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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著读后感1000字

时间:2016-07-04 17:45:17 读后感 我要投稿

名著读后感1000字

  名著读书笔记900字【一】

名著读后感1000字

  “人不是生来就会被打败的,人可以毁灭,却不能挫败。”这是《老人与海》的作者美国的海明威在描写主人公老渔夫桑提亚哥在和大马林鱼、鲨鱼的搏斗中他不甘失败的名言,赞美了老人坚强不屈永不言败的硬汉子精神。

  《老人与海》这个本书写老渔夫桑提亚哥明知道大马林鱼的实力比自己强,而且自己已经老了,打不过大马林鱼了,但是他不怕困难,他通过自己的自信和几天几夜的激烈拼搏,老人桑提亚哥他挺住了,他靠自己的毅力把大马林鱼制服了。但是制服了大马林鱼的桑提亚哥已经精疲力竭,他没有想到这只大马林鱼会吸引这么多的鲨鱼。

  随着自己的工具一样样的在减少,随着鲨鱼的增加,大马林鱼已经所剩无几了,老渔夫桑提亚哥的自信心也跟着衰退了。

  老渔夫桑提亚哥虽然在与鲨鱼的拼搏中失败了,但是,他那种不甘失败的精神是永远都打不垮的。

  老人桑提亚哥他靠着那种精神战胜了自己,他虽然很多天都没有打到鱼了,但是,他坚持不懈的精神让他幸运的遇见了一条上好的大马林鱼。老人桑提亚哥这种顽强不息,敢于向命运抗争,向失败和死亡进行挑战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值得我们敬佩,值得我们赞扬。

  在人生的道路上,我们会遇见许许多多、各种各样的困难,我们不能因为困难之多,难度之大去放弃,要充满自信地去勇敢的战胜它。有句话说得好:困难像弹簧,看你强不强,你强它就弱,你弱它就强。

  逆境是最好的大学,只有在逆境中生长,才会更好地生存,而通向成功之门的路就是由高山、急流和荆棘组成的一条困难重重逆境。

  虽说,这条路不是那么容易通过的,但是你千万不能害怕退缩,因为笛福曾经说过:“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危险本身还要可怕一万倍。”要相信自己的力量,勇敢地去挑战自我,去挑战困难,让自己变得更强。

  在学习的时候也一样,遇到不会的难题不要不相信自己,只要你认为自己可以去克服它,去打败他,就该鼓起勇气挑战它,直到战胜它为止。

  信心是成功的源泉,勇气是成功的资本,只要你既有信心又有资本,想要成功就如鸟儿去飞一般容易;如果你缺少了其中的一样,要想成功,就如老虎上天一般难。让我们充满信心,鼓起勇气,用坚持不懈,坚贞不屈的高尚品质去战胜各种各样的困难。

  《老人与海》是一本值得每个人去看的书。塞涅卡曾经说过这样的一句话:“真心在烈火中炼就,勇气在困难中培养。”让我们为战胜困难,为打开成功之门一起努力吧!

  篇二:世界名著读后感1000【二】

  <围城>是钱钟书所著的长篇小说。故事主要写抗战初期知识分子的群相。<围城>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一部风格独特的讽刺小说。

  <围城>共分九章,大体可以划做四个单元。由第一章至第四章是第一个单元,写方鸿渐在上海和家乡(江南某县)的生活情景,以写上海为主。第五章可以算作第二个单元,是“过渡性”或“衔接性”的。第六、七章是第三个单元,主要描写三闾大学里的明争暗斗。第八、九章是第四个单元。方鸿渐和孙柔嘉在返回上海途中结了婚。以下是一篇围城读书笔记:

  当、当、当”已是深夜班10点了,轻轻合上<围城>的最后一页,内心很平静,夜已悄悄地爬满整个天空。遥望,不知哪儿还有光明。只有默默地等待,轻轻地守望,相信明天会是个好天气。

  方鸿渐原来是有梦想的,正如我们的每一个人一般,年少轻狂的我们,按捺不住热血的沸腾,无法向一切已墨守成规的事物妥协。我们总相信我们的人生只有我们能驾驭。

  于是鸿渐乘上开往法国的航班,开向自认为的一片新天地。十四岁的时候,我信心满满的,只差没有报告天下,凭海为证,大言不惭地说有一天自己会如何如何。那时候总是很单纯的,没有意识地去做许多事。

  没有责任的包袱,不懂世间的复杂,指天夸耀自己的伟大,却在深夜独自嘤嘤哭泣,很脆弱的。其实这是每一个孩子都会犯上一回的狂病,但这又何尝不是一回人生的`轰裂呢?

  几年后,二十七岁的鸿渐踏上了他的返程之旅,带着一张作假的文凭,心里是满满的内疚。二十七岁的他仍会天真地想起严父,慈母的失望。仿佛当他多少年前踏上甲板的那一刻,人生的锁链断了一般,几年的巴黎生活只是一场华丽的美梦,终有醒来的那一刻。

  鸿渐意识到了,当他意识到红海早过了时,他就觉悟的认识,他并不能够完全挣脱那条无形的链子。只不过三年后,当我面对满地的落叶,我再也没有多少伤感之情;当我再也不会为漫天的雪花而欢欣鼓舞时,我已记不清多少年前说过了什么。不是因为时间很久,只是发现那些誓言很飘渺。过去也试着去实践,但当我发现要用一生去允诺时,我放弃了。

  少了年少时的傲气和心无旁骛的毅力,取而代之的是种顾虑,一种对现实的认识,不知是那位学者曾说过,孩子出生时都有他的角,死去时却是一枚鹅卵石。鸿渐的身边曾留有过鲍小姐的鲍肆之臭,也曾吸引过苏小姐的文质之香,鸿渐也曾为搏唐小姐的回眸一笑而努力过,但无论是哪一种,他都未好好抓住,任由最后一缕轻烟从指尖划过,没有勇气跨出最后一步,鸿渐学会了妥协。

  在经过三闾大学一行后,他才真正意识到人世险恶。鸿渐有点累了,于是他选择躺在孙小姐这张柔顺的躺椅上休息一下。父母亲的生活,我一直是不甚赞同的。没有“非你不娶,非你不嫁”的爱情,没有“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柔情,有的只是永远 为琐事忙碌的身影和时常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争吵的声音。我一直很不孝地疑惑这样的两个人为什么会如此甘心地被对方牵绊着自己的后半生呢?平静的海面往往酝酿着巨大的风暴,鸿渐同柔嘉平淡的婚姻也有了一触即发的危机。

  鸿渐觉得自己很无能,总认为自己是一场悲剧的主角,他要发泄,既然不能对外人那就只能对自己的妻子出气。柔嘉也不是好欺负的人,两人之间的矛盾因为更多人的参与而显得不可收拾,鸿渐看着空空的小屋陷入了沉思。葬礼上,奶奶一直都在流泪,看着与她相伴四十多年的爷爷消失在殡仪馆最后一道门后,最后一滴泪也悄无生息地落地。

  一直不明白在爷爷去世许多年后,奶奶口中批评着种种不是与眼中流露出的无限依恋竟是如此和谐,和谐地让人辛酸,让人猜不透。就如<围城>中所讲“年龄是个自然里程中无法超越的事实。”凡事一经隔膜,咫尺皆若天涯,又更何况是城里城外呢?后记:那只祖传的老钟从容自在地打起来,仿佛积蓄了半天的时间,等夜深人静,搬出来一一细数“当当当”响了六下。

  六点种是五个钟头以前,那时候鸿渐在回家的路上,蓄心要对柔嘉好,劝她别再为昨天的时闹得夫妇不欢;那时候柔嘉在家里等鸿渐回家来吃晚饭,希望他会同姑母和好到她厂里做事。这个时间落伍的记时器无意中对人生包涵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十一点了”我想“也该睡了”掩上日记本,掩上门,让室外的黑色也浸染入这一室之中。

  对于本书的男女主人公,我的脑海中方鸿渐只是一个玩弄是非、做事没有头脑,毫无原则、经不住诱惑的、可以说是个失败的人。而孙柔嘉虽然看起来小鸟依人,没有什么主见的女人,却是个最工于心计的人,是那种小小的身体里蕴含着强大爆发力的人。

  在全书的最后,方鸿渐在经历了爱情、事业和家庭的失败后,这样感叹:在小乡镇时,他怕人家倾轧,到了大都市,他又恨人家冷淡,倒觉得倾轧还是瞧得起自己的表示。

  就是条微生虫,也沾沾自喜,希望有人搁它在显微镜下放大了看的。拥挤里的孤寂,热闹里的凄凉,使他像许多住在这孤岛上的人,心灵也仿佛一个无凑畔的孤岛。我想,这不仅是方鸿渐当时的心情写照,也是他这失败的一生的真实写照吧。

  另外,我十分感谢钱钟书,因为,它是我看到了当时社会人与人之间的虚情假意。书中多次出现了恭维的话,开始我觉得十分看不顺眼,认为在人与人相处的时候,一见面随之而来的就是恭维的话,如果是我听了,绝对不和这个人交往。因为这反映出这个人对我没有一点诚信。

  但是,我在文中发现了这样一段,令我冷笑:顾尔谦看到了李梅亭的字,不断的夸赞李梅亭一首能写好几体字。没想到李梅亭笑着说:“我字写得很糟,这些片子都是我指导我的学生写的”。

  当我看到这时,想,看你顾尔谦怎么下台。令我没想到的是,人家顾尔谦脸色没变,说:“唉,名实必出高徒啊!名实必出高徒啊!”。我那时真的无语了,我着实佩服老顾的社交功夫之深,脸色一点没变。我忽然觉得自己幸亏没在那个时代,现在很少有那种令人呕吐的恭维话了。

  我一边读<围城>一边想,我真得很佩服钱钟书。他的阅历以及知识实在是太高深了。他不仅在书中提出过摩登文明,还知道外国外交家和国家总统的一般神态及惯有动作,他也清楚地记得<儒林外史>里某个极小的细节,还有各国经常有的活动,英国首相,甚至德国飞机员?我想,钱钟书还可以做一名思想家。

  他在<围城>中加入了许多自己的想法。比如说在25页中,自己写了一个“女朋友”的概念,很像数学里的概念。还有什么朋友之间的相处,科学家与科学的不同,中国人与西方人丑都有丑的区别等等。从着,我明白了一个文学家不仅文学要好,各方面的知识都要广。

  读完<围城>,我还有一个收获——我学会了一种我从没用过的写作手法。在第3页中,男孩的母亲在和苏小姐谈话中,看到儿子在跟苏小姐捣乱,就利用破折号转移说话对象。即“在国内念的书,生小孩儿全忘了——吓!死讨厌!我叫你别去,你不干好事,准弄脏了苏小姐的衣服。”这样,能够使文章更具有真实性。

  最后,说一句题外话。在读<围城>的时候,我欣喜地发现了一个现象:在261页中,“鸿渐见了她面,不大自然,手不停弄着书桌上他自德国带回的supernorma牌四色铅笔。

  这时,我立刻想到了夏老师有一次讲过鲁迅在文章中就写到他爱用顺胜祥牌稿纸,这不是跟钱钟书很相似吗?我又立刻想到,夏老师在将语文阅读试验的时候,那里面有一篇文章叫<童年·童韵>,其中的一段与鲁迅先生<社戏>了描写夜间麦田的景色十分相似,那时,夏老师就说,鲁迅就像文学的导师一样,我也有同感。

  作为钱钟书最有名的小说,<围城>整体的不管是结构、文字,都无愧于它的称号。尤其是以那个老古钟作为文章的结束,更给人以充足的遐想空间,令人浮想联翩。

  杨绛女士说,钱钟书的“痴气”,使<围城>更富于真实性和戏剧性。钱钟书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都包涵在<围城>之中。我非常同意她的观点,你们呢?希望你们都能读一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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