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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歌苓《芳华》观后感

时间:2017-12-23 10:58:17 观后感 我要投稿

严歌苓《芳华》观后感

  导语:《芳华》是严歌苓所著一部小说,由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 严歌苓用狂欢的故事与狂欢的语言,细数了不仅仅是“芳华”这段青春时光,更展现出我们从不曾发掘的内心黑洞到恍然。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芳华观后感。希望大家喜欢。

  篇一、芳华观后感

  只是听说《芳华》电影下架了,才找来小说的。也刚刚知道,《芳华》和《陆犯焉识》的作者是同一人——严歌苓。读她的文字,伴着一种隐隐的疼痛,如读萧红,伴随的是无边无际的寒冷。

  《芳华》讲述了上个世纪七十年代一群文工团的少男少女青春的故事,以及以后人生的故事,有快乐也有烦恼,有幼稚有成熟,有光明磊落也有阴险狡猾……或许,谁的人生都如此,人生百味都会尝遍。

  作者是以潇穗子的口吻,重点讲述了刘峰和四个女文艺兵的故事,作者慢慢道来,没有惊心动魄的故事,但是有令人震撼的心理活动描写,入木三分地对人性的剖析,读之,会浮想联翩。读这部小说,让我想到张爱玲写的《小团圆》,字字句句真真实实地刻画了辛酸往事,对自己,毫不“怜惜”。同样,在《芳华》中,作者对几个年轻人也是毫不留情的,对社会的一些怪状,人性的诸多弱点都是一针见血地刻画。

  故事的主角是刘峰,又名雷又锋,这个名也昭示着刘峰和雷锋的相似之处——乐于助人,无私奉献。因此,在部队他获得了各种各样的荣誉,这些荣誉,都是他的“雷锋精神”换来的,并不是本职工作干得多么好。作者也调侃了,要想获得嘉奖,不用本职工作干得如何出色,而是在本职工作外干一些有“奉献”意义的小事,会更讨巧。刘峰就是这样一个人,团里上上下下的事都是他的忙碌,不管谁有了困难,他都会及时伸出援助之手。因此,当时团里的人都用高标准来要求看待刘峰,只因他是“圣人”。

  刘峰爱上了林丁丁,一个会唱歌的女孩子,但是林丁丁不爱他。刘峰和丁丁独处的时候,受不了“诱惑”,摸了丁丁的后背,结果,丁丁大喊“救命”。顿时,刘峰头上所有美好的光环消失了,一个英雄,一个楷模怎么能随便“猥亵”女孩子呢?刘峰有了各种各样的罪名,被下放,开始了他“惨淡”的人生。

  刘峰其实不是个名义上的“雷锋”,而是个实实在在的好人,这是潇穗子多年后才明白的。

  当时有个强主任专门占女兵的便宜,大家给他取了个外号“強姦副主任”,这话被传到了强主任的耳朵里,然后就开始追查,这个缺德名到底是谁取的。查到刘峰这里,刘峰宁可自己挨骂,宁可自己得罪上司,也不供出战友。做这样的好事,是不会得到嘉奖的,刘峰也做了。

  文工团里,大家都歧视何小曼,男文艺兵都拒绝跟她合作,刘峰自告奋勇地跟何小曼合作。也就从那时起,何小曼爱上了刘峰。刘峰不爱何小曼,他只是想给当时孤苦无依的小曼最纯真的帮助,仅此而已。但是,刘峰好比一道阳光,照亮了何小曼灰暗的时光。

  在战场上,刘峰受伤,被一个护送给养的司机发现了,他发现刘峰危在旦夕,想以最快的速度送去救护站,但是,刘峰指路的时候却指向了接受给养的部队驻扎处,文中写不知刘峰是不是有意,但是,读者都知道,刘峰是故意的,他早已经将生死置之度外。那场战争在作者笔下只是轻描淡写地写了一写,但是管中窥豹,战争极其惨烈,刘峰他们的部队仅在一夜之间尸横遍野,除了刘峰幸免。

  何小曼作为医务兵也上了战场,她背着一个受伤的战士徒步走了很远,成了英雄,到处演讲作报告,她却因此而患上了精神病。就是今天,我们身边也会出现这样的英雄,只因时间地点和事件都对了。她的新婚丈夫,也在这次战争中牺牲了。小说中,几乎没有提听到丈夫去世的噩耗之后,何小曼的反映,看来,何小曼根本不爱这个丈夫。形成反差的是,小说中,浓墨重彩地描写了小曼在死人堆里找刘峰的情景。

  刘峰,不只是个“好人”,还是个忠于爱情的人。他爱林丁丁,但是,林丁丁一心找一个官家子弟。丁丁最后如愿以偿,嫁入“官家”,但是备受歧视,最后分道扬镳。看来,人生仅仅有目标还不够,还要为了实现目标而不断努力,哪怕目标实现之后,还要不断提升自己。

  刘峰被告发后,命运发生改变,但是,刘峰依然爱着林丁丁,没有因丁丁的告发而怀恨在心。

  转业之后,刘峰找了个农村女人,结婚生子后离婚。生活窘迫,刘峰在海南做小生意,找了个风尘女子同居,那风尘女子跟着他走了几年正道,后来又重回风尘。他和风尘女子在一起,不是因为爱,或许也不是为了生活,而是为了能帮帮这个风尘女子走上正道。但是,现实的残酷,有时不是个人的渺小的力量能对抗的。

  刘峰患了癌症,为了不给任何人增加麻烦,他守口如瓶。在他去世前的几天,潇穗子去看他,他还说自己的病没事,好多了,他只是不想让穗子为他担心。

  最后的时光,他和何小曼在一起,他们之间不是恋人关系,因为刘峰认为自己的心不在小曼身上,不能对不起小曼。刘峰的心,自始至终没有变过,他爱丁丁。小曼呢?爱了刘峰一辈子,却没有得到刘峰的爱,但是她却得到了刘峰最无微不至的照顾,刘峰能想到的,能帮的,都在临死前帮小曼做好了,安排了。小曼大概也是幸福的,爱不是得到,爱是陪伴,她陪伴刘峰走完最后的时光。在《陆犯焉识》中,爱也是陪伴。我想,这大概也是作者所理解的爱吧。

  这是我最喜欢的爱情结局。刘峰坚守爱情,小曼用爱陪伴,他们都是值得敬佩的。

  最后说说潇穗子和郝淑雯吧,潇穗子和一个男文艺兵写情书,手都没拉过,这也不是真正的爱吧,是在那个压抑个性的时代,自我“解放”,或者说是“抗议”吧。但是,郝淑雯横刀夺爱不说,还怂恿男文艺兵将情书交上去,揭发潇穗子,结果潇穗子被批判。哎,多么荒诞的时代啊。郝淑雯最后跟一个比她小的“二流子”结婚,改革开放后,她的丈夫抓住机遇,家财万贯,但是,最后还是各走各的道。三观不同,还是难将就一辈子。

  故事读完,我的心里依然隐隐作痛。或许,为刘峰,为小曼,也或许是为另外一些会唱歌会跳舞,充满了青春气息的文艺兵。命运多舛,且富有戏剧性。读小说,似乎就是读人生的过程。

  小说中,那段当文艺兵的日子,真的是活色生香啊,有笑有泪,有动听的歌声,有曼妙的舞蹈,有嬉笑怒骂,有梦想和现实的激烈冲突,有真诚的友谊也有不堪的猜忌,不管经历多少年,都会永远焕发着清丽的芳香和明媚的华彩——青春岁月永芳华。

  篇二、芳华观后感

  作者严歌苓以萧穗子作为化名,以第一人称的口吻讲述了六七十年代她们文工团一代人的故事。主要人物刘峰、沈小曼(其实书中用的是何小曼,最后才出现改姓沈,此人物身世坎坷,一生命运多舛,我更愿意遵照其个人意愿说是沈小曼,文章后续会进一步说明)、林丁丁、郝淑雯。

  刘峰是一个活雷锋,哪里有需要哪里就会有他,他默默的喜欢林丁丁,明里暗里为林丁丁做了很多事情,等到有一天终于忍不住向林丁丁告白时,过于激动的心情以及错误的理解林丁丁的反应,导致“触摸事件”的发生(“触摸事件”贯穿了整本小说,是小说围绕的中心点)。“触摸事件”即刘峰失控的抚摸了林丁丁的颈部至背部,吓的林丁丁大哭大叫。要说刘峰应该是没有什么邪恶的想法的,只是出于在自己心爱的女人面前的本能反应,触摸当然没有进一步发展,在林丁丁大哭之后刘峰即刻停止,冷静下来,林丁丁哭着跑出去,林峰独自哀伤……而事情并没有结束,“触摸事件”后经过一系列人物的传播,刘峰被处分。关键就在于被处分时,平日里受帮助的那些人且不说站出来为刘峰说句话,竟然都集体指责刘峰的不是,落井下石之流,到处都是。也许正如萧穗子所说,刘峰太完美了,以至于文工团的人都在等着有一天刘峰会犯错,这样大家心里才会平衡,才会恍然觉悟:哦,原来刘峰也是人,也会犯错!“触摸事件”是所有人都在等着刘峰犯得一个错误,大家想证实这世上不可能存在没有瑕疵的人。而也正是因为刘峰在大家心目中太完美了,以至于大家错觉的认为他不应该有七情六欲,对女人的情感对他来说是一种亵渎,所以林丁丁说“谁都可以追求她,就刘不行。她会感到惶恐,不适,恶心。”要说这种情绪我也能理解,但理解归理解,然而林的过激反应毕竟就此改写了一个好人的一生。

  林丁丁是团里的独唱演员,刘峰就是因为她这一副好嗓子喜欢她的(当然也有其他的原因,例如长得美啦,平时柔柔弱弱的林黛玉啊……)。林丁丁其人善于隐藏真实的自己,或是说她是个多面的人。她一直希望嫁入“豪门”,有两个备胎,同时还在物色其他的对象。当然,最后虽如愿进豪门,后又离婚再嫁再离婚,最终回归单身,性格也不再隐藏,显露出真正的自己,是有些不顾形象的“豪放派”女性,与之前的娇小柔弱反差很大。

  萧穗子即作者本人在小说中的化身,是有些作为旁观者的存在,当然也是必不可少的,作者提到自己的内容很少,所提之处也是为了其他人物的叙述,但在刘峰“触摸事件”中作者应该属于不作为。如上文所说,作者其实和其他人一样都在等着刘峰犯错,来证实这世界不可能存在这么完美的人,来为自己的不完美找一个出口。但作者也是沈小曼唯一能说的话也是唯一想与之来往的人,最后刘峰去世的葬礼上,沈小曼只邀请了作者这一个故人。

  沈小曼,书中的女主角,我最心疼的一个角色。大概六七岁的样子父亲自杀,后跟着母亲改嫁给一个姓林的抗战军人,生活上过得小心翼翼,母亲不敢对她显露太多的爱意,连对母亲的拥抱都要通过故意高烧来换取,后有了弟弟妹妹生活即心理上更是承受着莫大的艰辛。后来凭借自己的舞蹈功底被郝淑雯选入文工团,以为从此生活会有所改变的她,却依然受到文工团里战友的排挤(总有那么些自以为是的人看不起这个看不起那个,来“提升”自己的“格调”,“提高”自己的存在感)。后因受到刘峰的帮助,而对刘峰产生爱慕之情,“触摸事件”中,她是唯一一个为刘峰说话的人,唯一一个为刘峰送别的人。萧穗子说只有沈小曼懂得刘峰的善良,因为“一个从未被善良对待过得人,最能识别善良,也最能珍视善良”。沈小曼在刘峰走后对文工团其他人彻底失去的了信心,后因装病演出被派遣到某卫生所做护士,再后来中越战争上前线救助伤员稀里糊涂成为人人学习的”战争英雄“,突如其来的受拥护导致没怎么受过关注的小曼精神上受到强烈的冲击,一度精神失常。

  沈小曼爱了刘峰一辈子,而刘峰爱了林丁丁一辈子。写到这里,我已经不想再对小说中的其他人物再进行叙述了。小说的男女主角既已出现,那么那些不善良的人在我看来也就无足轻重了。

  人性是真的可怕!平日里你与人为善,你活雷锋,别人有事也找你帮忙,笑脸相待,你不图回报,你以为你对得起任何一个人,你傻乎乎的以为别人都会念你的好,即使你并不图回报。可你不知道别人私下里都在说你傻,都在等在看你出错,等着看你的笑话,多么可怕!但我想这应该是所有人的通病,这是出于一种嫉妒,嫉妒别人的优秀,当自己做不到这一点时,就期待着别人犯错,我想自己也是这样的。假如我是刘峰他们中的一员,我想我应该是作者一样的`存在,但我希望我能够更勇敢一些。

  回归本书,我最想知道的是刘峰最后是否爱上了沈小曼?我希望他是爱她的,这样就不辜负小曼这一生对他的爱恋与情深。但也许我这个问题太肤浅,到了他们后来那个年纪,经历了那么多的事情,已经不是单纯的“爱与不爱”就能回答的了。作者说“他的心是爱她的,但他的身体爱的是另一个人”,我不明白,我也不想明白,我只想为小曼讨一个“他爱她”的结果,讨一个他们幸福相伴的晚年,让一生命运不公、一生经历坎坷的他们有一个童话般美好的结局。

  书中最让我欣慰的是林丁丁等人的结果也不是很好,虽然这样说显得我很“恶毒”,但好人都没有好的结果,凭什么不好的人要幸福。

  《芳华》已被拍成电影,电影我也去看过了,别的不提,只说电影最后的结果:刘峰与小曼约去为中越战争中死去战友扫墓,夕阳西下,扫墓结束十分,两人坐在一个长椅上,小曼对刘峰说:

  “你还记得当年你受处分下连队我送你的那天吗?”

  刘峰说记得。

  小曼说:“其实那天我有话想对你说,只是没有说出口。”

  刘峰说:“那现在能说了吗?”

  小曼说:“我想说的是,你可不可以抱抱我?”

  刘峰丢掉手里的烟头,用没有残废的那只左手猛地一把揽过小曼的肩头,小曼满脸幸福的依偎在刘峰怀里,镜头长时间停在两人身上,萧穗子的旁白响起“就让时间停留在这里吧,我不愿让你们看到我们年老时的样子,就让我们的青春永远停留在属于我们的文工团岁月,愿我们芳华永驻(大概这样吧)。”

  电影结局其实是和小说有出入的,但是我喜欢这样的结局。因为小曼如愿以偿,因为刘峰也将不再孤单,我可以任自己想象两个人就此过得很幸福,很幸福……

  篇三、芳华观后感

  看了冯小刚的《芳华》想起了自己的芳华。生于灾荒,长于动乱的我们,童年少年虽奇葩,那也是芳华,歌里唱的,芳华是青春吐出来的。人只有一个芳华,和孩子一样,多糟也是自己的宝。

  长到一米高就跟着外婆去电影院看了一次刘少奇访问东南亚,从此我就认识刘主席了,报纸上、橱窗里都能认出刘主席来。没过多久,外婆跟我说:“出去千万别说刘主席了,隔壁老太太挂刘主席像被人差点打死了”。

  不说刘主席说林副主席。从幼儿园开始,每天要先祝毛主席万寿无疆,再祝他的老哥们儿林副主席身体健康。突然有一天不准祝了,林老哥往苏修那边跑了。后来知道的事就更可怕了,林老哥这一辈子心中只有一件事:杀毛主席。天啦,我从小就为毛主席捏把汗,他老人家身边坏人多好人少,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还是抓不完,这是咋整的嘛?

  我们那时最坑爹的歌是东风吹,战鼓擂。。。。,其中一句是“不是人民怕美帝,而是美帝怕人民”,好多同学都唱成“人民怕美帝了”,爹妈被约谈,写检查,典型坑爹。我倒没唱错,或者唱错了没人听见,但被吓坏了,从此烙下病根儿,至今我也搞不清人民和美帝谁怕谁!如果再唱这个歌,我建议打上“少儿不宜”的字样。当然,老头也别瞎唱,容易被绕进去。

  最烦人的课就是政治课,但也有开心的时候。有一学期,开学就讲毛主席如何表扬迟群和小谢,学期末迟群和小谢都被逮了,那学期的政治课不考了。都这么着不就好了吗?否则十次路线斗争得背出人命来。后来没得可斗的了,连孔老二,梁山好汉都被揪出来了,如果领袖再有点时间,估计《聊斋》里面的鬼,《红楼梦》里的妇女一个都跑不了,刘姥姥肯定会成为大观园革命委员会主任,板儿成干部子弟。学校让批孔老二, 这老二咱不熟啊,他写的东西我们看不懂,我们学的吓死他,翻越夹金山,飞夺泸定桥,小英雄雨来,雪山雄鹰,老队长王国福。。。。。。我们和老孔学问不对称啊。

  和所有孩子一样,我们那个时候有我们的电影大串联:我叫《阿福》,住在《鲜花盛开的村庄》,爸爸是《轧钢工人》,妈妈是《南江村的妇女》,上述电影没有一部是国产的,全是越南朝鲜进口大片。咱中国只出八个样板戏,其余的文化生活靠周边穷兄弟接济。

  样板戏有个特点,所有人物没配偶,柯湘有过老公,来的路上被杀了,她整天和雷刚、温奇久他们打家劫舍,就是不结婚。李玉和家最神,奶奶不是亲奶奶,爹也不是亲爹,但表叔数不清。最神秘的是他家的密电码,没送出去时柏山游击队躲得远远的,连老李被捕都不来救。一旦送出去,柏山游击队杀回来办了鸠山。至今我也不知道那密电码是啥?肯定是一革命神器,可不能落在敌人手上,如果是现在,最好存在云里。

  我们那时搞英雄主义教育,整天宣传那种被敌人打得全身是血,指头上还钉着竹签宁死不屈的英雄。这事让我很自卑,一不怕苦,二不怕死,那是歌里唱的,我要是落入敌人之手,估计撑不了多久,因为我一是怕饿,二是怕死。万一我扛不住把上级的名字、下级的名字像竹筒倒豆子,一粒不剩地倒给敌人咋办?双枪老太婆还不把我打成蜂窝煤!一想到这我是又怕又痛苦!。

  我们那时的文艺作品很少有爱情,我看到的第一段爱情描写是《敌后武工队》里的汪霞爱上了魏强,说是除了打鬼子就想他,一想他脸就红。就这么点描写,我都记了40多年了,搁现在还不如一条短信口味重呢。春苗、红雨、赵四海,不是光棍就是剩女,反正革命需要他们,他们也不着急,待到山花烂漫时,想嫁哪个嫁哪个。

  我们那个芳华还有一问题就是力不从心,每个单位都有阶级敌人和叛徒,那时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抓不完。搞得祖国年年遭灾,没东西吃,就这样祖国还得北伐苏修,东征美帝,背上弄个亚非拉背着。结果是吃饭要粮票、吃肉要肉票,穿衣要布票,除了喘气不要票其他都得弄票,有钱能使鬼推磨的真理不灵了,那时的鬼有钱有票他还不一定推,因为他们不为城市老爷服务,真够鬼的。苦啊!只盼着世界革命早日成功,可那帮革命阵营的孙子忒孙子了,越南动武了,阿尔巴尼亚把咱领袖的铜像回炉了,苏修叛徒集团扬言要驾着坦克冲过黄河。不过,我们毕竟朋友遍天下,小小寰球,有几个苍蝇,蚍蜉撼树,由他去吧。咱深挖洞、广积粮、不称霸。各单位都在挖洞,昆明地薄,挖一米就出水,最后各单位都是纵横交错的水沟,再挖下去就成沙家浜了。

  唐山大地震时,唐山计量局局长被埋了,解放军把他挖出来,他躺在担架上一直在喊打倒苏修,他以为是苏修放原子弹把他埋了。现在听着好笑,我们小时候天天等着和苏联打战。其实人多好办事说的就是我们这一代,准备死几千万呢。

  咱的芳华虽苦,但咱生于灾荒没饿死,说明大难不死必有后福。我们这代人所经历的历史跨度等同于其他代人一百年的跨度。咱吃过忆苦饭,享受过法国大餐;用过工农兵牌香皂,使过法国洗头水。睡过大通铺,住过古堡,为瘦着过急,为胖操过心,这叫过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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