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

时间:2021-05-21 22:31:07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推荐】工作方案范文集锦7篇

  为了确保我们的努力取得实效,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方案,方案是阐明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书面计划。那要怎么制定科学的方案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作方案7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推荐】工作方案范文集锦7篇

工作方案 篇1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指导意见》,现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规定,为了切实推进我镇殡葬工作改革,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建设,打造一个文明低碳、绿色环保、平安和谐的新金锁,现将有关平坟还田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我镇辖区内遗体一律实行火化,禁止装棺二次土葬,法律、法规等另有规定的除外。确保火化率、骨灰入墓率和平坟复种率等“三率”达到100%。对整尸偷埋的,按照《县殡葬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除起尸火化外,同时对丧户处以5000—10000元罚款。

  二、遗体应当就地就近在县殡仪馆火化,正常死亡人员的遗体应当在72小时内火化。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遗体不处理的,镇殡葬改革小组在城管、公安部门的协助下,可对遗体实行强制性处理,所需经费由丧户支付。

  三、为便于管理,本镇辖区内的丧户必须使用本辖区内的灵车运送遗体到本县就近的殡仪馆火化。

  四、灵车运送遗体到县殡仪馆火化时,丧户必须出示镇殡改办出具的死亡证明,对无死亡证明运送遗体火化的灵车车主每次处1000元罚款。

  五、火化后骨灰必须存入灵堂或安葬在公墓。丧户到镇殡改办开具死亡证明时,交纳保证金1000元,骨灰入堂或安葬在公墓后,凭相关手续领回保证金。

  六、禁止骨灰装棺土葬,骨灰处理应当本着少占地或不占地的原则。骨灰入堂满三年后,经丧户提出申请,镇殡改领导小组和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可领回骨灰,按平地深埋、不留坟头、不设墓碑、不摆花圈方式安葬,否则罚款1000元并起灰入堂。

  七、为了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清明节节日期间,要文明祭扫,不准在原坟头上添土、不准摆放花圈和立高牌,旧坟高度不超过30公分、墓碑高度不超过50公分,违者一律平掉。

  八、为确保“三率”(火化、平坟复种、骨灰入堂)100%的工作落到实处,特明确我镇各村殡改管理工作由村支部书记负总责,村长为具体责任人,共同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殡葬管理工作。对各村出现整尸偷埋等严重情况的,除按规定对丧户进行处理外,每次对相关村的书记、村长分别处以1000元罚款;各村出现新坟头,除责令组织平坟外,对书记、村长分别处以每座500元罚款。

  九、丧事活动中禁止看风水、结阴亲、烧纸扎、烧冥币和撒纸钱等封建迷信活动;禁止在街道、公路等公共场所摆放遗体、搭设灵棚、摆设花圈或者从事其他丧事活动。革除丧葬陋习,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违法本规定的,由镇殡改办予以制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条例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土葬用棺材和冥币、纸扎等丧葬用品。违反本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属民政部门职责范围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同时处以20xx元罚款。

  十一、阻碍、干扰殡葬管理工作人员执行工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工作方案 篇2

  为贯彻落实《“十二五”时期全国保密事业发展规划》和《中共中央保密委员会20xx年工作要点》,根据国家、省、市保密局关于组织开展保密普查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保密普查工作,摸清我局保密工作的基本数据,掌握基本情况,积累普查工作经验,完善保密普查统计系统,为开展全市保密普查试点工作奠定基础。

  二、普查范围

  兰州市民政局机关

  三、普查内容

  保密工作中的基础、重要、稳定的数据。包括国家秘密、涉密人员、保密要害部门部位、涉密计算机(单机)、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及其他涉密设备、涉密网络、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及工作机构、保密工作经费、泄露国家秘密案件及严重违规案件等9项。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xx年8月16日前)

  1、参加全市保密普查试点工作培训会,了解掌握试点工作的目的、内容、要求,熟悉普查系统软件;

  2、制定我局保密普查工作方案,印发机关各处室,统一安排部署全局保密普查工作。

  (二)实施阶段(20xx年8月17日—8月25日)

  1、召开机关保密普查工作动员会,详细部署普查工作,明确工作的目的、任务、方式和要求;

  2、各处室根据普查内容和要求进行对照检查,认真总结,形成书面报告,于8月25日前报局办公室。

  (三)总结阶段(20xx年8月27日前)

  对市民政局机关普查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形成书面报告报市保密局。

  五、组织领导

  为全面贯彻落实《通知》要求,切实做好此次全局保密普查工作,市民政局成立由魏国万副局长任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保密普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

  六、要求

  (一)提高认识。由于这次普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处室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和按期完成。

  (二)严格标准。数据填报要严谨细致、真实准确,明确填报责任人,汇总数据要加强审核,保证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可信。普查信息要不漏环节,不留死角,严防形式主义、走过场。

  (三)加强管理。各处室要严格管理普查数据,下发的统计表填写统计数据后,一律按秘密级国家秘密事项进行管理,不得擅自扩散,严防泄密;普查数据,不能通过非涉密系统传输,不得通过普通邮政或其他不符合保密要求的渠道报送,必须派专人报送局办公室。

  

工作方案 篇3

  根据区委关于组建群众工作团的实施意见,为切实推动群众工作更加规范有序,扎实有效开展,促进基层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全面提升,现制定群众工作第二分团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面对新的形势和新的任务,做好群众工作、始终保持同群众的血肉联系,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加重要。

  通过深入群众、发动群众、引领群众,进一步解放思想,凝聚合力,引导和带领全区上下紧紧围绕“135”工程,大力发展经济、切实改善民生、夯实基层党建基础。

  二、工作目标

  围绕服务转型升级、改善民生等“五大职责”,深入一线,集中精力抓重点、抓难点、抓热点、抓焦点、抓增长点,力争到首批工作团期末,完成下列目标:

  1、围绕经济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帮助完善思路、出谋划策,并积极参与组织实施。参与招商活动20次以上,帮助招引项目5个以上;走访企业40家以上,服务企业技术改造项目10个以上。

  2、了解基层群众疾苦,解决群众反映最强烈的民生改善问题,引导和促进村级组织因地制宜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帮助经济薄弱村修建道路5公里以上,积极帮助筹集资金参与危桥改造,解决部分地区长期困扰群众出行难的问题;开展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帮扶工作,每位成员结对帮扶贫困户1户以上,并实现期末脱贫。

  3、主动深入镇村帮助解决社会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每位成员每月走访村居4次以上、走访家庭10户以上,广泛收集民意,积极开展联动排查,协助化解矛盾纠纷和信访积案。

  4、积极参与乡镇中心工作,尤其是直接事关群众利益的房屋征收搬迁、重大项目建设、夏季征兵、村两委换届、生态创建、现代农业发展、秸秆“双禁”等重点工作。

  三、实施步骤

  (一)明确分工,制定计划(xx月xx日前)

  召开分团全体人员会议,进一步统一思想,落实责任。()分团内部进行分组,黄旭斌同志具体挂钩蒋垛镇、朱前军同志具体挂钩大伦镇、钟进同志具体挂钩顾高镇、丁奎、钱忠信二同志具体挂钩张甸镇,钟进同志兼职第二分团联络员,何剑同志总牵头,同时明确迅速奔赴基层,开展工作,利用半个月的时间,拿出各自工作初步方案,汇总后制定分团的整体工作计划,上报区群众工作团办公室。

  (二)围绕职责,开展工作(20xx年xx月-20xx年xx月)

  按照区委群众工作团赴基层动员会的要求,牢固树立“一岗双责”的责任意识,立足基层,服务基层,当好“四员”,力争到期末圆满完成上级组织赋予的各项职责和任务。

  1、服务经济工作,当好“战斗员”.

  经济工作始终是基层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将从三个方面入手,积极参与和服务基层经济工作。一是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帮助招引税源项目。乡镇的财政赖以生存的就是税源项目,没有源源不断的税源经济,财政将难以支撑不断增长的刚性支出。明确各组成员在挂联期末必须帮助所在镇引进1个以上税源性工业项目,积极参与相关镇招商活动5次以上,同时利用自身的资源优势,广泛收集招商信息,及时跟踪洽谈,为项目落户出谋划策。二是积极服务技术改造项目,促进转型升级。明确各组成员每月至少走访2家以上企业,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的技术、资金、用工等难题,促进企业产品提档升级,加快发展步伐。三是积极做好项目建设中各项服务,努力使项目引得进、留得住、长得大。帮助企业做好项目立项、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环境评估、人员招录、技术培训、矛盾调处等各方面的服务协调工作,减少企业的非生产性支出和烦恼,使企业轻装上阵、快步发展。

  2、致力社会民生,当好“办事员”.

  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我们第二分团做好群众工作的切入口,围绕基层危桥改造、通村道路、集体经济等实际问题,深入一线,广泛调研,充分发挥机关部门的职能、政策、信息等方面的优势,着力帮助基层和群众办几件实事、好事。一是积极帮助基层筹措资金,解决部分路桥建设资金缺口问题。“路难走、桥难行”是普遍困扰通南地区基层和群众的一件难事和烦事,我们将从实际出发,帮助基层分析现状,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排出建设方案,分期实施。同时积极帮助出谋划策,通过财政拿一点、能人捐一点、群众集一点、村集体出一点等多种渠道筹集资金,确有缺口的,通过派出单位再支持一点的方式,着力解决建设资金难题,为基层群众实实在在做些实事。我们明确到挂联期末,在这方面各组均要有实绩。二是推动富民强村工程。通南地区的大部分村级经济都是空壳村,农民人均纯收入相对于全区而言也较低,我们将结合实际,引导和促进村级组织通过资源发包、盘活存量、建设标准厂房引项目等多种途径,因地制宜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鼓励村干部带领广大群众发展高效种养业项目,致富一方百姓。明确各组成员期内必须挂联2个村以上,到期末实现脱贫致富的目标。

  3、维护社会稳定,当好“协调员”.

  通南地区处于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对滞后区域,各类矛盾纷繁复杂,信访积案尤其较多,我团成员将发扬坚忍不拔的意志,沉下身子、耐下性子,坚决用我们的诚心、真心和爱心化解一个个矛盾和纠纷,维护好一方稳定。一是深入排查。各组成员坚持每月走访村居4次以上,深入农户10户以上,通过深入细致的走访活动,排查矛盾隐患和纠纷,了解基层群众想什么、盼什么,需要我们帮助他们解决什么。同时宣传有关政策、信息,帮助他们解决发展农业致富项目中遇到的问题和瓶颈。二是抓好调解。针对走访中排查出的矛盾和纠纷,认真和镇村做好对接梳理工作,发挥工作团职能、政策、信息、角色优势,采取多种形式,讲清政策、讲明道理,帮助群众消除疑虑、理顺情绪,集中力量化解一批复杂矛盾和信访积案。

  4、投身中心工作,当好“冲锋员”.

  围绕区委区政府的重点任务,积极参与乡镇的中心工作,克服时间紧、任务重、困难多等问题,坚决服从和服务于工作大局,明确各组成员期内参与乡镇中心工作不少于4次。一是主动融入。从经济工作、社会事业、民生发展等方面,全方位参与乡镇的中心突击工作,积极主动地参与大干三季度、东部干线拆迁、夏季征兵、村两委换届、秸秆双禁、园区发展、基础建设等重点工作,做到到位不越位、补台不拆台、帮忙不添乱,运用多种工作形式,优化应对措施,加快实现既定目标。二是积极协调。协助乡镇解决矛盾突出、推进难度大、需要上下协调的问题,积极做好上情下达和下情上达等工作,充分发挥群众工作团的攻坚和示范作用。

工作方案 篇4

  除“四害”是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一项重要内容和必备的基础条件,在国家卫生城市申报工作中具有一票否决权。《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规定:“灭鼠、灭蚊、灭蝇、灭蟑螂有三项达到全国爱卫会规定的标准,另一项不超过国家标准的三倍”。多年以来,我市城区除“四害”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各部门协同作战及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已先后取得了灭鼠、灭蟑、灭蚊的阶段性胜利。为巩固和发展除“四害”成果,进一步减少“四害”危害,结合本工地实际情况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政府组织、地方负责、部门协作、群众参与、科学治理”的工作原则,标本兼治、立足治本,广泛发动,深入、持久地开展群众性的除“四害”活动,实行群众性运动和专业队伍相结合,经常性杀灭和突击性杀灭相结合,化学杀灭和综合防治措施相结合,全面加强“四害”防制设施建设,加强孳生地的治理,不断降低“四害”密度,使其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以内,为我县“双创”奠定坚实的工作基础。

  二、目标任务

  (一)灭鼠标准:

  1、15平方米标准房间布放20×20厘米滑石粉块两块,一夜后阳性粉块不超过 3%,有鼠洞、鼠粪、鼠咬痕等鼠迹的房间不超过2%。

  2、不同类型的外环境累计20xx米,鼠迹不超过5处。

  (二)灭蚊标准:

  1、工地内外环境各种存水容器和积水中,蚊幼及蛹的阳性率不超过3%。

  2、用500ml收集勺采集城区内大中型水体中的蚊幼或蛹阳性率不超过3%,阳性勺内幼虫或蛹的平均数不超过5只。

  (三)灭蟑标准:

  1、室内有蟑螂成虫或幼虫阳性间不超过3%,平均每间房大蠊不超过5只,小蠊不超过10只。

  2、有活蟑螂卵鞘房间不超过2%,平均每间房不超过4只。

  3、有蟑螂粪便、蜕皮等蟑迹的房间不超过5%。

  (四)灭蝇标准:

  1、工地有蝇房间不超过3%,工地食堂不得有蚊。

  2、蝇类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幼虫和蛹的检出率不超过3%。

  三、组织保障:

  为达到除“四害”工作目标项目部专门成立除“四害’工作组。

  四、实施步骤:

  (一) 准备阶段:

  1、组织成立专门的指挥班子,明确责任目标,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2、广泛宣传除害防病的目的和意义及科学杀灭方法,积极动员所有员工投入到除“四害”工作中来。

  3、准备药械。积极筹集专项经费,按照县爱卫会的要求在

  指定的单位购置合格的药物器械。

  (二)达标阶段:

  1、大力整治环境。各部门、各班组要积极开展室内外卫生大扫除活动,清除卫生死角、疏通沟渠、翻坛倒罐、清除积水、完善防护设施、摘除蟑螂卵荚、去除油污、堵洞抹缝,消除“四害”孳生栖息场所。

  2、在坚持常年杀灭的基础上,确保密度达到省级标准之内。

  (三)巩固阶段: 按照全国爱卫会制定的《灭鼠、灭蚊、灭蟑、灭蝇标准》查漏补缺,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制定巩固措施,适时组织秋季除“四害”活动和专项杀灭活动,确保密度时时达标。

  五、具体措施与要求

  (一)广泛宣传、深入发动

  各级各部门要将除害防病宣传教育纳入健康教育的重要内容,大力宣传除“害”的目的与意义,克服麻痹思想和松劲情绪。利用会议、技术培训、办专栏、印发简报等方式,广泛宣传除害防病知识,使所有员工掌握科学除害方法和安全用药的基本常识,提高自我保健能力和参与除害防病工作的自觉性、积极性。

  (二)治本清源、综合防治

  1、狠抓环境治理。开展环境综合治理是消除“四害”孳生条件的关键环节,是治本的.根本措施。广泛发动员工大力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清理卫生死角,及时清除室内外垃圾和积水,堵洞塞缝,铲除“四害”栖息、孳生场所。

  2、合理用药、确保安全。

  3、加大“四害”密度监测力度。

  (三)加大投入,保障经费

  施工项目部要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四害”密度监测、技术培训,确保“四害”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强化管理,严格考核

  为确保除“四害”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除“四害”工作组要每周定期和不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将追究部门、各班组的责任。

  X年X月X日

工作方案 篇5

  为了做好新一轮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杜绝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给进出旅客营造一个安全、放心的出行环境,按照上级对交通安全工作的指示,结合本站实际,现就新一轮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提出如下整改措施:

  一、定期组织车站管理人员总结阶段的工作成绩和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的措施办法。

  认真学习上级的文件精神,特别是近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重要批示,从事故中吸取教训,深入反思,从中查找自已的不足,增强安全意识,责任意识,从而加强对进站营运车辆的安全管理。适时和营运车辆产权人协调。按排时间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学习。

  二、加强车辆出站的安全管理,严把“三关”,杜绝病车上路。

  对车辆、驾驶员的资质进行严格审查,对资质不符的车辆、驾驶员不允许出站。严禁超员超载车辆出站,严格查睹“三危品”,严禁携带“三危品”乘车出站,对可疑行李开包检查,对携带“三危品”者,实行请出车站、没收“三危品”、报送公安机关处理。

  三、加强车辆档案管理,加强进站车辆的安全排查工作。

  对无效、过期证件进行严格排查,一经发现马上进行强制更换,对不能更换的不准载客出站,对情节严重的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进行查处。

  四、加强开展每日发班前的例检工作。

  由有资质的人员负责该具体工作,领导经常监督、督促检查,坚持车车上台,项项检查,做到排除安全隐患,对不合格的车辆,坚决要求修复营业,杜绝签章出车,杜绝病车上路。适时对经常不进站例检的车辆进行抽查,并进行必要的处置。

  五、和营运车辆的产权人进行协调。

  督促车辆产权人和车辆维修企业签订汽车维修合同,保证车辆维修的质量。并督促客运车辆全程按时开放gps。

  六、若遇下雪路滑等恶劣天气时,积极配合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做好封路工作,并关闭车站大门,禁止营运车辆冒险通过封路路段。

  在未封存路时,要检查车辆是否随车配备好防滑工具。平时是否配备好消防安全设备。

工作方案 篇6

有关乡镇政府、街道办,县对口有关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环卫保洁水平,营造洁净、有序、优美的城市环境,现就加强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管理范围

  环境卫生管理范围包括:县城区内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城市公园、街心游园、广场绿地、河湖水系水面、滨河滨湖观光道路、城中村街道、集贸市场、住宅小区等。

  保洁标准

  按照城市管理上水平的总体要求,主城区环卫保洁实行“四道工序”,即一扫、二冲、三擦、四捡;达到“六不”、“六净”、“五个一样”。“六不”,即:不见积水、积雪、积冰,不见杂物,不见人畜粪便,不焚烧树叶、垃圾,不漏收堆,不向明沟、暗渠、收水口、花池、树坑、绿地等设施内倒垃圾。“六净”,即:路面净,道沿净,人行道净,墙根、树坑、电杆净,果皮箱净,收水口净。“五个一样”,即:白天晚上一样,主道便道一样,检查和平时一样,晴天雨天一样,大街小巷一样。

  保洁时间

  主干道每日在4:00—7:00、13:00—15:00(冬季推迟30分钟,夏季每日洒水两次),两个时间段分别完成一次洗扫、一次洒水,中间拣扫,全天候保洁。

  次干道、背街小巷每日在4:00—7:00、13:00—15:00(冬季推迟30分钟),两个时间段完成一次清扫,在9:00—12:00、16:00—19:00不间断进行拣扫,7:00—19:00,12小时保洁。

  城市公园、街心游园、广场绿地、河湖水系水面、滨河滨湖观光道路、城中村街道、集贸市场、住宅小区等环境卫生清理,由各责任单位参照有关标准自行确定。

  管理区域和职责

  (一)县住建局

  1、负责兴源河以西、益民河以北、玉泉河以东、民有河以南城控区内街路(含玉泉街全线,不含万泉大街和长安大道,不含兴源河、益民河、玉泉河、民有河、漳河湾河岸路)路面、便道的环境卫生清理工作;

  2、负责长安大道(玉泉街至万泉大街)道路及长安大道(玉泉街至邯大线交叉口)两侧绿化带的日常保洁和垃圾清理工作;

  3、负责邯大线上下线(广平县界至玉泉大街以西)道路及其两侧便道、绿化带的日常保洁和垃圾清理工作;

  4、负责育才街、洹秦巷、建安路、永乐街、魁星街、民政胡同、邮电胡同、广电局东侧胡同等城区背街小巷的日常保洁和垃圾清理工作;

  5、负责生态公园、三角公园、县标公园、孔融让梨文化公园、河心公园、魏都·黄河水景园观光带以及管辖的道路交叉口街心游园、广场绿地的日常保洁和垃圾清理工作;

  6、负责长安河、天河(万泉桥至魏泉桥段)、魏源河、景观湖、民有湖及其沿河、湖的河道、河岸路、河岸绿化、跨河桥梁等日常保洁和垃圾清理及水面漂浮物、白色垃圾的清理打捞工作;

  7、负责安漳桥(即长安大道跨漳河湾桥)、长安桥(即长安大道跨兴源河桥)、龙乡桥(即县标北老定魏线跨景观湖桥)、开元桥(即开元路上河里村北桥)、益民桥(即老定魏线跨益民河桥)等桥梁日常保洁工作;

  8、负责建成区内管理公厕的日常保洁工作;

  9、负责建成区内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清运管理工作;

  10、与魏州街道办共同负责建成区内住宅区卫生管理工作。

  (二)县规划局

  1、负责勤廉文化公园、神龟驮城文化公园、益民山公园、日晷文化公园日常保洁和垃圾清理工作;

  2、负责益民山公园周围环形道路的日常保洁和垃圾清理工作;

  3、负责起航广场、嬉水广场、台地广场、德孝广场的日常保洁和垃圾清理工作;

  4、负责玉泉河(开元桥至玉泉桥)河岸观光路、河岸绿化、滨水码头等日常保洁和垃圾清理工作。

  (三)县交通运输局

  1、负责建成区长安大道(玉泉街至邯大线交叉口)中间绿化隔离带卫生清理;负责长安大道(万泉大街至邯大线交叉口)道路日常保洁和垃圾清理工作;

  2、负责万泉大街主路面的日常保洁和垃圾清理工作;

  3、负责邯大线、新老定魏线、魏峰线等省、县级道路上交通桥梁的日常保洁、垃圾清理和维护管理工作。

  (四)县水利局

  1、负责城控区内兴源河、益民河、玉泉河(玉泉桥至益民河)、民有河、漳河湾及金龟湖、墨池·礼贤台及其河道、河岸观光路、河岸绿化、跨河桥梁、滨水码头等设施的日常保洁和垃圾清理工作;

  2、负责河湖水面上的漂浮物、白色垃圾的清理及环境卫生等工作。

  (五)各专业市场

  负责本市场内的道路、公厕、垃圾点的日常保洁和垃圾清理工作。

  (六)魏州街道办、魏城镇、德政镇、东代固乡、棘针寨乡、仕望集乡

  1、负责配合县直城市管理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本辖区内的城市管理工作;

  2、负责做好县直城市管理有关部门和单位管理范围以外本辖区内的垃圾清理、卫生打扫等工作;

  3、负责督促各城中村居委会做好各自村内道路、公厕、垃圾点的日常保洁和垃圾清理工作。

  (七)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

  负责本住宅小区内的道路、公厕、垃圾点的日常保洁和垃圾清理工作。

  (八)建成区内各单位

  负责本单位楼体、楼道、院落、厕所、垃圾收集容器的日常保洁和垃圾清理工作。

  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县城市管理委员会具体负责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领导,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安排部署工作,协调解决问题。各有关乡镇(街道办)、县直各有关部门为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对所负责区域开展环境卫生大排查活动,把需要整改的部位进行登记造册,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逐一进行整改,并建立完善卫生长效机制,确保该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严明责任,各负其责。按照“政府组织、部门协作、全民参与、社会监督”的原则,加强工作责任体系建设,县城市管理委员会要与各有关乡镇(街道办)、县直有关部门签订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责任书,各责任单位和有关部门也要层层分解任务,压死责任,确保环境卫生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各部门要密切配合,齐心协力,齐抓共管,确保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宣传,浓厚氛围。要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报道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浓厚“讲究卫生光荣、不讲卫生可耻”的社会氛围。引导广大居民群众积极行动起来,人人动手,维护环境,革除陋习,倡导文明,逐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城市是我家、爱护靠大家”城市主人翁意识。

  (四)明确标准,严格考核。县城市管理委员会要对城区环境卫生工作标准,逐项分解,细化量化,制定出具体的考核办法,并按照有关要求强化督导和考核。抽调有关人员组成联合督查组,定期不定期对各有关乡镇(街道办)、县直有关部门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措施得力、工作成效显著的,给予通报表彰和奖励;对组织不力、行动迟缓、卫生环境脏乱差的,予以通报批评和相应处罚。

工作方案 篇7

  为加快推进环境保护,全力整治环境污染,按照县环保局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经研究,特制订小甸镇20xx年度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近期关于环境保护的重要批示精神和国家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一系列重要部署;进一步摸清排污单位底数,查找环境管理薄弱环节,认真自查自纠,全面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全方位夯实环境保护日常管理、执法监督、司法联动、能力建设等工作基础,建立健全环境监管执法长效机制,防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发生。

  二、检查内容

  县工业集中区内和所有有废水、废气、废渣及辐射、噪音等污染物排放行为的企事业单位。

  (一)工业集中区:

  1、环评制度执行情况。是否编制园区规划环评、规划环评要求是否落实到位、防护距离内居民是否搬迁到位。

  2、污染集中治理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是否建成规范的污水收集管网和废水、废渣集中处理和处置设施,设施运行是否正常、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

  (二)企事业单位:

  1、环评审批及“三同时”(防治污染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制度执行情况。是否合法审批,批建是否一致、环保措施是否配套,是否通过“三同时”验收。

  2、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废水处理、废气净化、固废处置等是否有效稳定运行,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和安全处置。

  3、排污许可证制度执行情况。是否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是否按许可证规定排放污染物。

  4、监测情况。是否按要求规范化设置排污口、安装在线监控并形成应有的监测能力,是否依法依规上报和公开信息。

  5、危险废物管理情况。危险废物的类型、数量、贮存、处理、处置方式及综合利用情况,申报登记、转移联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等管理制度执行情况。重点查处医疗废物、废机油、废旧蓄电池的非法收集和转运。

  6、历史遗留隐患治理与管控情况。是否有遗留的危险化学品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是否有遗留的涉重金属废物废渣等环境污染隐患。

  突出抓好我县水泥、化工、造纸、苎麻、农副产品加工、板材加工、食品加工、机械铸造、制药、纺织、污水处理、电池、塑料颗粒加工、畜禽养殖等重点排污企业及危险废物产生(经营)单位环境守法检查。

  (三)对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履行环境保护相关职责情况进行督查。对照《湖南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的通知》(湘政发〔20xx〕6号)精神,重点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集中区及环保、发改、工信、公安等职能部门的环保工作职责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四)各类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对生态环境影响情况。重点排查饮用水源保护情况,检查饮用水源保护区界碑、警示牌、隔离网和宣传牌是否设立,排查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违法违规排污口及建设项目是否取缔,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是否存在违法开发和建设活动,水面投肥养殖是否被禁止及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情况等。

  (五)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

  1、淘汰粘土砖瓦厂等落后产能情况。

  2、县城区、工业集中区推广使用清洁能源情况,天然气管道是否接入,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是否淘汰或改烧清洁能源。

  3、工业大气污染治理情况,特别是1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的脱硫除尘设施、水泥行业的除尘设施是否符合环保要求,是否稳定达标排放;加油站、油库是否安装油气回收装置。

  4、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情况,房地产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是否落实环评批复中施工期扬尘防治措施,渣土车是否实行全封闭运输。

  (六)对群众举报投诉重点案件或长期未得到根治的突出环境问题开展检查。

  三、检查方式

  (一)县政府负责组织、指导、督促县工业集中区、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开展大检查,调度工作进展情况,抽查重点地区,对检查过程中遇到的共性问题提出解决意见,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二)县工业集中区、各乡镇是大检查工作的实施责任主体,要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结合日常管理工作,全面、深入、细致、彻底地开展大检查;对大检查中发现的环境问题,列出清单制定综合整改方案,实施分类治理;要督促指导本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对照检查内容认真自查自纠,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切实开展整治;要配合县直有关部门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三)县政府将通过抽查方式对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结果纳入县政府对各部门的年终绩效考核。

  四、时间安排

  (一)县政府在20xx年4月底前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检查工作方案,开展动员部署,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并将有关情况、工作方案、联络部门及联系人员信息报市环保局。

  (二)20xx年4月底前,县工业集中区和各乡镇、企事业单位应全面开展自查,摸清家底,制定完整的环境隐患整治方案,并报县政府及县环保部门。

  (三)所有企事业单位要在20xx年6月30日前完成整治任务,县工业集中区要在20xx年12月30日前完成整治任务。下列三种情况报经县人民政府及县环保局同意(按计划执法属省或市级环保部门监管的同时报省、市级环保部门),可作必要的延期:整治任务工作量巨大,短期确实无法完成的;因历史原因形成的防护距离搬迁问题需逐步采取综合措施解决的;其他情况特殊的。

  (四)20xx年6月30日前,对阻碍环境监管执法的“土政策”进行彻底清理。

  (五)20xx年4月至12月全面开展检查整治。县环保局每月20日前将工作简报上报市环保局,将每季度辖区内大检查工作情况分别于6月20日、9月20日前上报市环保局(情况调度表见附件),将大检查工作总结于12月20日前上报市环保局。县政府将于6月30日、12月30日前将排查整治结果向社会公开。

  五、检查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环境保护工作联席会议负责组织开展全县的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及时研究协调环保大检查工作有关问题。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由县环保局牵头负责。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在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下,积极做好大检查的相关工作,探索建立报告机制,重大问题及时向县政府报告。要组织开展自上而下的抽查督查工作,将检查督导工作贯穿于大检查的全过程。将20xx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纳入全县环境保护大检查范围。

  (二)明确部门责任。县环保部门要充分履行牵头负责和综合协调职责,联合相关部门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县发改部门要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推动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县工业主管部门要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和工业燃煤小锅炉整治工作力度,推进工业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县公安机关要明确机构和人员负责查处环境犯罪,对涉嫌构成环境犯罪的,要及时依法立案侦查;县监察部门要抓好大检查工作的行政监察;县国土资源部门要负责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按照政府的要求依法取缔非法采矿和粘土烧砖等行为;县住建部门要加大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指导和监管力度;县安监部门要深化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其他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抓好相关工作。

  (三)加大处罚力度。各地要列出环境问题及违法企业清单,研究提出整改措施、期限和要求,整改结果向县人民政府和县环保部门报告,并向社会公开。对检查时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要配合环保部门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逾期未进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未建设污染集中处理和处置设施的工业园区,停止园区新项目引进,县环保部门暂停受理除污染治理、生态恢复建设以外的入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对非法企业、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应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风险隐患突出且治理无望的企业,县人民政府将依法取缔关闭;对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对违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越权审批但尚未开工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得开工;对未批先建、边建边批,资源开发以采代探的项目,一律停止建设或依法依规予以取缔;环保设施和措施落实不到位擅自投产或运行的项目,一律限期整改;对生效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其他环保行政行为,要及时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涉嫌刑事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历史遗留废渣和关闭企业遗留问题,由县人民政府研究治理方案,限期完成治理。

  (四)严格责任追究。县工业集中区、各乡镇和其他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对阻碍环境监管执法的“土政策”进行彻底清理,支持环保及其他承担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独立进行环境监管和执法。县政府将组织对各地、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对因工作不力导致检查不彻底、整治不到位的典型单位和工作人员,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五)完善成果应用。各地在检查中要对所有检查过的企业建立并完善一厂一档(企业基本信息、地理坐标、建设项目情况、污染防治设施情况、现场检查情况、违法行为处理情况等)环境管理制度。对应查未查、隐瞒问题的,要及时纠正,督促整改。要建立污染源信息数据库,保持动态更新,县环保部门应及时更新移动执法信息。

  (六)做好信息调度。各地在大检查开展期间(20xx年4月至12月),要做好信息统计和分析工作,每月编发一至两期工作简报,内容要围绕大检查工作重点,充分反映工作开展情况、做法、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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