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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消防工作方案

时间:2016-07-30 15:32:08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社区消防工作方案

  社区消防工作方案

社区消防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社区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增强社区抗御火灾的能力,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我县社区消防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理论和“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15〕23号)、《贵州省消防条例》、《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城市社区消防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积极把消防工作纳入社区建设之中,建立、完善社区消防工作领导和运行机制,不断强化社区消防工作的综合功能,增强社区单位做好自身消防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逐步实现社区消防“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身提高”,最大限度地遏制城市社区特别是居民家庭火灾的上升势头,为我县的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社区消防建设工作的领导,自治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道真自治县社区消防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

  三、主要工作内容

  (一)明确职责

  1、民政部门负责把社区消防工作纳入社区管理和社区综合服务体系;

  2、公安机关、公安消防机构特别是公安派出所负责对社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单位消防安全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消防培训,具体指导、帮助社区建立健全消防工作组织,完善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3、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辖区内社区居委会、社区中介组织、驻社区单位、居民楼院群众广泛参与社区消防建设,推动社区消防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二)健全组织,完善机制

  1、层层建立社区消防工作领导组织: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建立由主要领导牵头,有公安派出所、事务办、社区等单位参加的社区消防领导组织,具体负责社区消防工作。

  2、明确社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社区单位消防安全负责人、社区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及其职责,建立健全下列工作制度:

  (1)社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制度

  (2)社区消防安全委员会例会制度

  (3)社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4)社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消防检查巡查制度

  (5)社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消防器材管理维护制度

  (6)社区消防安全委员会警示制度

  (三)完善设施。在社区设立消防执勤点,安装报警电话,设置消防器材箱,配备必要的消防水带、水枪、灭火器、自救逃生和应急照明器材,随时接受群众的求助。

  (四)成立队伍。以社区现有治安联防队为骨干,吸收单位保卫干部、离退休人员、享受低保人员参加,成立集治安巡逻、社会服务、防火灭火为一体的群众性义务消防组织,担负起社区的防火检查巡查和初起火灾扑救等工作。

  (五)宣传教育。积极引导社区利用乡(镇)文化站、社区活动室、社区宣传栏、文化橱窗等阵地,并运用各种宣传媒介和手段,开展社区消防宣传,广泛深入地宣传消防法律法规,普及防火、灭火和自救逃生知识。

  四、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时间8月底前。消防大队组织召开社区消防工作会议,安排部署社区消防建设的工作重点、方式方法、时间步骤,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为下一步的工作开展做好准备。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时间9月份。以乡(镇)为单位,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健全组织,完善机制,落实各级各类职责,开展社区消防工作。县公安局、民政局、消防大队适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研究解决办法,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三阶段:完善制度,总结经验,时间10—11月份。各单位要依照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社区消防工作制度,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建立长效机制,确保社区消防工作的健康发展。同时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在社区消防工作开展中取得的好的经验和做法,形成文字材料,并及时上报县社区消防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具体要求

  (一)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消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以提高城市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为目标,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和“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工作原则,切实加强对社区消防工作的领导,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推进我县社区消防工作的开展。

  (二)各级各有关部门在社区消防工作中要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力戒形式主义,从居民群众紧迫要求解决的问题入手,从基础抓起,确保社区消防工作稳步、健康发展。

  (三)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县公安、民政、消防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联系沟通和协调配合,形成推进社区消防建设工作的合力。公安消防机构对这项工作负总责,要把这项工作作为防火监督工作的一个重点,明确专门的人员,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四)各乡(镇)公安派出所、事务办应对社区消防工作情况及时进行检查和指导。

  道真自治县社区消防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周再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高星(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赵建新(县公安局局长)

  成员:张琴(县民政局局长)潘新建(县文体广电局局长)贺应寿(县消防大队教导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消防大队,贺应寿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县社区消防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

  社区消防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公安部、中央综治委办公室、民政部《加强城市社区消防工作的意见》(公通字[2015]10号)和省公安厅、省综治办、省民政厅《福建省社区消防建设指导意见》(闽公综 [2015]138号)精神,全面推进我省创建消防安全示范社区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区建设的精神,围绕《福建省"十一五"消防工作专项规划》确定的工作目标,以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和提高社区防御火灾的能力为切入点,不断强化城市社区消防综合功能,培育一批具有榜样和示范作用的先进典型,通过典型引路、以点促面,全面推进我省社区消防建设不断向广度和深度发展。

  二、目标任务

  目标:社区消防组织落实、经费落实、工作落实,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完整好用,消防宣传教育普及,防火检查经常有效,居民消防安全素质普遍提高,城市社区抵御火灾的综合能力明显增强。实现城市社区消防工作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提高。

  任务:参照《福建省城市社区消防建设示范标准》,选择有一定消防工作基础的社区作为消防安全示范社区的候选单位,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创建评选活动。今明两年工作重点是抓好一批候选社区消防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力争通过进一步指导和督促,不断充实提高社区消防综合功能,努力推出一批消防组织健全、制度完善、管理规范、宣传到位、设施达标的社区。并以此为示范典型,广泛开展创建达标活动,逐步辐射推广。

  三、组织领导

  "消防安全示范社区"创建活动由省公安厅、省综治办和省民政厅共同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公安消防总队),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督促。各地要根据通知要求,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示范社区创建活动。结合当地社区建设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细化实施方案,广泛宣传,积极部署开展创建活动。

  四、创建标准

  创建活动要紧密结合当地社区实际,综合考虑社区地理位置、规模、居民构成等各方面因素,按照通知要求,严格对照细则(见附件),自查自改,自我提高,因地制宜地抓好社区消防基础工作。

  1.社区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健全。按照《福建省社区消防建设指导意见》,建立健全社区消防安全委员会、社区消防督导(巡查)队、义务(志愿)消防队等社区消防工作组织机构,做到机构健全、网络完善、分工明确、责任落实。

  2.社区消防工作制度完善。制定社区物业管理单位、社区消防安全委员会、社区义务(志愿)消防队工作职责,建立健全社区消防安全责任制,完善社区消防安全委员会、社区义务(志愿)消防队工作制度,社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制度,消防检查和巡查制度,火灾隐患督促整改制度,社区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制度,消防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消防安全警示措施、居民防火公约等,并认真贯彻执行。

  3.社区消防管理规范。将社区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日常工作内容,同部署、同安排、同检查;按要求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巡查;每月、每季度定期组织社区义务(志愿)消防队开展训练和培训;定期对辖区居民与驻社区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辖区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管理保养措施到位;与社区居民签订《社区居民防火公约》,与物业管理单位和驻社区单位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建立辖区消防档案。

  4.社区消防宣传教育丰富多彩。在社区设置公益广告牌、宣传栏、火灾隐患公布栏、消防警示牌、居民防火公约等固定消防宣传阵地。定期开展疏散逃生演练、组织居民参观消防站等活动,充分利用社区有线电视、广播、录像、互联网、板报等资源,针对性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宣传和教育活动。

  5.社区消防设施到位。依托社区办公场所、警务工作场所设置消防工作室,依托治安岗亭、联防队执勤场所等设置消防执勤点。设置消防设施分布图,配备消防器材箱,室内、室外各类消防设施配件齐全、功能完备、完整好用、保养到位。根据社区楼宇规模配备一定数量的移动灭火器材。

  五、确认程序

  从2015年开始,全面开展消防安全示范社区创建活动。一是评选市级消防安全模范社区。2015年6月底之前,各市在对照标准、自查整改的基础上,经街道办事处(镇)对候选社区进行初验后,逐级上报县(市、区)和市级创建领导小组审核。各市组织对候选社区复查验收后,评选出市级消防安全示范社区,并命名为"市级消防安全示范社区"称号。各市示范社区的数量可根据当地情况自行确定。二是评选省级消防安全示范社区。2015年底之前各市推荐参选省级消防安全示范社区,逐级上报至省创建领导小组,上报时应附有各级验收情况和开展社区消防工作典型材料。由省创建领导小组组织公安消防、民政、综治办等部门根据《福建省消防安全示范社区考评细则》,对各市提名的候选社区进行复核,经评定达标的命名为"省级消防安全示范社区"称号。

  六、有关要求

  1.各地要增强做好社区消防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充分认识到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示范社区活动的重要意义。坚持依托社区居民自治组织、发动居民群众积极参与的原则,建立健全社区消防工作的组织机构、工作制度和保障机制,积极将社区消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充分利用评选示范社区的有利时机,发现先进,推广典型,带动社区切实进一步开展消防安全工作,提高社区火灾防范能力,提高居民消防安全素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各级公安、综治办、民政等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社区示范评癣推广工作,建立长效机制,着力解决好社区消防工作的组织落实、经费落实和各项工作措施落实。

  3.各街道办事处、镇和居委会要积极组织社区参与消防安全示范社区的创建评选活动,大力培育典型,认真总结创建工作经验,积极宣传推广,推动创建工作的普及和深入开展。各社区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要主动接受业务部门的指导,落实管理措施,积极参与争创"消防安全示范社区"活动。要始终把社区消防安全工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强化责任,常抓不懈,从根本上提高社区抗御火灾的能力。

  消防工作实施方案

  消防安全社区建设是一项旨在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有效防控火灾事故发生,减少火灾危害,提高社区防控火灾的功能,进一步健全消防安全管理体系,实现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重要举措。为认真贯彻支队《安全社区建设消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本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安全社区的建设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目的,以提高火灾自防自救能力为出发点,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危害。

  二、工作目标

  按照支队创建安全社区目标任务,明确以前进社区作为消防安全社区试点开展安全社区创建工作。2015年底前,册亨县40%社区达到省级标准。

  三、组织领导

  组 长:冯 刚 陆 勇

  成 员:张应龙 孙亚伟

  四、工作重点

  安全社区建设消防工作着力点在城市区域、街道、社区(居委会),或企业主导型社区、工业园区和乡镇、村等。要坚持自主、务实、引导的原则,倡导“安全、健康、和谐”的理念,全力推进安全社区的创建工作。加强城市安全社区建设消防工作,推动农村安全社区建设消防工作,着力开展企业主导型、工业园区的安全社区建设,做到统筹规划、试点先行、重点突破、有序推进。

  五、工作步骤

  (一)20XX年5月中旬前,按照《册亨县进一步深入推进安全社区建设的实施方案》,组织对各社区进行摸底,掌握社区的消防安全情况。并召开动员会,进行动员部署。

  (二)20XX年5月下旬前,按国家和省、州的要求,制定大队安全社区建设消防工作具体实施方案,确定试点社区,并上报州消防支队。

  (三)20XX年6—12月,按安全社区建设消防工作方案、安全社区建设基本要求等组织实施(试点)创建工作。

  (四)20XX年-2015年,按照支队的工作要求完成创建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严密组织。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发动,精心安排,科学规划,落实安全社区创建消防工作的责任和措施,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实施,确保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二)积极汇报,建章立制。积极县政府汇报,把安全社区建设消防工作纳入县政府联席会议工作日程;建立安全社区建设激励和约束机制,将其纳入绩效考核内容;要把安全社区建设消防工作计划纳入地方财政支持范围,与平安畅通乡(镇)、平安村、平安社区建设相结合,为安全社区建设提供人、财、物等条件保障。着力从完善机制、规范管理入手,制订相关实施要求和管理办法,为安全社区建设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资源支持和物质保障。要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建立健全组织制度、防火检查、巡查等制度,完成平安社区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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