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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攻坚战实施方案

时间:2017-03-09 14:01:48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扶贫攻坚战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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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攻坚战实施方案

  扶贫攻坚战实施方案【1】

  为确保到2018年全市整体脱贫,按照中省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部署要求,结合汉中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和全省脱贫攻坚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并深入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以11个县区为主战场,以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为主攻对象,按照“六个精准”、“五个一批”要求,举全市之力,强力推进“五大脱贫攻坚行动”、“1+19配套支持计划”,打赢脱贫攻坚“三大战役”,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确保到2020年实现同步小康目标。

  (二)主攻目标。

  2016年至2018年,重点打好贫困村贫困人口脱贫决胜战和贫困县脱贫摘帽总体战,通过扶持产业就业及生态补偿30.8万人、易地搬迁17.5万人、教育支持8万人、医疗救助5万人、兜底保障15.1万人(各类贫困人口有交叉),实现1188个贫困村、53.8万贫困人口的脱贫目标。

  其中:2016年,佛坪县率先实现整体脱贫摘帽;2017年,汉台区实现整体脱贫、留坝县实现整体脱贫摘帽;2018年,其余8个县全部脱贫摘帽。

  2019年至2020年,重点打好脱贫成果保卫战,脱贫摘帽后的贫困县、贫困村和贫困户,继续享受扶持政策,巩固提高脱贫成果。

  二、筑牢精准识别建档立卡基础

  (三)扎实做好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

  由扶贫、民政、移民、残联等部门联合行动,对建档立卡的贫困户、低保户进行一次拉网式摸底识别和核查,核查结果由镇和县区党政一把手签字确认后逐级上报,对差错率高的县、镇进行问责。

  建立健全市、县、镇、村四级精准扶贫数据库和信息服务平台,规范贫困人口信息采集、整理、反馈工作,通过网络监管系统对贫困户和扶贫项目运行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实现基础数据和需求信息互联互通。

  在全市1188个贫困村统一建立“五牌六档一簿一手册”基础资料,对外公示公开,实行动态化管理、挂图式作战。

  加强扶贫绩效社会评价监督,开展扶贫满意度调查,建立扶贫政策落实情况和扶贫成效第三方评估机制。

  制定贫困县、贫困村、贫困户脱贫认定标准和退出办法,对照时间表实行脱贫对象目标化管理。

  三、强力推进五大脱贫攻坚行动

  (四)产业就业脱贫行动

  1.发展特色优势产业。

  认真实施《秦巴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汉中市产业扶贫规划(2011-2020年)》,加快发展猪、茶、药、乡村旅游等扶贫支柱产业和优质粮油、蔬菜魔芋、干鲜果、食用菌等主导和特色产业,不断培育壮大特色经济林、特色养殖、苗木花卉、蚕桑等贫困户增收项目。

  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加强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广泛吸纳贫困户土地经营权入股,强化与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

  加大农产品品牌推介营销支持力度,大力培训职业经理人,积极推进旅游扶贫、观光农业、光伏扶贫、电商扶贫等项目。

  利用水电利益共享机制,将国家用于水电发展的补助资金和部分发电收益用于扶贫。

  制定汉中市国有、民营企业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和到贫困地区投资办厂的鼓励政策。

  2.打造劳务输出和就业平台。

  加大劳务输出培训力度,支持建立就业和社保服务平台,引导企业建立劳务培训基地,开展订单定向培训。

  建立和完善输出地与输入地劳务对接机制。

  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实施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工程。

  对在城镇工作生活一年以上的贫困人口,输入地政府要承担相应的帮扶责任。

  对贫困家庭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加强就业援助,落实就业见习和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政策。

  3.探索资产收益脱贫。

  抓好西乡、洋县现代农业产业精准扶贫试点及推广工作。

  探索将财政资金和其他涉农资金投入设施农业、养殖、光伏、水电、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的资产折股量化给贫困村和贫困户,资产可由村集体、合作社或其他经营主体统一经营,贫困户享受收益。

  明确资产运营方对财政扶贫资金的保值增值责任,建立健全收益分配机制,确保资产收益及时回馈持股贫困户。

  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其他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托管、牲畜托养和吸收农民土地经营权入股等方式,带动贫困户增收。

  科学合理有序开发水电、煤炭、油气等资源,赋予土地被占用的村集体股权,让贫困人口分享收益。

  (五)易地搬迁脱贫行动。

  按照“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要求,坚持政府主导、群众自愿、积极稳妥、保障基本的原则,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搬迁脱贫为重点,结合陕南移民搬迁、土坯房及危旧房改造,以改善群众生活条件为突破口,遵循靠城镇、靠园区、靠中心村安置原则,紧密结合城镇建设、美丽乡村、全域旅游和农业产业化等工作,科学规划,分类指导,加大投入,分步实施,整体推进。

  抓好安置点公共配套、产业发展和后续管理,严格执行易地搬迁的各项政策规定,继续落实特困户、危困户搬迁“交钥匙工程”,确保2018年前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搬迁任务。

  (六)教育脱贫行动。

  从2016年起,全面落实对免费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前一年在园幼儿每年给予750元生活补贴,对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寄宿生按照每生每年小学1000元、初中125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贴等政策;对贫困家庭的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免除学杂费,每生每年发放2000元补助;对贫困家庭的中高职在校生,除享受国家职业教育资助政策外,每人一次性再给予3000元扶贫助学补助;对贫困家庭在校大学生实行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全覆盖,仍有困难的,再由高校事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建立资助专项基金给予补助。

  积极争取中省增加我市“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

  教育经费继续向贫困地区倾斜,“三支一扶(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从教计划、特岗计划、国培计划向贫困地区倾斜。

  制定符合基层实际的教师招聘引进办法,建立统筹乡村教师补充机制,推动城乡教师合理流动和对口支援,全面落实贫困地区的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

  实行优质学校同贫困地区学校结对等帮扶措施。

  (七)社会保障兜底脱贫行动

  1.分类落实社会保障政策。

  加快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引导农村贫困人口积极参保续保。

  从2016年开始实行农村低保标准与扶贫标准的“两线合一”,对确无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应保尽保,差额按照脱贫标准补齐。

  实行渐退低保帮扶,对当年超过低保标准但收入尚不稳定的农村家庭,延续12个月低保政策,其中残疾人家庭可再适度延长救助时限。

  加大临时救助制度的落实力度,帮助农村贫困群众应对突发性、紧迫性和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

  加快敬老院、幸福院、光荣院等养老设施建设力度,最大限度实现对孤、残等特困人员的集中供养。

  2.开展医疗救助脱贫。

  对无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由政府全额出资参加新型合作医疗。

  门诊统筹率要先覆盖所有贫困县,建立贫困人口健康卡,对贫困人口大病实行分类救治和先诊疗后付费的结算制度。

  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重特大疾病救助等支付后自付费用仍有困难的贫困户,再进行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

  加大农村贫困残疾人康复服务和医疗救助力度,扩大纳入基本医疗范围的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

  全面实施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新生儿疾病免费筛查、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孕前优生健康免费检查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

  建立三级医院(含部队二级医院)与贫困县县级医院稳定持续的一对一对口帮扶关系,实行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镇卫生院全覆盖,实施基层卫生计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项目。

  为县镇医疗卫生机构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类本专科生,支持实施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

  支持和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按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3.建立健全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和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

  对农村“三留守”人员和残疾人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建立详实完备、动态更新的信息管理系统。

  加强儿童福利院、救助保护机构、特困人员供养机构、残疾人康复托养机构、社区儿童之家等服务设施和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建立家庭、学校、基层组织、政府和社会力量相衔接的留守儿童关爱服务网络,健全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收入家庭重病重残等困境儿童的福利保障体系。

  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

  对低保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等重点救助对象,按照低保标准的比例增发补助金。

  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特殊群体关爱服务工作。

  (八)生态保护脱贫行动。

  生态扶贫要与汉江水质保护和秦岭、巴山生态环境保护有机结合,加大生态保护修复力度,用好生态补偿转移支付资金,并列出一定比例用于脱贫攻坚。

  创新生态资金使用方式,利用生态补偿和生态保护工程资金使当地有劳动能力的部分贫困人口转为生态保护人员。

  对贫困县25°以上坡耕地全部纳入退耕还林范围,积极申报调整贫困县基本农田保有指标。

  积极开展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制定公益林补偿办法。

  充分利用当地生态资源,大力发展生态旅游。

  实行生态环境审计。

  四、加快破除发展瓶颈制约

  (九)加大镇村道路建设力度。

  积极承接车购税对农村公路建设的专项转移政策,多方争取农村公路建设补助项目资金。

  集中各类涉及农村道路建设的项目补助资金,重点投向贫困村桥梁道路建设,有计划有目标地解决贫困村 “行路难”问题,加强农村公路安全防护、危桥改造等完善提高工程建设,加快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村通硬化路的建设任务,大幅提升行政村客运班车通行能力。

  (十)加大水利建设力度。

  向贫困县、贫困村优先安排重大水利工程、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等水利项目建设,小型农田水利、“五小水利”、抗旱水源建设、中小河流治理、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等工程建设要向贫困村倾斜,加强农村气象和山洪、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到2018年自来水普及率超过90%,供水保证率超过95%。

  (十一)加大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力度。

  支持发展水电和利用太阳能、风能、地热、生物质能发电,全面提升农网供电能力、供电可靠性和供电质量,积极争取增加我市年度发电指标,提高水电工程留存电量比例。

  (十二)加大文化体育事业建设力度。

  增加文化投入,普遍建立村级文化活动室、农家书屋,对贫困户有线电视进行财政补贴。

  加快县级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建设,使其达到国家标准。

  支持挖掘保护和开发利用红色、民族、民间文化资源,发展文化产业。

  (十三)加大“互联网+”扶贫推进力度。

  加大贫困镇村网络与通讯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实现贫困村宽带网络全覆盖。

  支持电商企业拓展农村业务,对贫困家庭开设网店给予资费补助、小额信贷支持。

  开展互联网为农便民服务,提升农村互联网金融服务水平,扩大信息进村入户覆盖面。

  支持邮政、供销等系统在贫困镇村建立服务网点,加快实现建制镇超市全覆盖。

  到2017年,建设1000个电商乡村服务点,基本完善农村电子商务配送及综合服务网络。

  (十四)加大革命老区开发建设力度。

  加快实施《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积极争取中省加大对革命老区财政转移支付规模和项目支持力度,促进革命老区县加快发展。

  五、完善政策保障体系

  (十五)加大财政扶贫投入力度。

  对照脱贫任务列出脱贫预算,以脱贫任务倒逼各类资金投入到位,促进形成扶贫资金投入稳定增长机制。

  积极争取中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和彩票公益金扶贫项目;市、县区每年按照不低于地方一般预算收入2%的比例安排专项扶贫资金,并确保每年增长不低于20%,压缩的“三公”经费主要用于脱贫攻坚上;从2016年起通过扩大地方支出规模,增加对贫困村水电路气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的投入;中省在贫困县安排的公益性建设项目取消县级配套;对中省市下达的各项专款,县区可以整合用于脱贫攻坚项目;财政支持的微小型建设项目,涉及贫困村的,允许按“一事一议”方式直接委托村级组织自建自管。

  加强扶贫资金监督检查和审计、稽查工作,规范使用流程,完善监管制度,保障资金在阳光下运行。

  (十六)加大金融扶贫力度。

  发挥商业性、政策性、开发性、合作性等各类金融机构对扶贫开发的金融支持作用,建立贫困县区发展基金和农产品信用担保公司,搭建融资平台。

  逐年增加县区精准扶贫财政担保基金和风险补偿基金,调动金融机构积极性,向有产业发展意愿和条件的贫困户,提供5万元以下、3年以内免担保和免抵押、财政资金全额贴息的小额贷款。

  同时,支持向承担扶贫任务的小微企业提供产业发展贷款,由财政资金按规定给予贴息,促进小微企业健康持续发展。

  用足扶贫再贷款规模和利率优惠政策,重点支持贫困地区发展;支持国开行、农发行在我市设立“扶贫金融事业部”,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支持涉农金融机构延伸服务网络,到2018年实现金融机构镇全覆盖和金融业务行政村全覆盖;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助学贷款、妇女小额贷款、康复扶贫贷款实施力度,贫困镇村优先设立村镇银行等机构;支持培育发展互助资金组织,开展农民合作社信用合作试点,增加金融产品和服务;积极发展扶贫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增加特色农产品保险险种和价格保险,将其纳入保费补贴;规范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抵押贷款业务,探索开展农产品存货质押、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试点,推广以设施大棚所有权、大中型农机具、农产品订单以及农业知识产权等为标的'新型抵押担保方式。

  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款主要用于当地信贷投放,确保每年涉农和扶贫各项贷款增速高于全市金融机构贷款增速平均水平。

  (十七)完善脱贫开发用地政策。

  实施“双退”方案,根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及最新年度变更调查成果,调整完善土地利用和林业规划,将宜林地中的宜耕地从林业规划中退出。

  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保障贫困县,并专项安排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在安排土地整治工程和项目、分配下达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计划和补助资金时,向最贫困地区倾斜。

  对贫困县实行节约用地指标市域范围内挂钩流转,增加挂钩收益用于易地移民搬迁;在贫困县优先建立产权流转交易市场。

  (十八)提供科技和人才支持。

  加大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市级产业资金对科技扶贫的支持,加快先进适用技术成果的转化应用,建设一批示范基地和农业科技园区。

  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支持科技特派员开展创业式扶贫服务,依托大学、院所、企业建设青年农民创新创业的“星创天地”;强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鼓励各类人才扎根贫困地区建功立业,在职称评聘等方面给予倾斜;鼓励普通高校设立扶贫特色产业班、党校和行政学院开设脱贫攻坚班;大力实施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和本土人才定向培养计划;加大对村干部、大学生村官、合作组织经营管理人员等致富带头人培训。

  六、做实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

  (十九)完善“1+19”配套计划。

  由19个牵头部门负责,相关部门配合,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在2016年3月底前,制定出台全市脱贫攻坚行业部门配套支持计划实施方案(见附件),作为对行业部门扶贫目标责任考核的主要依据。

  各配套方案要重点从目标任务、主要措施、责任分工、完成时限、检查验收等方面逐一进行量化、细化,运用部门职能和行业资源做好项目安排、资金保障,聚合行业部门力量,着力破解贫困村在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教育培训、小额信贷、易地搬迁、公共服务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瓶颈制约。

  (二十)夯实驻村帮扶措施。

  实行贫困村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全覆盖,将各级农技人员纳入驻村扶贫工作队,今后招聘的大学生村官有计划地向贫困村安排,确保每个贫困村驻村工作队有一名农技人员或大学生村官;制定《贫困村驻村帮扶工作管理办法》,确保工作队驻村时间全年不少于220天;市、县区财政每年从预算中分别给同级每个驻村工作队安排7000元工作经费,并在三年帮扶期间给予包扶村8万元产业发展资金支持;积极配合中省单位赴汉开展定点扶贫和“两联一包”扶贫工作,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双联双包”、“531干部连心连亲结对帮扶”活动,优先帮扶有劳动能力和有脱贫意愿的贫困户,确保使每一个贫困村都有一个帮扶单位,每一个贫困户都有一个帮扶责任人。

  强化驻村联户扶贫跟踪管理,做到不稳定脱贫不撤队伍。

  (二十一)健全社会力量参与机制。

  持续推进“千企千村扶助行动”,强化苏陕对口协作交流,鼓励支持民营企业、社会组织、个人参与脱贫攻坚,搭建爱心平台,实现社会帮扶资源和精准脱贫有效对接。

  发挥好“10.17”扶贫日社会动员作用,实施扶贫志愿者行动,组织社会捐赠活动,构建社会扶贫信息服务网络,探索发展公益众筹扶贫。

  积极争取外资扶贫项目,加强扶贫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落实企业和个人公益扶贫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

  七、营造脱贫攻坚氛围

  (二十二)做好脱贫攻坚政策宣传。

  积极开展“千村万户”精准脱贫示范带动活动,以“双联双包”联系点为依托,市、县区领导带头包抓,通过人、财、物、技综合投入,带动面上脱贫攻坚。

  加大脱贫攻坚政策宣传力度,各县区要在国省道路、高速公路出入口等醒目位置设置精准脱贫政策宣传标牌;市、县区各主流媒体要开辟专栏,广泛宣传、系列报道精准脱贫先进事迹,营造加快推进脱贫攻坚的良好氛围。

  (二十三)加强乡风文明建设,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建设为载体,倡导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坚持扶贫先扶志,引导贫困户转变等、靠、要观念,树立勤劳致富、脱贫光荣的正确导向,坚定贫困群众依靠自身脱贫致富的信心和决心。

  着力发挥贫困群众主体作用,坚持参与式扶贫, 抓好“一事一议”、村民自建、以工代赈、以奖代补等政策落实,不断增强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和自我发展能力。

  发挥乡规民约、村监委会作用,强化群众监督和群众评价,确保扶贫项目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八、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二十四)实行脱贫攻坚领导责任制。

  市、县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一改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任第一组长,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

  成立汉中市脱贫攻坚指挥部,由xx、市长任总指挥,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任常务副总指挥,其他市委常委和副市长任副总指挥,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副书记、副市长分别兼任办公室主任、常务副主任,内设综合协调组、扶贫指导组、搬迁指导组、督查组、宣传组和考核组等6个工作组,从相关成员单位抽调专人,集中办公,主要承担上下衔接、域内协调、督导落实、检查考核、宣传引导等工作任务。

  同时,将全市11个县区划分为11个独立攻坚作战区,由各副总指挥任扶贫包联县区(战区)总督导,并对所分管的行业部门扶贫任务落实情况实行责任督导。

  脱贫攻坚工作,县级党委、政府承担主体责任,党委书记和县长是第一责任人,主要做好精准识别、进度安排、项目落地、资金使用、人力调配、推进实施等工作;脱贫攻坚期内各县区领导班子要保持稳定。

  市、县区要有计划地选派优秀年轻干部、特别是后备干部到基层挂职任职,选好配强贫困村领导班子和“第一书记”,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

  稳定和加强扶贫机构,成立市、县区脱贫统计监测中心,专门负责建档立卡系统管理、大数据平台建设、脱贫动态监测、行业社会扶贫信息反馈等工作,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精准依据。

  脱贫任务重的镇要成立脱贫攻坚工作站,镇党委书记任站长,重点抓好脱贫政策任务落实。

  创新干部用人导向,使用和提拔干部向扶贫一线倾斜,制定“逢提必下”或“先下后提”的用人制度。

  (二十五)严格考核问责。

  加大扶贫绩效考核,层层签订脱贫攻坚责任书,落实贫困县约束机制。

  将脱贫攻坚年度工作任务纳入县区和部门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提高减贫指标权重,实行脱贫攻坚年度考核“一票否决制”。

  制定《脱贫攻坚工作考核办法》和《脱贫攻坚工作督查问责办法》,建立扶贫工作责任清单、年度脱贫攻坚报告制和考核督查制度,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落实不力的县区和部门单位,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向同级党委、政府报告并提出责任追究建议;对未完成年度脱贫任务的要对党政主要领导进行约谈。

  扶贫攻坚战实施方案【2】

  按照省委、x政府《关于全力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的决定》(赣发〔2015〕10号)的部署安排,进一步落实就业扶贫工作目标任务,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xx总书记关于加强扶贫开发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提升扶贫对象就业创业能力、实现稳定就业为首要工作任务,按照“摸清底数、区分类型、找准问题、分类施策”的思路,以建立扶贫对象台帐为基础,以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工作平台,以就业援助、就业培训、产业促进、创业带动为手段,努力实现“就业一人,脱贫一户”。

  二、实施范围

  凡本省行政区域内,符合农村贫困人口条件、有就业能力且有就业或创业愿望的适龄劳动者,均属本方案的扶贫对象。

  三、工作目标

  到2018年,符合条件的扶贫对象全部建档,实行实名登记并录入就业扶贫信息系统;每个扶贫对象每年至少获得一次就业创业信息服务、就业创业政策咨询、就业指导、职业介绍、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等“一对一”免费就业服务,就业创业能力得到普遍提升;扶贫对象中有求学愿望的未能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均可免费就读技工院校;贫困家庭劳动力掌握一门以上就业创业技能,新生代劳动力具备转移就业基本职业素质,扶贫对象自我发展能力明显增强。

  四、政策措施

  (一)建立动态台账,实现就业精准扶贫

  1.建立扶贫对象就业、培训、创业普查台帐。

  以扶贫信息网络管理系统对本地贫困人口的精准识别为基础,按照“准确、清楚、动态”的要求,依托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平台,对登记建档的贫困户逐一进行普查,进一步了解贫困群体的人员结构和就业创业需求,掌握本地贫困人员的基本情况(包括性别、年龄、学历、技能、就业创业状况等)、就业愿望(包括就业地点、就业岗位、薪酬福利等)、培训愿望等,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

  在江西省就业信息管理系统中增加“就业扶贫”模块,录入就业扶贫对象实名信息,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就业帮扶措施,实现就业扶贫对象的“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

  2.建立扶贫对象就读技工院校台账。

  充分利用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平台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组建技工院校招生毕业信息员队伍,向扶贫对象宣传国家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和助学金政策、本省本地区各类技工院校专业特色、优秀技工院校毕业生等,让每一位贫困生可以结合自己爱好免费学习一技之长。

  各类技工院校要对扶贫对象单独建立学生名册,给予更多的人文关怀和帮助,切实解决求学过程中的困难,在教学安排、校企合作、顶岗实习中给予更多的理论和实践指导,学生毕业时优先推荐就业。

  (二)实施就业援助,引导就地就近就业

  3.加强就业信息的宣传对接。

  各地要结合每年开展的“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为扶贫对象搭建用工对接平台。

  加强岗位信息收集整理,对本地企业缺工岗位进行统计分类,筛选出适合扶贫对象就业的工作岗位,通过村组宣传栏、新媒体、进村入户等多种形式将岗位信息送至贫困户家中,帮助符合岗位条件并有意愿赴企业就业的扶贫对象与企业取得联系,促进其上岗就业,实现就业援助的常态化。

  4.鼓励创建乡镇(村)就业扶贫车间。

  鼓励外出人员回乡在人口聚集度高的乡镇建设农民创业园和创业一条街,吸纳周边扶贫对象在园内就业创业,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实现就业。

  引导本地服装纺织、电子、农产品加工等企业,在有条件的乡镇(村)创建就业扶贫车间(加工点),为扶贫对象在家门口就业创造条件。

  对入驻就业扶贫车间企业、个人三年内所涉及的场地租金、水电费,给予60%的补助。

  5.促进扶贫对象在家里就业。

  结合本地产业特色,鼓励和支持适合分散式、家庭作坊式生产的产业发展。

  对分散式生产和家庭作坊式生产的企业,可以进行再就业基地和劳动密集型企业认定,享受税费减免和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

  广泛搭建分散式就业和家庭作坊式就业供求信息对接平台,将扶贫对象纳入供求信息监测平台,实现“点对点”对接。

  6.鼓励中介机构介绍扶贫对象就业。

  对在工商行政部门登记注册,并成功介绍扶贫对象与当地企业或其他实体签订劳动合同(就业协议)且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职业中介机构,每介绍1人给予150-200元补贴,每名扶贫对象每年可享受1次职业介绍补贴。

  (三)开展就业培训,提升扶贫对象就业能力

  7.统筹开展扶贫对象各类培训工作。

  各地要根据扶贫对象意愿和当地企业用工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含工业园区定向培训)和岗前技能提升培训,提升贫困家庭成员就业能力。

  培训补贴根据培训工种、技术等级、培训时间等内容,在300-3000元/人范围内确定。

  加强劳动预备制培训,对未继续升学的农村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按规定给予培训费补贴,并按培训时间,给予每人每天不超过15元的生活费补贴。

  对于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的具体标准按国家和省规定的鉴定收费标准的70%给予补助,但最低不少于300元/人。

  争取到2018年,有技能的扶贫对象占贫困人口的比例,由2015年的0.54%提高到30%。

  8.鼓励院校和企业开展扶贫性就业培训。

  引导职业(技工)院校采取顶岗实习或校企合作等方式,对扶贫对象开展培训并介绍到当地企业上岗就业,根据培训专业、培训成本和培训期限等情况,按规定给予院校300-1000元/人的培训补贴。

  鼓励园区企业优先招用扶贫对象,对园区企业与新招聘的扶贫对象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在6个月内开展岗前培训的,按规定给予企业300元/人的培训补贴。

  (四)依托产业发展,扩大扶贫对象就业

  9.大力推进贫困村“一村一品”特色扶贫产业体系建设。

  引进新品种新技术,以发展“一村一品”特色产业为平台,通过建立“一村一品”产业带头人培训基地,举办分类、分专题培训班,为贫困农村培养一批懂技术、会经营、能带领农户脱贫致富的带头人。

  聘请国内外专家到贫困地区,对“一村一品”产业发展进行现场指导,传授先进实用的农业技术,帮助解决遇到的技术问题,提高致富能力。

  同时,向贫困地区大力推广国内外新品种、新技术。

  10.引导扶贫对象转向家庭服务业就业。

  组织引导扶贫对象就近参加家庭服务业培训,掌握家庭服务业上岗基本技能。

  加大对家庭服务业的扶持力度,发展和培育一批员工制家庭服务企业,对吸纳扶贫对象就业的家庭服务业企业按规定落实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等扶持政策。

  11.鼓励企业吸纳扶贫对象就业。

  对于吸纳安置了贫困人员的园区企业,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和职业介绍补贴。

  (五)鼓励创业带动扶贫对象就业

  12.鼓励扶贫对象自主创业。

  对有创业意愿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扶贫对象,给予免费创业培训和创业指导等政策扶持,符合规定条件的给予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扶持,个人创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 万元,合伙和组织起来创业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0 万元。

  上述贷款期限两年,并予全额贴息。

  13.加强对扶贫对象的创业服务。

  对有创业能力且有创业愿望的,组织开展电子商务、SYB等创业培训(实训),创业培训补贴1000元-1600元/人。

  为创业培训合格的贫困人员,提供开业指导、项目推介、政策咨询等免费服务。

  对工商新注册登记的贫困人员,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的,每户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谋划,认真研究分析就业扶贫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量化、细化指标,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要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促进就业扶贫工作有效开展。

  (二)强化资金保障。

  就业扶贫政策性强,涉及范围广、人员多,持续时间长,各地、各部门要统筹安排,保障就业扶贫工作所需资金筹措到位,用实、用足、用好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落实部门责任。

  要抓好就业扶贫重点工作任务的责任落实,人社部门牵头负责就业扶贫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政策落实;扶贫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雨露计划”,指导各县(市、区)建立贫困家庭就业台账;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筹措和监督。

  (四)加强政策宣传。

  就业扶贫工作涉及的政策范围广,新政策较多,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运用多种渠道进行宣传,确保就业扶贫政策及时、有效、准确的落实。

  扶贫攻坚战实施方案【3】

  遵义市关于打好扶贫攻坚战推进精准扶贫的实施方案

  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

  自“八七”扶贫攻坚以来,通过历届市委、市政府的不懈努力,扶贫开发取得了明显成效,到2014年底,实现习水、正安、务川3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85个贫困乡镇“减贫摘帽”,减少农村贫困人口89.5万人。

  但扶贫攻坚任务依然十分繁重,目前还有道真县和31个贫困乡镇未摘帽,仍有贫困村871个、贫困户19.44万户、贫困人口54.57万人(不含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两无”人员10.13万户18.41万人)。

  为进一步加快贫困地区发展、集中力量决战决胜扶贫攻坚,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3〕25号)、《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m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以改革创新精神扎实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党办发〔2014〕23号)、《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m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33668”扶贫攻坚行动计划>的通知》(黔党办发〔2015〕13号)精神,确保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见实效,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推进精准扶贫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xx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扶贫开发的系列指示精神,全面落实贵州省“33668”扶贫攻坚行动计划,坚持扶贫攻坚与全面小康创建统筹推进,以“三业”(产业、就业、创业)为重点,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以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为主战场,以创新扶贫开发机制为动力,以开放促开发,以“三化”兴“三农”,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扶贫开发的生命线,持续巩固“减贫摘帽”成果,大力实施扶贫攻坚“三步走”发展战略和“35669”行动计划,抓好产业发展主线、基础设施关键、素质提升根本,全面落实扶贫目标、任务、资金和权责“四到县”和“六个到村到户”工作机制,做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确保与全国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

  (二)基本原则

  1. 精准识别。

  对全市31个未摘帽贫困乡镇、871个贫困村、19.44万贫困户、54.57万贫困人口进行再调查、再摸底、再精准,逐乡逐村逐户深入分析贫困原因,建成精准扶贫分类建档立卡信息库。

  2. 精准帮扶。

  用好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成果,分类制定帮扶计划,采取结对帮扶、产业扶持、教育培训、农村危房改造、扶贫生态移民、基础设施建设“六个到村到户”措施,实现精准扶持扶贫对象。

  3. 精准管理。

  对专项扶贫和行业扶贫资源进行精准配置,对社会扶贫和市场资源进行有效引导,对扶贫对象进行全过程监测,实现建档立卡对象动态管理,形成“市级统筹、县抓落实、工作到村、扶持到户”的工作机制。

  4. 精准考核。

  对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进行量化考核,保证各项扶贫政策落到实处。

  重点考核精准扶贫工作成效,把精准扶贫工作实绩作为评价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的重要内容,确保把主要精力和工作重点放在精准扶贫上。

  (三)总体目标

  围绕扶贫攻坚“三步走”发展战略和“35669”行动计划,用三年时间减少50万以上贫困人口,实施精准扶贫“六个到村到户”,完成基础设施“六个小康建设”任务,到2017年贫困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9000元以上。

  第一步,到2016年,全面实现习水、正安、务川、道真4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116个贫困乡镇“减贫摘帽”,全市减少贫困人口40万人以上,建档立卡贫困对象控制在10万人左右。

  第二步,到2017年,全市减少贫困人口54.57万人,基本消除建档立卡绝对贫困人口,贫困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9000元以上,实现871个贫困村全部出列。

  第三步,到2020年,补齐脱贫指标和小康指标的差距,全市建档立卡脱贫对象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8000元以上,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主要指标超过西部平均水平,与全国同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

  二、精准目标,精准帮扶,加快实施精准扶贫工程

  (一)精准实施“六个到村到户”工程

  1. 结对帮扶到村到户。

  健全完善精准扶贫结对帮扶与同步小康驻村帮扶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市四家班子分别挂点联系4个扶贫开发重点县,市领导挂帮31个未摘帽乡镇,县领导联系乡镇挂帮1个贫困村,省市干部驻村、县级部门帮村、县乡干部联户,每年选派驻村人员5000名以上,组建小康驻村工作队,开展同步小康驻村帮扶,保证871个贫困村、19.44万户贫困户结对帮扶全覆盖,充分发挥驻村干部帮扶作用,因地制宜发展贫困地区特色经济,确保挂帮重点县和贫困乡镇不摘帽不脱钩、贫困村和贫困户不脱贫不脱钩。

  持续开展市直部门“集团帮扶”,广泛开展“干群结亲”活动、“党群直通车”服务行动,持续抓好“千个支部结对”、“万名干群结亲”及“帮一带一”工程,认真组织开展“10.17”扶贫日系列活动。

  全面落实上海市对口帮扶遵义市工作规划,加强对口帮扶项目建设、产业园区共建、引企入遵、职业教育、人才交流、文化旅游等重点工作,不断提升对口帮扶成效。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市直机关工委、市扶贫办,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

  2. 产业扶持到村到户。

  坚持现代山地高效农业发展道路,坚定不移实施“1234”战略和“8531”工程,加快推进45个省级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

  大力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休闲农庄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

  加大新型农民培育力度,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水平,加快培育一批集体经济收入达10万元、50万元、100万元以上的示范村。

  通过增加投入、调整结构、设施配套和科技应用,将土地亩产值和户均畜牧渔业效益梯次分别提高到3万元、2万元、1万元,不断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大幅提高经营性和转移性收入比例。

  根据精准扶贫建档立卡19.44万户贫困户的主观意愿和客观实际,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因户择业,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分类施策,实行产业扶贫规划到村、项目到户、增收到人。

  重点针对缺资金致贫的6.78万户贫困户,把扶持资金落实到每村每户经论证可行的产业项目,大力发展中药材、干鲜果、草地畜牧业、茶叶、商品蔬菜等优势扶贫产业,努力形成一批特色优势产业村、种养殖大户。

  加大扶贫专项、以工代赈、民族发展等项目投入,重点扶持每个县发展2—3个扶贫主导产业,确保支柱产业覆盖50%的贫困乡镇、70%的贫困村和80%的贫困人口。

  到2017年,全市农业龙头企业达600家,扶贫龙头企业达400家,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2000元以上、贫困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9000元以上,建档立卡贫困对象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当年脱贫标准线。

  牵头单位:市扶贫办

  责任单位:市农委、市发改委、市民宗委,各县(市、区)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

  3. 教育培训到村到户。

  把发展教育作为摆脱贫困的治本之策,统筹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发展,大力发展现代职业教育,让贫困地区每一个孩子享受公平教育,阻断贫困代际传递。

  大力实施“扶穷志·农民夜校”工程,对全市贫困对象进行普及性教育培训,提升建档立卡贫困对象脱贫意识和综合素质,增强决战决胜贫困的信心和勇气。

  在全市871个贫困村开办新型农民夜校,2015年完成缺技术致贫的6.3万贫困户的集中轮训,三年内完成19.44万贫困户、54.57万贫困人口中的劳动力人口集中轮训,从政策法规、农业技术、文化体育、卫生健康、公民道德等方面,培育有文化、懂经营、会管理的新型农民,每年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10万人以上。

  深入实施“雨露计划·1户1人1技能”工程,在三年内实现建档立卡19.44万贫困户培训全覆盖,确保每户至少有1人接受中职及以上学历教育、接受职业技能培训后转移就业、接受农业产业化技能培训挂靠1个龙头企业(合作社),到2017年基本消除全市农村贫困家庭,实现“职教培训1人、就业1人、脱贫1户”。

  针对自身发展力不足、因病因残、因灾因学等贫困户,组织开展贫困地区科技二传手、青年致富带头人、妇女创业能手、残疾人就业扶助等专项培训,实现转移就业。

  全面推进学前三年到高中阶段基本普及十五年教育,深入实施教育“9+3”计划,在三年内新建和改扩建农村公办幼儿园590所以上,新建和改扩建农村中小学450所以上,建成“千校达标”工程标准化小学750所以上、标准化初中250所以上,建立健全以“产业园区+标准厂房+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模式为重点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到2017年,实现基本普及十五年教育和义务教育初步均衡发展,贫困地区教育发展达到全省平均水平,片区县学前三年入园率、义务教育巩固率、高中阶段毛入学率均达到85%以上,中职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8%。

  到2020年,贫困地区办学质量有较大提升,乡村教师队伍更加稳定,职业教育体系更加完善,教育培训就业衔接更加紧密,教育质量和水平持续提高。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人社局、市农委、市扶贫办、市科协、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各县(市、区)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

  4. 危房改造到村到户。

  加快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优先解决住房最危险、经济最困难农户的基本安全住房问题,确保改造任务落实到户、施工技术指导到户、补助资金拨付到户、竣工验收具体到户,切实改善农村困难群众居住环境。

  积极向省农危改办争取农村危房改造指标计划,力争到2017年,完成18万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到2020年,完成27万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基本消除农村危房。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各县(市、区)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

  5. 生态移民到村到户。

  坚持尊重群众意愿、科学规划选点,集中安置生态环境脆弱、生产生活条件恶劣、石漠化严重、交通不便深山区、石山区的贫困农户。

  精准确定移民搬迁对象,把移民安置与园区建设、集镇商贸、旅游发展、特色产业培育统筹起来,积极落实移民土地、产业、就业、户籍和社会保障政策,加强移民创业培训,引导转移安置就业,确保贫困群众“搬得出、留得住、能就业、有保障”。

  对条件恶劣地区实行整组、整村搬迁,修复生态环境。

  加大就业安置力度,确保移民稳得住、能致富。

  到2017年,完成扶贫生态移民搬迁3.01万户13.33万人。

  到2020年,完成扶贫生态移民搬迁6.35万户26.65万人,全面完成移民新村水、电、路、讯、绿化等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牵头单位:市移民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

  6. 社会保障到村到户。

  把保障改善民生与推动经济发展统筹起来,突出资源整合和共建共享,重点解决贫困地区服务群众和扶贫攻坚“最后一公里”问题,优化民生社会领域发展环境,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1)卫生计生建设。

  加快贫困地区乡镇中心卫生院建设,健全贫困地区县、乡、村三级卫生计生服务网络。

  稳定计划生育政策,加大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力度,积极实施“少生快富”扶贫工程。

  到2017年,实现200所乡镇卫生院和3000个村级卫生计生服务室标准化建设,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3‰以内。

  到2020年,贫困地区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建设达到全面小康标准,低生育水平持续稳定,逐步实现人口均衡发展。

  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各县(市、区)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

  (2)文化体育建设。

  加强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每县完成1个标准体育运动场和室内体育运动馆、游泳馆、图书馆、文化馆等4个馆建设,实现“一场四馆”建设工程全覆盖,全面提高农村文化体育服务整体水平。

  加快实施行政村数字广播电视延伸覆盖工程,每年新增发展农村数字电视用户8.64万户。

  到2017年,实现“一场四馆”建设向乡镇延伸,贫困乡镇综合文化站和贫困村文体广场实现全覆盖并免费开放,农村数字广播电视用户达18.1万户。

  到2020年,贫困地区公共文体设施设备标准化和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建设接近全国平均水平,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和“农家书屋”覆盖所有贫困村,基本实现农村数字广播电视实现“户户通”。

  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体育局,各县(市、区)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

  (3)救助体系建设。

  加快贫困地区敬老院、儿童福利院等设施建设,推进城乡低保、医疗救助、特困人员供养等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新农合、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之间的衔接,提升社会保障服务能力。

  到2017年,实现城镇医保参保率90%、新农合参保率95%、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96%,使城乡低保每年提标增幅10%以上。

  到2020年,构建形成社会保障服务网络,实现社保对象动态精确管理,做到应保尽保、应扶尽扶,最大限度减少因病致贫和返贫问题。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卫计委,各县(市、区)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

  (二)精准实施“六个小康建设”工程

  全面实施“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6+1”行动计划,加快小康路、小康水、小康房、小康电、小康讯、小康寨建设步伐,把资金和项目优先安排到贫困县、贫困乡镇和贫困村,加快改善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环境。

  牵头单位:市文明办

  1. 小康路。

  围绕建成功能完善、安全便捷的“小康路”,加快推进交通建设三年会战,加大对贫困乡镇、贫困村公路建设的支持力度,实施县乡道改造700公里、乡道泥路改沥青路(水泥路)300公里,建成通村沥青路(水泥路)5200公里,新建通组(寨)公路11000公里、人行步道9000公里,实施农村公路安保工程1500公里,新建乡镇等级客运站40个、行政村客运招呼站2000个。

  到2017年,实现行政村100%通油路(水泥路)、100%通客运。

  到2020年,全面提高农村公路服务水平和抗灾能力,全面实现“村村通油路(水泥路)、村村通客运、组组通公路、村寨路面硬化”目标。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

  2. 小康水。

  围绕建设安全有效、保障有力的“小康水”,大力推进水利建设三大会战,优先安排贫困乡镇、贫困村和贫困户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新打机井120眼,新建改建微型水库120口,小水池700口,新增耕地灌溉面积30万亩。

  到2017年,全面完成52万人的农村饮水安全任务,基本解决贫困地区农村居民和学校师生饮水安全问题。

  到2020年,全市新增供水量10.15亿立方米,达到29.75亿立方米。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各县(市、区)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

  3. 小康房。

  围绕功能完善、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的原则,按《遵义市黔北民居2013版图集》、《遵义市“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升级工程小康房建设图集》要求,打造符合节地、节水、节材、节能、环保要求和蕴含历史文化传统的农村小康房,其内涵可延伸为房前屋后靓丽整洁、屋内屋外生态环保、楼上楼下安全卫生、设施设备经济实用、生产生活便利舒适,切实改善农村群众居住环境。

  加强小康房建设与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结合,引导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危改户按小康房标准建设,在解决农村困难群众基本居住条件基础上提高农民居住质量。

  到2017年,全面完成省住建厅下达的0.5万户小康房建设任务。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各县(市、区)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

  4. 小康电。

  围绕建设安全可靠、智能绿色的“小康电”,加快推进贫困乡镇、贫困村电网改造升级,结合遵义市“十三五”配电网规划,2015年—2020年,全市新建扩建110千伏变电站36座、线路629公里,新增变电容量172万千伏安;新建扩建35千伏变电站74座、线路756公里,新增变电容量50万千伏安;新建改造10千伏配变4522台、线路5071公里,新增容量66.71万千伏安。

  其中,到2017年,新建改造“一户一表”73.55万户,农村“一户一表”率达99.79 %;到2020年,农村居民电压合格率达98%,城乡居民半小时缴费圈覆盖90%以上。

  责任单位:遵义供电局,各县(市、区)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

  5. 小康讯。

  围绕建设宽带融合、普遍服务的“小康讯”,加快推进贫困村接通符合国家标准的互联网,努力消除“数字鸿沟”带来的差距。

  完成63个空白乡镇邮政所补建工作,对15处农村危旧邮政网点实施改造和设备更新。

  到2017年,全面实现通电自然村“村村通电话”和行政村“村村通宽带”,农村宽带接入能力12M用户覆盖比例达到30%;在50个乡镇开办快递服务网点,在120个行政村设置村级邮件接收场所。

  到2020年,基本实现同步小康创建活动“电话户户通”目标任务,全面建成与小康社会相适应的现代邮政业。

  责任单位:市工能委、市邮政管理局、贵州邮政公司遵义分公司、中国电信遵义分公司、中国移动遵义分公司,各县(市、区)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

  6. 小康寨。

  围绕建设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的“小康寨”,坚持人口集中优先的原则,重点向贫困乡镇、贫困村倾斜,打造一批示范村寨,既让贫困地区农民身有所栖,更要留住美丽乡愁。

  2015年,加快推进6.56万户“三改三治”及庭院硬化,完善55个乡镇垃圾收集处理、16个行政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812个自然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86个行政村公共厕所、农家书屋、村务宣传栏等便民设施,安装12888盏太阳能照明设施,建成399个行政村文体活动场所。

  到2017年,完成7764个自然寨建设任务,重点打造466个示范村寨。

  到2020年,累计完成18625个自然寨建设任务,累计打造793个示范村寨,实现集中居住村寨“小康寨”建设全覆盖。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体育局、市卫计委,各县(市、区)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

  7. 生态文明建设。

  围绕扶贫开发与生态建设,坚守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把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作为基本方针,把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作为基本途径,走出一条“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特色发展之路。

  认真落实“绿色贵州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深入开展“月月造林”活动,加快封山育林、退耕还林、植树造林,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

  到2016年,全面完成“四大区域”及高速公路、旅游通道沿线重点森林景观62个规划景观点(引爆点)的建设,建成景观绿化面积117500亩,完成营造林100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4.67万公顷。

  到2020年,完成石漠化综合治理1.35万公顷,森林面积扩大到1.64万平方公里,森林覆盖率58%以上。

  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取得阶段性成果,力争达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要求,基本形成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

  三、精准领导,精准责任,确保精准扶贫落到实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

  实行各级党政一把手负总责、部门主要领导是行业扶贫第一责任人的精准扶贫工作责任制。

  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扶贫开发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发扬“滴水穿石”精神和树立“弱鸟先飞”意识,以“四下基层”、“马上就办”和“钉钉子”作风,科学确定发展规划和项目,一张蓝图干到底。

  各级各部门党政一把手要切实履行帮扶职责,做到敢于担当,强化执行力,把工作重点放在精准扶贫上,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

  重点县、贫困乡镇和贫困村领导班子要层层立下军令状,确保限期完成“减贫摘帽”目标任务。

  市、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总牵头、总联系、总协调的职能作用,统筹推进扶贫开发机制创新,加强工作指导和绩效评价。

  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和精准扶贫到村到户工程的实施要求,围绕扶贫开发“三步走”目标任务,认真编制“三步走”实施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在2015年6月底前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备案后实施,确保各项扶贫攻坚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强协作配合。

  坚持“市负总责、县抓落实”的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工作到村、扶贫到户”的工作机制,正确处理片区攻坚与精准扶贫的关系,加大政策统筹、资源整合力度。

  市直各部门要加强行业统筹、分类指导,以贫困乡镇、贫困村和贫困户为主攻方向,突出强化对片区内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生产力布局、经济协作等事项的督促、衔接和协调,公共投资要向连片特困地区倾斜,并加强协同配合、信息互通、政策对接,共同汇聚扶贫攻坚强大合力,努力形成行业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合力攻坚”的良好态势。

  (三)加强扶贫投入。

  市级财政加大非片区县的插花式扶贫投入,从2016年起每年安排一定的财政专项资金,用于支持非片区县贫困地区急需的基础设施及产业示范带建设。

  各县(市、区)投入扶贫开发的专项资金应不少于地方公共预算收入的2%。

  各级各相关部门要整合扶贫资金和涉农资金,集中解决突出贫困问题,确保提高扶贫的整体效果和精准率。

  (四)加强队伍建设。

  各级党委、政府要从完成精准扶贫任务的实际需要出发,切实加强扶贫机构和队伍建设,选好配强扶贫部门领导班子,调整充实工作力量,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和经费保障。

  市委组织部定期对31个未摘帽贫困乡镇、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定期对未摘帽的871个贫困村班子开展运转考察,配齐配强领导班子,调整贫困乡镇领导班子必须报市委组织部审批,调整贫困村领导班子必须报县级组织部门审批。

  建立完善乡镇(村)扶贫工作机制,明确专人负责扶贫工作。

  各级扶贫部门要定期加强扶贫业务培训,确保适应精准扶贫工作需要。

  (五)加强考核奖惩。

  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强对本方案落实情况的精准督导检查,督促各级各部门按时完成精准扶贫各项目标任务。

  突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考核导向,把改善贫困地区面貌、提高贫困人口生活水平和减少贫困人口数量作为主要考核指标,提高考核指标分值权重。

  把市直各部门落实减贫目标责任情况纳入市直机关目标考核。

  将各县(市、区)和新蒲新区精准扶贫工作绩效纳入市委、市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

  把精准扶贫工作实绩作为评价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年度考核等次确定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各县(市、区)和新蒲新区要把扶贫开发工作成效纳入各部门、各乡镇年度综合考核目标,对在扶贫开发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个人优先提拔重用,对未按期完成减贫脱贫目标任务的实行问责。

  (六)加强宣传引导。

  大力加强精准扶贫效果的总结宣传,重点宣传贫困地区干部群众自强不息、战胜贫困的典型经验和涌现出的先进典型。

  大力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德,引导和鼓励社会各界更加关注、广泛参与扶贫开发事业,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精准扶贫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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