种的加工和贮存的卫生管理。对节日期间的婚宴、大型聚会活动的食品卫生要进行严格监控,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同时做好突发食物中毒事故的应急救援准备。

  (二)工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领域的整治。节日期间,要加强对食品市场特别是旅游景区食品市场的监督检查,强化对重点食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和经销无质量合格证明、不符合食品质量标准、过期变质食品等违法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和查处对过期食品更换包装和标签的违法行为。要加大对旅游景区景点、游客集散地区饮食企业和食品摊点的巡查力度,严查无照经营。

  (三)质监部门负责生产加工环节的整治。重点加强对我市的地方特色食品、方便食品、儿童食品、酒类及饮料的生产加工企业(作坊)的检查,不具备生产条件的坚决予以取缔,严肃查处无证生产行为。

  (四)商务部门负责组织广大商业企业,特别是旅游景区的商业企业,集中开展一次清仓查库工作。重点查进货渠道,查货源,查保质期。对货源不清、渠道不明、手续不全的食品,要一律封存,经抽样送检合格后,方可上市销售;对查出的不合格食品妥善处理。要加强定点屠宰管理,确保节日期间的肉食安全。要加强酒类市场监管,净化酒类市常

  (五)农业、林业、畜牧、水产等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加强节日期间蔬菜、畜产品、水产品、果品生产环节的质量监管。要做好向农民普及安全使用化肥、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和动植物生产激素等知识的工作,推广使用低残高效农药、兽药和无污染添加剂,加大对高剧毒农药的销售、使用情况的检查力度,依法查处违规销售、使用高剧毒农药案件;同时加强动物产品检疫和产地产品质量安全检测,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节日市常

  (六)食安办要发挥统一协调和督导检查的作用,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及时收集汇总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综合信息,适时向社会发布。同时协调各部门做好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处理工作。

  五、有关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由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负总责,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有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要组织精干力量,制定详细的工作实施方案,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各环节的监管到位。

  (二)要加强日常监管:在重点整治餐饮业、旅游景区食品安全的同时,要做好对其他环节、产品和区域的日常监管,防止工作出现漏洞。为预防万一,相关部门要做好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的处理准备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可能带来的损失。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搞好对口指导、抽查,并配合各区县政府做好整治工作。

  (三)要认真做好信息反馈和事故上报工作:各相关部门要严格节日值班和事故报告制度。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对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按要求及时上报,对迟报、漏报、瞒报的,要依照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要做好食品安全宣传工作: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普及活动,提高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在当地的主要新闻媒体公布“五一”黄金周期间的食品安全举报电话,便于社会监督和群众举报。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各区县食安办要将相关部门的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将整治工作的总结材料于5月12日前报市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

工作方案 篇7

  一、指导思想:

  ____年,我局网络经济监管工作主要是立足“服务、监管、维权”三大职能,结合实际,围绕“夯实基础、探索机制”这一主题,落实工作机构,加强能力建设,探索建立网络经济监管与服务机制,规范网络经营主体及其经营行为。

  二、工作内容:

  (一)建立网络经济监管工作机构,落实工作职责。根据国家工商总局新“三定”方案规定,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管工作已纳入工商部门职责范围。为全面启动网络经济监管工作,以工商职能转型为契机,县局成立网络经济监督管理大队,承担监督管理全县网络经营主体及其经营行为的工作职责,指挥、协调和实施全县网络经济监管与服务各项工作。

  (二)加强网络经济监管培训,提升执法能力。网络经济监管涉及工商业务能力和网络技术能力,因此,加快复合型人才培养与执法装备建设,提高执法能力,任务十分紧迫。充分结合工商信息化学习应用兴趣小组活动,组织开展包括现代信息技术、互联网知识、电子商务知识、有关法律法规、网络经济监管执法经验技巧、有关软件应用等内容的学习培训。重点培训一线执法人员的网络经营主体建档、网上巡查、电子证据提取与固定、法律适用、有关软件应用以及其他相关知识的操作与运用能力,努力提高相关法律水平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三)加强网络经营主体的搜索工作,完善户口建档。前一阶段,信息办已初步完成了网络经营主体的搜索建档工作,各工商所要按照属地管辖的原则,依托省局“网络经济监管智能搜索分析平台”,融合各大搜索引擎、互联网信息资源和工商现有企业数据库中的企业网站域名信息资源,对网站运营者在辖区范围内的网站网址和基本信息进行全面收集和整理。不断充实和完善网络经营主体的“经济户口”,并根据网站变化,及时调整,实行动态管理,使动态数据始终与真实情况保持基本一致,为进行网络监管提供一个较好的基础和平台。

  (四)全面推进工商营业执照网上标识工作。各工商所要在去年的基础上,充分依托省局“营业执照网上标识平台”,利用数字证书,对辖区经济主体在互联网建立的一级域名网站标注工商营业执照网上标识,实施网络经营主体身份确认,使全县一级域名网站全面实现网上亮照经营。

  (五)加强网络经营行为监管,查处违法行为。一要加强网络经营主体的巡查工作。各工商所要将企业的网络经营行为监管作为责任区监管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日常监管,将辖区内经营性网站,分解到各个工商所责任区,将网络经营主体巡查工作逐步引向日常巡查轨道。二要定期开展网上搜索工作,各工商所网管员要每周至少开展一次网上搜索工作,及时发现违法行为,县局将每月定期发布搜索线索。三要查处违法经营行为。重点查处利用网络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销售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璜的商品行为,冒用他人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行为,对商品的质量、性能、产地、生产者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网上销售质量不合格商品行为,发布各种信息误导、欺骗消费者行为,欺骗性有奖销售、巨额有奖销售行为,传销和变相传销、非法直销行为,其他违反工商法律法规的互联网商务行为。根据“攻大奸戒小过”原则,对严重的违法经营行为,要立案查处,对轻微的违法经营行为,可实行行政告诫,告知限期规范和规范方式,对拒不依法规范的,坚决给予行政处罚。信息办、经检法制科、经检大队及各工商所等相关部门要形成执法合力,查办网络典型案件。

  三、工作要求

  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网络经济监管是创新工商职能、拓展监管领域的重大突破,是市场一体化监管的重要举措,各工商所要对网络经济监管给予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自觉参与到网络经济监管工作中去。

  积极探索,推进理论研究。网络经济监管是一项创新性工作,如何实现对网络经济监管有效监管还没有一套成熟的模式。各工商所、相关科室要积极探索网络经济案件的查办机制,迢迢如何建设网上工商局、所等问题。如:案源发现机制、电子证据的提取与固定、法律法规适用、执行机制、部门合作机制等等,认真总结、上报各种开展网络经济监管好的做法和经验,深入网络经济监管理论研究,开展多种形式的研讨交流,借鉴其他地方经验,切实推进本地的网络经济监管工作。

  提高能力,加强队伍建设。网络经济监管是一项知识含量较高的全新工作,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技术知识和工商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对网络经济的监管能力。各工商所要创造条件,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锻炼,争取通过若干年努力,在各工商所培养一批既精通工商业务、又掌握计算机技术,能适应网络经济监管的复合型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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