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协议书范本 合同范本
合伙协议书【一】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规定,订立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 合伙企业名称:
第二条 合伙企业经营场所:
第三条 合伙企业经营范围:
第四条 合伙各方身份状况
合伙人姓名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
第五条 合伙企业合伙人出资方式、金额和缴付日期
单位:人民币元
合伙人姓名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出资金额
缴付日期
第六条 合伙企业出资资本总额:
第七条 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
1.合伙企业的利润和亏损,合伙人按出资比例(甲方、乙方、丙方、的比例)进行分配和分担
2.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依据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者弥补亏损。
第八条 合伙企业事务执行
1.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暂停该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决定。被委托执行合伙企业某项事务的合伙人,如果不按照合伙协议或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有权决定撤销该委托。
第九条 合伙企业财务:独立核算,聘请独立财务人员进行财务核算
第十条 合伙企业财产
1.合作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及所有以公司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公司财产,任何一方若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时,需经另两方同意
2.清算前:任何一方不得请求分割公司的财产
第十一条 入伙、退伙
1、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时,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协议;
(2)订立书面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退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4)其它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或: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也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擅自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当然退伙;
(1)合伙人终止、死亡或被依法宣告死亡;
(2)合伙人被依
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其它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定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
(3)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项。
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企业债务时,退伙人应按本协议第七条的规定分担亏损。
第十二条 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发生下列情况,合伙企业解散;
1、经营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3、合伙人不具备法定人数;
4、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5、本协议约定的其他解散事由;
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原因。
企业解散后要进行清算。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承担,也可以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指定第三人担任清算人。清算结束后,负责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后,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办理合伙企业注销手续,将营业执照交回登记机关。
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
1、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所欠税款;
3、企业债务;
4、返还合伙人出资;
5、按约定比例进行分配。
企业解散清算后,合伙协议终止,合伙人的合伙关系消灭,合伙企业经营资格终止。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约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合伙人发生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均被视作违约
① 由于一方的重大过失,造成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方及其附件;
② 任何一方不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交付出资
③ 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责任使企业无法经营
2.甲乙丙各方中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时,违约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如各方均有违约行为,则应根据实际情况,由各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补充协议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签订的有效协议,为本协议的补充条款。
协议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如协商和调解无效,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其他事项
公司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其他项目章程均属合同附件,如有与合同相抵触,应以合同为
准。若无异议视为合同之具体细节,隶属于该合约。故如有违反,则视为违反合同。
第十七条 本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为五年,从起至止,合伙期满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八条 合同生效日期:本合同生效日期以各方签章为准
第十九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丙合伙人各执一份,另有一份由合伙企业财务部存档。
全体合伙人签章: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丙方签章:
年月日
合伙企业合伙协议书【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
记管理办法》,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制定本协议。
第一条 合伙目的: 。
第二条 合伙企业由合伙人共同共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
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三条 合伙企业名称:
第四条 合伙企业经营场所: 。
第五条 合伙企业经营范围: 。
第六条 合伙企业的出资总额: 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 合伙人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
(一)合伙人姓名: ;
合伙人住所: ;
出资方式: 计人民币 万元。
(二)合伙人姓名: ;
合伙人住所: ;
出资方式: 计人民币 万元。
(三)合伙人姓名: ;
合伙人住所: ;
出资方式: 计人民币 万元。
(四)合伙人姓名: ;
合伙人住所: ;
出资方式: 计人民币 万元。
(五)合伙人姓名: ;
合伙人住所: ;
出资方式: 计人民币 万元。
(六)合伙人于 年 月 日前缴付出资。
出资额没有实际缴付的.,不能算合伙人已经出资。出资额中以实物出资的,合伙企业应当于成立后半年内办理实物过户手续,并报登记机关备案。
出资额中以知识产权出资的,合伙企业应于成立后半年内办理知识产权转让登记手续,并报登记机关备案。
第八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享有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和分担亏损;
(三)有优先受让其他合伙人转让的财产份额和优先购买合伙企业的新增资金,但须经其他合伙人同意;
(四)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以外的人依法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五)合伙企业终止后,依法分得合伙企业的剩余财产;
(六)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七)合伙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建立企业财务、会计制度,
并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第九条 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一)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经全体合伙人协
商,委托合伙人 为合伙企业事务执行
人,共 名;
(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三)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对合伙企业事务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办法。
第十条 合伙人入伙、退伙。
(一)合伙企业如有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
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二)合伙人退伙,应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
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三)合伙人擅自退伙后,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四)此条款未详尽的,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六章执行。
第十一条 合伙企业的解散、清算。
(一)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 年,自《合伙企业营业执照》签发
之日起计算。
(二)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1、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2、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3、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4、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5、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三)合伙企业解散时,依据《合伙企业法》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
编制清算报表;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15天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
送,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二)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的,合伙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
解解决,合伙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 可向仲
裁机构申请仲裁及向人民法院起诉 。
第十三条 其他事项。
(一)本协议一式 份,合伙人各持一份,并报合伙企业登记机
关备案一份。
(二)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共同协商订立,合伙人签字后,自合伙企
业设立之日起生效。
全体合伙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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