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合同

时间:2021-03-01 23:39:07 房地产合同 我要投稿

【必备】房地产合同集合六篇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房地产合同6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必备】房地产合同集合六篇

房地产合同 篇1

  甲方(卖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码:

  丙方(见证方):

  鉴于甲乙双方就房产买卖事宜委托丙方,经公开推介视察、公平协商一致,在甲乙双方明确房产交易的具体条款前提下,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乙双方对房产交易的声明甲方根据国家规定已依法取得 市 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屋权属证号为:榕房权证 字第 号,建筑面积 m2(其中附属间/车库面积为 m2)。甲方对该房屋现状负全责。乙方亲自实地看房,并愿意购买该房产。

  第二条:成交价格甲乙双方同意上述房产的转让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装修、附属配套设施转让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上述总转让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

  第三条:税费承担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上述房产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A)A、各自承担 B、乙方承担

  第四条:中介佣金及服务费

  甲方同意支付丙方中介佣金为人民币(大写) ;(¥ )。

  乙方同意支付丙方一次性代办费为人民币(大写) ;(¥ )。

  第五条:签约信用

  1.在签定本合同时,乙方付给甲方定金人民币(大写) 元整(¥ )。甲乙双方同意该款项由丙方监管,丙方开收款收据。

  2.甲方同意将该房产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及其它相关证件交由丙方监管,丙方开收件收据。上述证件在房产交易管理部门交易收件受理当日由丙方直接提交。

  第六条:交易受理时间

  甲乙双方约定收件受理时间为:20xx年1月17日,如因甲乙双方特殊原因可以书面形式另行约定时间。无故拖延时间达10天都视为违约。

  第七条:乙方付款方式

  1.待该房产缴纳税费交易生效当天,将定金外的房款计人民币(大写) 元整(¥ )汇入甲方账户。丙方向乙方收取产权代办费。

  2.待房产交易管理部门通知缴纳税费后,丙方协助甲乙双方进行该房产配套设施的过户和移交。甲方结清在此之前的配套设施及物业等相关费用,乙方承担水、电、 等的过户费。

  第八条:甲方收款方式

  1.待该房产缴纳税费交易生效当天,甲方向乙方领取扣除定金外的房款。甲方向丙方领取该房产的定金(以乙方将该房产定金解款至丙方为前提)。

  2.如需取得买卖契约书后才可办理过户的附属配套设施(如管道煤气等),甲方同意按市场价格扣留人民币 (¥ )在丙方处监管,待过户给乙方后由丙方将上述款项一次性交付甲方。

  第九条:违约责任

  1. 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后不得改变买卖意向,否则属违约行为。

  2. 乙方未能按时解款至丙方,甲方未能按时进行房产交接、丙方未能及时放款给甲方,属不正常履约行为。不正常履约方应自不正常履约之日起以上述房产价款日 向另一方支付滞纳金,逾期10日属违约行为,被违约方有权向违约方索赔一切经济损失。

  3. 甲乙双方一方中途不按时履约,不按时履约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及丙方并征得书面同意,如未及时通知对方及丙方,丙方根据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所留地址发出书面通知后 日内仍未履行本合同一方视为违约责任方,违约责任方应在不履约之日起 日内赔付给对方等同于定金数额的违约金。

  4. 甲乙双方中途违约,交易过程中已产生的费用及丙方的佣金服务费在违约金中扣除。

  5.丙方作为甲乙双方授权的监管方,必须保证甲方上述房产材料和乙方上述定金及预付房款的安全,如有遗失由丙方负全部责任。

  6.该房产若因自然灾害、社会政治、政府行为等非主观因素未能正常交易的,三方互不承担责任。丙方无条件地退件、退款。但甲乙双方在其后一年时间内继续发生本宗交易行为的,应如数交纳中介费。否则,应赔偿丙方的一切损失。

  第十条:纠纷处理

  甲乙丙叁方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有争议,由叁方另行签定补充合同,补充合同经叁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地方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第十一条:其它事项

  甲乙双方同意上述房屋现有的装修/附属设施转让给乙方的部分有:

  第十二条:签约生效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丙叁方各执壹份。叁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住址: 住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丙方:

  地址:

  邮编:

  服务电话:

  签约地址: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房地产合同 篇2

  出售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方(以下简称乙方):

  居间方(以下简称丙方):

  甲乙丙三方经平等协商就甲乙双方通过丙方提供居间服务买卖房屋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出售给乙方的房屋位于___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称交易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规划用途为__________。

  第二条 交易房屋所有权证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共有权证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产权人为:_____________________;共有权人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交易房屋产权性质: □商品房 □成本价购买的房屋 □经济适用房 □其他房屋

  第五条 交易房屋抵押状况为: □未设定抵押 □已设定抵押

  抵押权人为:_____________,抵押登记日期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抵押金额为:¥___________。

  甲方应于____________________时或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办理解除抵押登记手续。

  第六条 交易房屋的使用状况为:□自住 □空置 □出租 □出借他人

  第七条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交易房屋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以下称交易价格)。交易房屋的公共维修基金随房自动转移给乙方。

  第八条 乙方购房方式: □全款购买 □商业银行按揭贷款 □办理公积金贷款 □混合贷

  第九条

  (一)乙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交付丙方人民币¥_______元作为购房意向金并授权丙方在甲方接受,签署本合同后即可将意向金转付甲方作为购房定金(或定金的一部分)。同时,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于本合同签订后___日内,乙方支付甲方购房定金(含意向金)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交易价格的20%,乙方支付甲方首付款是,定金转为购房款。

  (二)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于____________________时或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乙方支付甲方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

  (三)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剩余购房款:

  □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时支付。 □由贷款银行直接转付甲方。

  (四)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时或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建委办理交易房屋的过户手续。以贷款方式购房的,因贷款审批时间延误而超过约定过户日期的,则过户日期相应顺延。

  (五)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办理交易房屋过户手续涉及的税费的承担方式为:

  □甲、乙双方各自承担□甲方承担□乙方承担:甲方应出具办理交易房屋过户手续所需要的票据,因无法出具票据而增加的税费由甲方承担。

  (六)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交易房屋的物业交割手续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时或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办理。交割日之前的物业费,取暖费等费用由甲方承担,交割日及之后的物业费、取暖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因银行贷款政策调整或买受人自身原因未获得银行或公积金管理中心批准的,双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解决:

  □买受人自行筹齐剩余房价款,以现金形式支付给出卖人。

  □买受人继续申请其他银行贷款至贷款批准,其间已发生的及要产生的各项费用由买受人自行负担。

  □本合同终止,买受人支付的定金和房价款应如数返还,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在申请贷款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其他解决方式

  第十条 交易房屋中登记有甲方或其他人员的户籍,则甲方应当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将房屋交易中登记的户籍迁出。

  第十一条 甲方保证交易房屋无产权纠纷或其他纠纷;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交易房屋给乙方;如有租户,租户已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十二条 丙方提供的主要居间服务

  (一)丙方通过自身的信息库、媒体广告等途径为所售房屋发布广告、进行推广、搜寻潜在购房客户信息。

  (二)向乙方推荐、介绍交易房屋,组织乙方实地查看交易房屋。

  (三)为甲、乙双方订立合同提供居间服务,协助双方达成交易。

  第十三条 丙方收费项目及标准

  1房屋买卖居间服务费:交易价格的1%,即(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 ¥_________。

  2代办房屋产权过户费,(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 。

  3代办的银行贷款(贷款额的1%),即(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

  4垫资(垫资额的___%)即(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如受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政府、银行及房产交易部门)的影响,借款期限超过____个月的,按实际超出天数的____计算垫资费用。

  5为保证双方权益和交易手续的顺利进行,甲乙双方承诺以上收费于本合同签订当日向丙方一次性支付。其中,由甲方支付的项目为 合计人民币¥___元;由乙方支付的项目为 合计人民币¥___元。

  第十四条 甲乙丙三方应按照约定履行,未经三方协商一致不得解除本合同 。

  第十五条

  (一)逾期交房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将交易房屋交付乙方的,按照下列方式处理(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1)和(2)不作累加)

  (1)逾期在 日之内,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计算向乙方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并于交易房屋实际交付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 日(该日期应当与第(1)项中的日期相同)后,乙方有权退房。乙方退房的,甲方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___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照乙方全部已付款的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逾期付款责任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的,按照下列式处理(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1)和(2)不作累加)

  (1)逾期在___日之内,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值日止,乙方按日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_的违约金,并与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___日内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___日(该日期应当与第(1)项中的日期相同)后,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___日内按照累计的逾期应付款的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由甲方退还乙方全部已付款。

  (三)甲方将交易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乙方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___日内退还乙方全部已付款,按照交易价格的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违反约定不购买交易房屋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___日内按照交易价格的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五)出卖人未按约定将该房屋中的户籍迁出的,每日支付买受人____元作为违约金直至将户籍迁出之日止。

  第十六条 因不可抗力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本合同全部或者部分解除,各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 合同解除后一年内,甲乙双方不得自行或通过其他第三方达成交易,否则甲乙双方共同承担按照本合同中交易价格的2.5%的标准赔偿丙方。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丙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或需变更部分,经协商一致可达成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九条 因签订、履行本合同产生的纠纷,由签约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交易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条 签约各方住址或如有变更,应于变更后三日内通知其他缔约方。如未通知,以本合同签约时留存、方式为准。

  第二十一条

  甲方: 乙方:

  住址: 住址: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丙方:

  经纪人:

  签约日期:

房地产合同 篇3

  委托人甲(出售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乙(买入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丙(居间方以下简称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三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丙方接受甲、乙双方的委托,并完成委托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将其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街)_________巷(里)_________号(楼)_________单元(门洞)_________层_________号_________权房屋,证号_________,房屋结构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的_________权转让乙方,乙方对上述房屋充分了解并愿意购买(房屋面积与地址以产权证为准)。为保障甲乙双方已达成的转让协议正常履行,委托人共同委托丙方提供以下_________居间服务:

  1.协助甲乙双方与银行签订履约保证合同(资金托管协议);

  2.代收、代转房款及定金(预付款)等;

  3.代办房屋_________权过户手续;

  4.代办房屋贷款手续;

  5.代收、代缴过户税费及贷款费用;

  6.代取产权证;

  7.代办赎产权证、注销抵押;

  8.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委托期限

  本合同委托期限为:自委托双方所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款项(含资金托管)齐备并置于丙方处之日起_________个工作日内,丙方将委托事项办理完毕(代办赎产权证、注销抵押除外)。

  第三条 委托报酬

  1.甲方应承担的委托报酬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支付方式_________。

  2.乙方应承担的委托报酬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支付方式_________。

  3.甲方委托丙方代办赎产权证及注销抵押手续报酬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支付方式________

  第四条 结算方式

  1.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房屋售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

  2.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房屋产权过户所需的税、费承担,选择下列第_________项:

  (1)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2)全部税、费由_________方承担。

  3.甲乙双方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契约》,如需要公证,费用由_________方承担。

  4.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将购房定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口交由丙方代为保管口存入履约保证银行。

  5.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_________方将房屋过户费用约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方将贷款所需费用约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交由丙方代为保管(具体金额以有关部门开据的票据为准,(多退少补)。

  6.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乙方采取以下第_________项付款方式。

  (1)现金一次性付款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日内,乙方须将购房款扣除已交定金后的购房余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_________),口交由丙方代为保管口存入履约保证银行。

房地产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租凭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甲方将产权属自己的_______铺位(复式)租给乙方使用。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自愿签订本房地产租凭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租赁地点与铺位面积

  租赁地点:_________。

  租赁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底层铺面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二楼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_____年,即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三条保证金、租金、设施费、管理费等

  1、乙方须在签订本房地产租凭合同时,向甲方缴纳保证金为人民币______元,租赁期满,费用结算清楚并经甲方验收商铺合格后,甲方退回上述保证金给乙方(不计息)。

  2、乙方应在每月______号前向甲方缴交当月的以下费用。

  从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当月租金:人民币______元。

  设施费每月分摊人民币______元。

  3、当月管理费(含公共卫生、保安、消防、公共绿化等管理费用)每月每平方米2元。

  4、电费、水费按有关部门规定的商业用电、用水价格收费(含损耗、区内路灯分摊)。次月10号前应交清上月的水电费。

  第四条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在小区内配备消防设施、公共卫生、供水、供电设施,并负责上述设施的维修保养。

  2、甲方负责制定《××商业小区的综合管理规定》和小区内的其它管理制度。

  3、甲方依照本房地产租凭合同和《商业小区综合管理规定》,对商业小区进行日常管理,甲方负责配备相应的管理、服务员(如保安员、清洁工、电工、水工),做好保安、防火、防盗、清洁、供电、供水等项目工作,维护小区内正常的经营秩序。

  4、房地产租凭合同期内的租赁税由甲方负担。

  第五条乙方责任

  1、乙方完全自愿自觉遵守甲方制定《××商业小区综合管理规定》(见附件)和商业小区的其它管理制度,以保证小区的正常运作。

  2、乙方在承租商铺之后,应立即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和到税务管理部门办理税务登记手续,不得无证经营。乙方必须自行办理小区内自己的财产和人身保险。

  3、乙方要做好商铺的安全、防火、防盗工作,不得在商铺内(包括二楼)使用明火的炊具,不能占用公共场地作经营或堆放货物杂物之用。因乙方责任发生的失火、失窃等事故并因此导致商业小区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动,拆除铺位内的建筑结构和装修设备。

  5、乙方负责保管,维护商铺内的设备、设施,如有损坏,要及时维修,费用由乙方负担。

  6、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甲方对商铺、设备、公共设施的检修工作,不得妨碍检查和施工,更不得以此作为不交、少交或拖欠各项应交费用的理由。

  7、乙方如需对所承租的商铺进行内部装饰、装修,应将装修设计方案报知甲方,批准后方能施工。乙方迁出时,商铺内所增设的一切的嵌装在建筑物结构内的附属设施不得拆除,甲方也不予补偿。乙方在小区内张贴宣传品或设置广告,应按小区的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并服从甲方统一规划。

  8、乙方承租的铺位只限于经营服装和服装辅料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或经营其他商品。

  9、乙方在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享有、承担。

  10、_________年___月_____日该小区开张之日乙方务必开门营业,此后乙方连续停业、空置、歇业不得超过七天,否则按本房地产租凭合同第七条第6项处理。

  第六条房地产租凭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乙方在租赁期内确需中途退租,应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乙方须缴清应缴费用,乙方所交保证金无偿归甲方。

  2、在租赁期内,如乙方提出将商铺的承租权转租给第三者经营的,须经甲方审核同意,中途转租的,按乙方所交的保证金的____%退还给乙方(不计息),其余_____%保证金无偿归甲方。

  3、如因不可抗力或政府有关部门征用等原因,确需收回商铺时,甲方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应无条件按甲方要求交还商铺,所缴的保证金在扣清乙方应缴的费用后,将余额退回乙方(不计息),如保证金不足抵缴乙方所应交的费用,则由乙方补足差额。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期交付出租商铺给乙方使用的,甲方按实际交付时间计收租金。

  2、乙方在租赁期内违约或人为损坏小区建筑物、设施的,先以保证金赔偿,保证金如不足以赔偿时应补足差额;扣除保证金后,乙方应在____天内补足原保证金数额,如不按期缴纳或补足保证金,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房地产租凭合同,乙方应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3、租金、设施费、管理费和水电费等乙方应缴费用,乙方应如期缴交,否则每逾期一天,按应缴总费用额的每日千分之一加收违约金,逾期二十天,除必须缴清所欠费用外,甲方有权解除房地产租凭合同,收回商铺,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应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4、乙方如违反商业小区综合管理规定,甲方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扣除保证金、单方解除房地产租凭合同的处理。如导致甲方单方解除房地产租凭合同,乙方应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5、乙方如擅自改动、拆除铺位的建筑结构、装修,除必须恢复原状外,并赔偿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6、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商铺使用性质和经营项目;不得擅自转租、分租;不得连续停业、空置、歇业超过____天;不得将商铺作经济担保、抵押;更不得利用商铺进行非法活动。如乙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提前单方解除房地产租凭合同,保证金不再退还,并由乙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7、因提前解除房地产租凭合同或房地产租凭合同期满不再续租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退还商铺,并将存放在铺位内的一切财物搬走,三天内不搬走,视乙方放弃该财产,甲方有权对乙方所放弃财产进行处分,而不作任何补偿给乙方。

  第八条其它

  1、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协商减免停业期间的租金(须致使乙方连续停业达_____天以上,方计入甲方减免收乙方租金的范围,否则乙方应正常缴交租金给甲方),若因灾害影响连续两个月还不能使用该商铺的,则作本房地产租凭合同自动终止,互不承担责任。

  2、房地产租凭合同期内如乙方无违约行为,则在租赁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如继续承租,乙方须在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经甲方审核同意后双方签订新租赁房地产租凭合同。否则,甲方将另行安排其它租户。

  3、本房地产租凭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房地产租凭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房地产租凭合同由_______律师事务所见证。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和见证律师各执一份。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本房地产租凭合同如发生纠纷,经协商仍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甲方代表:

  年月日

房地产合同 篇5

  甲方(贷款方):

  乙方(借款方):

  证件号码:

  乙方为购买甲方所开发项目【 】的房屋 号楼 单元 楼 号,因资金不足,特向甲方申请借款。经双方平等协商,根据平等自愿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 借款用途

  乙方向甲方所借款项仅限于购买【 】的房屋 号楼 单元 楼 号之用,所借款项全部直接用于支付该房屋首付款,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提供现金用于他途。

  二、 借款金额

  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

  三、 借款期限及方式

  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止,乙方保证在借款期限到期之日前全部偿清该笔借款。乙方在借款期限内有明显违反甲乙双方签订的购买上述房屋相关合同条款等行为或出现丧失还款信誉和能力及其他可能影响甲方收回借款的情况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要求乙方提前还款。

  四、 保证条款

  (一) 乙方所购上述房屋之全款发票由甲方保管,直至乙方还清所有借款时归还。

  (二) 乙方购买上述房屋需缴纳的各种税费由甲方代收代缴,发票契证等由甲方保管,直至乙方还清所有借款时归还。

  (三) 乙方未还清所有借款之前,甲方有权拒绝将其所购上述房屋交付乙方,由此所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五、 借款利息

  乙方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到期前偿清全部借款的.,不必向甲方支付利息。借款期限到期后乙方逾期未还款的,按逾期尚欠款项的日息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利息,同时计算复利。

  六、 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偿还借款的,自本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到期日之第二天起至乙方还清所有借款之日止,乙方除应按第五天规定的日息向甲方支付利息外,还应承担逾期未付款的违约金,违约金按日万分之五计算,逾期超过30 天,甲方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

  七、 本合同未作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 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

  甲方(贷款人): 乙方(借款人):

  日期: 年 月 日

房地产合同 篇6

  委托方:

  设计方:

  委托方委托设计方承担上海××城项目设计工作,工程地点为xx市xx区××路××号,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履行。

  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以及国家和上海市有关规划设计的管理法规和规章。

  1.2规划项目批准文件。

  第二条 设计依据

  2.1《××城项目规划设计任务书》。

  2.2委托方提交的基础资料。

  2.3设计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

  第三条 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次序进行使用和解释:

  3.1合同书及补充协议;

  3.2委托方要求及《××城项目规划设计任务书》;

  3.3合同规定的其它有效附件。

  第四条 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及设计内容

  4.1名称:××城项目工程规划概念方案设计、方案设计深化及扩初设计。

  4.2规模:可建设用地××万平方米(用地内含已建学校,学校占地面积×万平方米)

  容积率:1.5(居住及配套)

  总建筑面积:约××万平方米

  4.3设计内容及阶段:

  本次设计地块内含××厂地块和××厂地块,需将二块地合并统一规划。合同内容为整个设计过程之概念方案设计、方案深化设计及扩初设计(单体报批图)阶段内容,各阶段具体内容如下:

  4.3.1完成概念方案阶段设计,包括总平面规划、道路交通规划、竖向设计、建筑环境与景观设计、建筑单体方案设计(包括组团设计、户型设计示意、立面设计意象)、其它分析图等,方案汇报后,若未能达到委托方期望之效果,委托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委托方不要求解除本合同的,设计方有义务按照委托方要求调整设计构思及意图,直至委托方书面确认方可进入下一阶段设计。

  4.3.2调整并完善概念方案,主要在委托方对概念方案初步认可的基础上,进行概念方案深化设计;此阶段主要完成总平面规划及各种分析图,单体方案平立剖面图,完成各种户型及组合图,提出详细经济技术指标;此阶段文件需满足规划局及委托方的经济评价的要求。

  4.3.3在征得委托方对方案的书面意见的基础上,进行方案深化设计,形成正式详规及方案报批文件,提交政府规划等主管部门批准。报批文件包括的内容:总平面规划及各种分析图,单体建筑方案设计(包括住宅户型、平面组合、立面及立面效果图等,商业设计及研究),并按委托方及有关主管部门要求提交规划设计说明书及经济技术指标等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第六条款规定的文件),形成设计文本。

  4.3.4在完成规划局详规及方案审批意见后进行扩初设计。此阶段工作内容主要为各单体建筑平立剖面图,对影响单体建筑立面的主要剖面、关键节点、材料、色彩予以表达,提供材料样板,指导及配合其它设计单位的扩初及施工图设计,对施工图设计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设计方应给予技术服务咨询和指导;若委托方对方案提出新的修改意见,设计方应无条件配合修改,非原则性、重大性、功能性的修改意见,设计费不作调整。

  4.3.5在以上设计过程中设计方承诺来上海项目现场与委托方进行汇报研讨次数不少于8次 (含8次)。确因工作需要,应委托方要求,设计方超过前述8次的来沪次数,发生的差旅费用由委托方承担。

  第五条 委托方向设计方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

  地形图纸(比例尺[1:500]),两份;

  地形图电子文件(光盘 ),一份;

  规划设计要点,两份;

  ××城项目规划设计任务书,一份;

  红线点坐标,两份;

  时间:××××年×月××日前。

  第六条 设计方向委托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

  6.1概念方案设计及调整概念方案阶段设计文件包括:

  规划总平面图(1:500)

  道路交通与竖向设计图(1:500)

  环境与景观设计示意图

  城市轮廓分析图

  各组团设计概念图,比例不限

  住宅单体方案设计(含立面设计意向、户型设计示意)

  地下室或半地下室规划图(1:200)

  其它分析图,比例不限

  工作模型

  文本:包括概念方案说明书和所有图纸缩印件

  概念方案说明书应说明规划设计创意及构思,简要计算各经济技术指标

  所有图纸中应包括表现效果图及CAD图;

  6.2方案深化(详规报批)设计文件包括:

  方案设计说明书

  经济技术指标

  规划总平面图(1:500)

  道路交通与竖向设计图(1:500)

  环境与景观设计图(1:500)

  城市轮廓分析图

  其它分析图,比例不限

  住宅单体方案设计(含立面效果图、户型平面图)

  地下室或半地下室规划图(1:200)

  文本:包括方案设计说明书和所有图纸缩印件;方案设计说明书应说明规划设计创意及构思,详细计算各经济技术指标(包括各组团、住宅户型套内建筑面积和销售面积)

  所有图纸中应包括表现效果图及CAD图

  6.3扩初设计阶段(单体报批)设计文件包括:

  单体设计说明书

  经济技术指标

  总平面图

  地下车库平面图

  各建筑单体平面图

  各建筑单体立面图(不少于三个),外观立面图应标明所用材料及颜色

  各建筑单体剖面图

  各建筑组团主要立面图

  各建筑组团主要剖面图

  放大关键局部立面、剖面图,应标明关键尺寸

  关键设计区域放大立面、剖面图

  区域细部分析图

  材料展示板说明建筑材料、装修及颜色

  文本:包括设计说明书和所有图纸缩印件;设计说明应包括:单体主要设计要求及各经济技术指标(包括各组团、单体住宅户型套内建筑面积、单体建筑面积等),图纸应包括主要单体立面表现效果图(正面及背面)及CAD图

  6.4详细规划模型一台(比例1:300)

  6.5提交文件份数:

  6.1、6.2、6.3条彩图各1套;

  6.1、6.2、6.3条文本各10套(含各类图纸的缩印件);

  6.1、6.2、6.3条电子文件光盘各一份。

  6.6提交文件时间:设计方应于××××年×月××日前完成概念方案设计并提交设计成果,自概念方案经委托人书面确认后7日内,设计方应完成方案设计并提交设计成果;自方案设计经委托人书面确认后7日内,设计方完成并提交深化、报批图纸;在方案深化设计经委托方及有关政府主管部门书面确认后10日内完成扩初设计工作并提交设计成果。

  若设计方逾期不能完成设计工作及递交设计成果文件的,其逾期违约责任由设计方承担,并承担相应的违约金;若委托方要求设计方提前完成设计并提交设计成果文件的,双方提前商定出图时间。

  6.7提交文件地点:xx市xx区××路××号×楼设计部。

  第七条 费用

  7.1根据本合同第1.1条款的相应规定,经双方商定,设计费单价总计为××元/平方米,其中:概念方案设计阶段×元/M2 ,设计费计××万元;方案设计及深化阶段×元/M2,设计费计×××万元,扩初设计阶段×元/M2,设计费计××万元,设计费总计×××万元。

  7.2本合同约定的设计费单价一次性包死,包括设计方完成本合同约定工作内容及要求提供的各项设计成果文件所需的设计费、晒图费以及设计人员来往车旅费、食宿费、管理费、税金等设计方将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设计成果交付委托方所需的所有费用,该单价不因包括该工程建筑面积的变化、设计范围内的补充设计、增加设计深度、修改方案、国家调整设计费率、总投资调整、概预算调整等任何因素的变化而调整,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委托方无需向设计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第八条 支付方式

  8.1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内,委托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10%,计××万元作为预付款。

  8.2 设计方提交概念方案设计文件并经委托方及有关主管部门书面确认后七日内,委托方支付设计方设计费总额的20%(含委托方支付的预付款),计××万元;

  8.3 设计方提交方案深化(详规报批)设计文件,正式向规划局申报并取得详规批复等规划局认可的书面文件后七日内,委托方支付本合同总设计费的30%,计××万元;

  8.4设计方完成扩初设计并提交扩初设计阶段(单体报批)设计文件,向规划局单体报批取得批复并经委托方确认之日起七日内,委托方支付本合同总设计费的20%,计××万元;

  8.5剩余设计费待施工图设计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0日内付清。

  8.6设计费用由银行转帐支付,委托方在支付设计费用前,设计方应当向委托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合法发票,否则,委托方有权拒绝支付相应款项。

  第九条 双方责任

  9.1委托方责任

  9.1.1委托方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方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效性负责。委托方不得要求设计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9.1.2 委托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 10天以内,设计方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委托方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0天以上时,设计方有权重新协商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9.1.3委托方确定×××为本项目的设计联络人,负责设计联络工作,期间的有关联络及有效文件签署须有联络人签字,涉及对设计成果的确认或有关费用的确认等,必须经委托方加盖公章方为有效,否则,委托方一律不予认可。委托方若变更联络人须提前×日书面通知设计方。

  9.1.4委托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方支付设计费。

  9.1.5委托方要求设计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提前××日通知设计方,设计方应当书面答复,如自收到通知之日起×日内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委托方变更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9.1.6方案深化设计内容的深度不能满足下一步设计要求时,设计方应在委托方指定期限内进行修改或重新设计,直至达到合同约定标准,且委托方有权不支付设计费,并解除本合同。

  9.2设计方责任

  9.2.1设计方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设计成果形式及份数向委托方交付设计文件(出现9.1.1、9.1.2、9.1.4、9.1.5规定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对委托方违反国家强制性设计规范的要求设计方有义务向委托方指出并提供相应的标准、规范依据。设计方并应当尽专业设计单位能够达到的注意,就设计方要求等不符合设计规范或常规之处,向委托方指出并指明其可能的后果,并应当按委托方的再次要求或标准执行。委托方未发出再次要求或标准的,设计方应当按原要求或标准执行。

  9.2.2在设计分别进行到概念设计、方案设计、方案设计深化时 (各阶段设计基本完成,正式输出文件前),设计方应向委托方进行设计汇报,待委托方及有关主管部门确认方案后方可输出正式文件,若设计方擅自输出设计成果文件后与委托方意见不一致时,其文件资料费用不予支付,委托方有权拒绝支付设计费。

  9.2.3设计方确定××为本项目的设计联络人,负责设计联络工作,期间的有关联络及有效文件签署须有联络人签字,若设计方变更联络人须提前×日书面通知委托人。

  9.2.4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规范、部门及地方规范资料由设计方自行解决,所需费用由设计方自行承担。

  9.2.5设计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赔偿由此给委托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9.2.6设计方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委托方和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及报批,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设计成果进行调整修改补充,该部分内容不计入设计变更,不增加费用。

  9.2.7设计方有责任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向施工图设计方进行技术交底,对施工图设计方提出的问题及时给予解答,对设计过程中发现的影响效果的部位按委托方要求及时给予更改。

  9.2.8设计方应当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向委托方提供设计项目组组成情况及各成员的专业水平情况报告,由委托方审议,并应当按委托方要求撤换相关人员,但委托方的审议并不免除设计方组织设计项目组不力的责任。如发生变动,设计方应当提前×日向委托方提交书面报告。设计方必须由其内部职工组成的项目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自行完成本工程。委托方发现设计方上述人员与设计方所报不符,视为设计方违法分包,设计方应向委托方承担设计费总额20%的违约金。

  9.2.9设计方应承担国家相关规定的相应的设计责任。

  第十条 保密

  委托方委托设计方形成的设计文件著作权归委托方所有,委托方有权自主决定使用而无需向设计方另行支付费用。设计方有署名权,参加各项评奖权。未经委托方同意,设计方不得将设计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设计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责任。

  第十一条 诉讼

  在执行本设计合同时如发生争议,委托方与设计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可向委托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合同的变更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第十三条 合同的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解除合同:

  13.1因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13.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

  13.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

  13.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13.5设计方提交的文件在设计方案的设计深度不能满足或体现委托方委托内容的;或不能通过政府部门批准的。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4.1委托方未按协议规定的时间、金额支付款项的,每日按应支付额的万分之二支付违约金。

  14.2由于设计方原因迟延交付设计文件的,每日按设计费总额的万分之二支付违约金,逾期十五日,委托方有权解除本协议,设计方应向委托方承担设计费总额20%的违约金。

  14.3在合同履行期间,除根据合同第十三条规定及因设计方原因导致本协议解除和终止外,委托方有权提前××日通知设计方解除本合同,双方按下列情况执行:

  14.3.1设计方设计工作未开始的,委托方不给予任何补偿和赔偿,如委托方已支付预付款,设计方应在委托方指定期限内无息返还给委托方。逾期未返还的,每日按应返还金额的千分之二支付违约金。

  14.3.2在设计工作已经开始并向委托方提交设计成果,委托方予以确认无异议的(即设计方已经开始进行概念方案设计阶段),双方按照设计方提交设计成果的实际设计量进行结算,除此之外,委托方无需向设计方承担任何补偿和赔偿责任和费用,同时设计方应保证该阶段设计方案及已提交的设计成果的的完整性、准确性。

  14.4 设计方应当随时应委托方的要求或征得委托方同意后修改其设计中的错误、矛盾、偏差、或漏项。因设计设计偏差、错误、矛盾或漏项,致使设计期限延长或成本费用增加的,设计方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补偿责任,如给委托方或任何他人造成损失的,设计方并应当赔偿该损失。

  14.5设计方不能有效履行本合同各项规定,致使工程出现质量等问题,设计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5.1设计方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报批完成且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15.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8 份,委托方6份,设计方2 份。

  15.3本合同生效后,双方认为必要时,可到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

  15.4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

  委托方提出的《项目规划设计任务书》;

  双方认可的往来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

  15.5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委托方: (盖章) 设计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

  住 所: 住 所: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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