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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月实施方案

时间:2017-03-10 12:52:09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月实施方案

  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月实施方案【1】

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月实施方案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xx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建质函[xx]91号)精神,为确保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年”总体部署和各项要求,以宣传贯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知识为内容,以建筑施工人员为对象,普及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推进建筑安全文化建设,强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从业人员的自我保护能力,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推进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二、活动主题及范围活动主题为:关爱生命、安全发展。

  活动范围是:全省建筑施工企业和本省范围内的在建工程施工现场。

  三、活动时间及安排 xx年6月1日至30日。

  6月份的第一周为“安全生产宣传周”,重点宣传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安全生产先进典型等。

  第二周为“安全生产科技周”。

  第三周为“安全生产咨询周”,进行安全生产咨询活动,6月14日举行安全生产咨询周启动仪式,6月18日为建筑施工安全咨询日。

  第四周为“应急预案演练周”,由各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进行应急预案演练。

  四、活动形式及内容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由三个层面组成。

  (一)全省统一组织活动

  1、6月上旬,组织开展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宣传活动,重点宣传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宣传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安全生产先进典型等。

  2、在省级媒体上办一期专刊,宣传全省建设系统近年来在安全生产方面取得的成绩,报道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

  3、6月14日,省安委会组织全省安全生产宣传咨询周启动仪式。

  4、6月18日,组织全省建筑施工安全咨询日活动,省局将联合南京市建委和南京市建工局开展现场咨询活动。

  (二)市、县建筑主管部门组织活动

  1、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市、县建筑主管部门开展送安全知识到基层、安全施工宣传进工地活动,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和施工项目“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活动。

  2、组织开展建筑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6月份是我省建筑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排查整治阶段,各市、县建设(筑)主管部门要按照《关于开展全省建筑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建管质〔xx〕33号)的要求,对所辖范围内建筑施工企业和在建工程项目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非法违法行为进行打击治理。

  3、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咨询日活动。

  6月18日,各市、县建设(筑)主管部门要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组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宣传长廊图片展,设立咨询台,发放建筑施工安全宣传资料,组织专家现场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

  (三)建筑施工企业和在建工程施工现场组织活动

  1、开展全员安全教育日活动。

  各施工单位或工程项目部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场地或空间,采用标语、海报、横幅、广播、影像、实景模拟、实物展示、图片展览、工地安全生产宣传专栏等多种形式,向建筑从业人员传播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营造良好的宣传教育平台和舆论氛围。

  6月18日各施工单位或工程项目部统一开展安全教育日活动,组织一线建筑工人,结合“三级教育”,对农民工,特别是新进场、新上岗的农民工开展施工安全应知应会知识讲座,将防护救护、逃生自助、基本操作技能等作为重点内容,采取案例教学、影像等农民工喜闻乐见的方式,使农民工安全教育真正取得实效。

  各施工单位也可以根据施工计划安排调整安全教育日的活动时间。

  2、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

  结合建筑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开展以防范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事故和规范安全防护用品使用为重点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3、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和文明工地创建活动。

  对照《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标准》,

  4、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应急演练。

  进行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完善相关应急救援预案,增强企业处置安全生产事故应急能力。

  5、组织开展“八个一”活动。

  在“安全生产月”期间,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知识讲座,组织职工阅读一本安全生产书籍,观看一场安全生产题材的影视宣传片,收听一次安全生产题材的广播,树立一个安全生产先进典型,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科普知识展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提一条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等等。

  五、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切实做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工作。

  各市、县建设(局)主管部门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以倡导安全文化,落实安全责任,加大源头治理,促进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为目标,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和计划,精心部署“安全生产月”活动。

  2、注重实效,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

  要紧紧围绕“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活动主题,充分利用电视、报纸、杂志、网络等新闻媒体,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论坛、知识竞赛、演讲、读书活动和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加强安全生产理论研究,积极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

  要认真组织好6月18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的相关活动。

  对“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要及时报道,推广先进经验,曝光典型案例,搞好舆论监督,努力营造全社会遵章守法、关爱生命的氛围。

  3、采取措施,加强对建筑施工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各市、县建设(局)主管部门要继续加强对建筑施工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特别是对项目工长、施工队长、班组长等农民工骨干人员的培训,发挥他们的“传帮带”作用,帮助广大农民工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要加强对三类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管理能力;要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促使其熟练掌握关键岗位的安全技能。

  要充分发挥施工企业的主体作用,督促引导施工企业结合生产实际,通过开展教育培训活动,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

  4、强化监管,严厉打击建筑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各市、县建设(局)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建筑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尤其要认真查处未办理立项、质量安全监督、施工许可等法定建设手续就擅自从事施工活动的行为和施工企业无施工资质证书、无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三类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书就进行建筑施工活动的行为。

  同时,对于发生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按照“四不放过”和实事求是、依法依规、注重实效的要求,严厉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各市、县建设(筑)主管部门要及时、认真总结“安全生产月”活动中好的做法和取得的成效,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于xx年6月26日前报省局质量安全技术处(联系人:刘朝晖,电话:,邮箱:

  附件: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数据统计表 附件: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数据统计表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内 容数 据内 容数 据悬挂标语(横幅)条张贴宣传画张出黑板报期出动宣传车台次举办知识竞赛场参观图片展览人次培训职工人举办演讲比赛场安全文艺宣传场领导电视讲话次开展安全咨询次发放宣传资料份安全执法检查次参加检查人次检查企业家发现隐患个整改隐患个其它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月实施方案【2】

  为广泛深入开展全国第十五个“安全生产月”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开展20xx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xx〕xx号)精神,按照浙江省安委办《转发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开展20xx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浙安委办〔20xx〕9号)和台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台州市20xx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台安委〔20xx〕xx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xx县20xx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围绕“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主题,紧扣查补安全生产领域短板工作重点,通过老百姓喜闻乐见、易学易懂的方式开展系列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树立红线意识,加强安全法治,落实安全责任,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为G20杭州峰会和世界互联网大会期间安全形势稳定,为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加快实现根本性好转营造浓厚的安全氛围。

  二、“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安排

  xx县20xx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于6月份在全县各乡镇(街道)、xx经济开发区、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县级有关部门和有关企业同时开展,活动内容要紧密结合全县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突出“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的主题,创新形式,丰富内容,讲求实效。

  主要开展以下活动:

  1、环境布置。

  从5月底开始,在城区主要街道、建筑物、厂矿企业、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悬挂“安全生产月”横幅,张贴标语和主题宣传画,设置公共宣传栏、宣传画廊;利用城市街区大型电子显示屏、城市公交车开展“安全生产月”公益宣传;在工业园区的企业厂区(车间)、建筑工地悬挂和张贴横幅,设置安全报栏、隐患举报箱等。

  责任单位:县安监局、县住建规划局、县交通运输局、团县委、县总工会、县妇联、县交警大队,各乡镇(街道)、xx经济开发区。

  2、公益宣传。

  主要以电视、报纸、电台等为主开展宣传,电视主要以设立安全生产月主题公益广告、安全生产动态报道等形式开展宣传。

  报纸主要以刊登安全生产月主题公益广告和开辟安全生产专栏、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访谈等形式开展宣传。

  广播电台和主要门户网站也应该开辟专栏或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报道活动。

  重点宣传报道各地深入扎实开展“打非治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安全生产咨询宣传日、安全生产大检查等活动,关系民众切身利益的有关安全生产情况,以及突出的事故隐患整改和典型案例。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新闻信息中心、县广播电视台、县安监局,各乡镇(街道)、xx经济开发区。

  3、安全短信速递和温馨提示。

  充分利用短信快速便捷的有利条件,启动短信发送网络,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

  县安委办适时向县四套班子部分领导、县安委会成员单位领导和安监系统人员发送安全提示和问候短信。

  县电信局、中国移动xx分公司、中国联通xx分公司向本地手机和小灵通用户统一发送安全生产内容的短信息。

  责任单位:县电信局、中国移动xx分公司、中国联通xx分公司,各乡镇(街道)、xx经济开发区。

  4、举办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

  按照全国统一行动,县安委会与玉城街道办事处将于6月16日上午联合举行大型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

  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将面向市民、外来民工等开展各种安全咨询,发放安全宣传资料,现场展出安全生产知识图版等。

  参加单位:县安监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消防大队)、县交通运输局、县海洋与渔业局、县住建规划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人力社保局、县总工会、县卫生计生局、县环保局、县农业局、县教育局、县供电公司、县气象局、xx海事处、xx港航分局、县旅游局、县城管执法局、有关新闻单位以及玉城街道办事处等单位。

  其他乡镇(街道)、xx经济开发区都应在6月16日精心组织开展大型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

  责任单位:县安委办、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xx经济开发区。

  5、组织开展安全文化“六进”活动:

  (1)进企业。

  要组织宣传组深入企业宣讲安全文化,内容主要为企业如何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安全发展,职工如何遵章守纪。

  编印和征订一批以各类防灾减灾、应急救援为主要内容的主题挂图、招贴画、宣传小册子发放到企业。

  (2)进家庭。

  要组织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内的企业开展“家属安全生产叮嘱活动”,由企业动员职工家属向职工送一封安全生产的家书,叮嘱亲人遵章守纪,服从管理。

  通过对亲人的一声叮咛,送上一份亲情,促使职工为了家庭的完整和亲人免受拖累,以实际行动搞好安全生产。

  (3)进农村。

  要组织公安、交通、国土、住建、农业、水利、电力、消防等部门分别派出宣传组,深入农村宣传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地质灾害、农村建房、农药安全、液化气(沼气)安全、防洪防汛、农机驾驶、用电安全等方面的知识。

  (4)进单位。

  县安委会所有成员单位,在“安全生产月”期间至少开展一次以安全生产为内容的主题学习或举办一期安全生产宣传板报或专栏,传播安全文化知识,内容要紧扣“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形式要精美活泼,寓教于美感之中。

  (5)进社区。

  要组织公安、交通、安监、消防、电力、工会、妇联等部门抽出人员组成工作组,深入辖区的所有社区,与社区领导共同召开创建安全社区座谈会,指导制定创建安全社区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推动安全社区创建开展。

  (6)进学校。

  教育部门要在“安全生产月”期间,组织宣讲组深入辖区学校宣讲安全文化,宣讲安全生产法律制度、安全事故防范技术及中小学生校内外活动安全。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安监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各乡镇(街道)、xx经济开发区。

  6、开展校园安全“五个一”活动:

  (1)送“一本安全电子书”。

  将儿童安全漫画制作成儿童涂鸦电子书本,并向全县各中小学校投放,以漫画的形式来宣传校园安全教育。

  (2)说“一句安全提醒语”。

  在各中小学校中开展“爸爸/妈妈,我想对你说,安全——”的活动,用一句话来表达自己对家人或者各个岗位上的工作人员最想说的,用视频的方式进行拍摄,并组织开展评先活动。

  (3)画“一张安全画”。

  在全县各中小学开展“安全在我心中”绘画比赛,作品充分表达同学心中的安全,参赛作品通过浙江安监公众号进行公开评选,比赛评选优秀获奖者颁发奖品和奖状,通过绘画比赛来让学生更加注重安全,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

  (4)上“一堂安全课”。

  在全县范围内,动员中小学校组织开展以安全为主题的公开课评比活动。

  将评选出的优秀公开课做成视频,在主流媒体、新媒体中播放并组织中小学生观看学习。

  (5)举办“一场知识竞赛”。

  全面调动学生积极性,鼓励学生家长积极参与,和孩子共同学习、参赛,并以此次竞赛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团县委、县交警大队、县消防大队,各乡镇(街道)、xx经济开发区。

  7、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和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

  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图版巡展活动,组织出动安全生产宣传车,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免费印发安全生产读本等资料,全面宣传安全知识,以增强广大民众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针对夏季汛期特点,在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水利设施等行业领域企业以及学校、商场、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组织开展应对各种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和自救疏散演练,以此完善企业应急能力,提高企业应对自然灾害、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职工自我保护能力。

  责任单位: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xx经济开发区。

  8、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集中执法监察活动。

  组织专门人员,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和重点问题,采取联合执法检查、专项执法检查、交叉执法检查等形式,全方位开展“打非治违”集中执法监察活动。

  责任单位:县安监局、县经信局、县公安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海洋与渔业局、县消防大队。

  9、开展职工“查安全隐患、提合理化建议”活动。

  为了充分发挥职工群众参与安全生产的积极性,为企业安全发展集思广益、建言献策,结合我县“安康杯”竞赛活动,联合县总工会组织开展职工“查安全隐患、提合理化建议”活动。

  通过层层发动,组织全县企业职工积极参与活动,对征集到的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进行筛选,评选出“十佳金点子”和“十佳银点子”,并予以奖励。

  责任单位:县总工会、县安监局、各乡镇(街道)、xx经济开发区。

  10、积极参与上级组织的系列活动。

  (1)参加“安全生产台州行”活动,由县安委办牵头落实。

  (2)参加“安全卫士”演讲比赛活动,由县教育局牵头落实。

  (3)参加“安全生产月”主题摄影比赛活动,由县安委办牵头落实。

  (4)参加“守护生命”安全知识微信有奖竞答活动,由县安委办牵头落实。

  (5)参加安全生产征文比赛活动,由县安委办牵头落实。

  (6)组织“安全护航G20”宣誓活动(开展大客车司机出行前郑重向乘客宣誓“五不一确保”),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落实。

  三、工作要求

  1、强化领导,落实责任。

  “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已经是第十五个年头,对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各地、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重要意义的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切实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各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实。

  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组织、经费、责任“三落实”。

  县委宣传部、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和县妇联等部门联合组成“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组,组长由县安委会副主任、县安监局局长曾志斌担任,成员由县委宣传部、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和县妇联等部门分管领导担任,指导组办公室设在县安监局综合科,具体负责活动的部署、沟通、协调以及资料收集与报送等。

  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建立相应的活动组织机构,制订活动方案,落实活动经费,组织指导各项工作开展。

  2、统筹谋划,注重实效。

  县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上下联动、多管齐下,形成工作合力。

  各地、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围绕“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紧扣查补安全生产领域短板,通过老百姓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开展安全宣传教育系列活动。

  要切实加大“安全生产月”活动舆论宣传和新闻报道工作力度,借助报纸、电视、电台等媒体力量加强宣传报道、增加宣传报道频次和版面,扩大宣传面;发挥微信、微博等新媒体作用,强化公众互动性、参与感,提高受益度。

  3、强化考核,及时总结。

  要认真对照20xx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考核标准进行对照组织,并将考核表及时上报,考核表将作为各地各部门“安全生产月”活动评先评优的主要依据。

  要建立联络员制度和检查督导制度,加强沟通联系,层层组织督导,指导推动各地开展活动。

  要重视信息报送工作,切实加强对本地、本部门活动信息的跟踪采集,及时报送活动相关信息。

  要注重发掘先进典型,提炼经验做法,及时做好活动的总结工作。

  请各乡镇(街道)安委会、xx经济开发区安委会、县安委会有关单位于5月6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名单和“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联络员要在每周五下班前将本地区、本行业和本单位一周内开展活动情况(电子版)报送县“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组办公室(设在县安监局综合科),重大活动随时动态报送。

  “安全生产月”活动结束后,请各乡镇(街道)安委会、xx经济开发区安委会、县安委会有关单位于7月1日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及《20xx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考核评分表》及时报送至县“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组办公室。

  信息、活动报送情况及要求上报的相关内容全部纳入20xx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里“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考核内容。

  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月实施方案【3】

  今年以来,全国各地先后发生了多起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9月8日,山西省XX市XX县XX矿业有限公司(铁矿)发生特别重大尾矿库垮坝事故,造成死亡和失踪270人。

  9月21日凌晨,广东省XX市XX区的XX俱乐部发生火灾事故,造成43人死亡、88人受伤(5人重伤)。

  同一天,在河南XX市XX 广贤工贸有限公司又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37人死亡。

  这几起特别重大事故在社会上引起较大反响。

  广西重大安全事故也呈现上升趋势,特别是XX “7.21”特大煤矿事故和XX市XXXX集团“8·26”事故的发生,引起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

  为了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坚决扭转安全生产工作的被动局面,乡党委、乡政府决定,从9月30日至10月31日,用一个月的时间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月”活动。

  为此,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强意识、查隐患、抓整改、压事故、保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月”活动,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落实,促进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乡政府监管主体责任的落实,促进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建立健全隐患治理和危险源监控制度,加强事故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全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确保国庆节期间安全稳定,为第五届中国—东盟博览会、自治区成立五十周年系列庆祝活动的顺利举行创造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

  三、组织机构

  成立**乡“安全生产工作月”活动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党政办。

  办公室主任由赵敏同志兼任,办公室工作人员由办公室主任根据活动需要从有关单位抽调。

  四、活动内容

  (一)进一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针对即将进入“十一”国庆旅游黄金周和矿山、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坍塌、火灾、食品卫生等安全事故多发期的特点,把非煤矿山、道路交通、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或领域作为排查治理的重点,建立健全隐患治理和危险源监控制度,加强事故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落实防坍塌、防火等各项措施,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全乡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突出重点,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以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病险水库、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学校等事故易发的重点行业和领域为重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1、烟花爆竹方面。

  整治批发经营企业采购含氯酸钾的烟花爆竹产品、非法和伪劣产品的行为。

  按照批发企业仓储库房危险等级的要求,严格查处超药量、超范围存储行为;进一步落实烟花爆竹“打非”责任,严厉打击非法行为。

  要加强对烟花爆竹运输、储存的安全整治,严防违规储存、运输,公安部门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禁运输车辆违法违规运输烟花爆竹,交通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车辆的整治,严禁超量储运及违规装卸、搬运作业。

  2、民爆器材方面。

  严格禁止超能力、超负荷突击生产,严禁超定员、超定量、超规定时间组织生产;严禁生产经营企业超量储存民用爆炸物品。

  严格企业淘汰生产线的拆除管理和新批生产线的建设“三同时”管理;加强对企业专用设备的安全状况、运行情况、使用年限、维修、保养情况及现有设备淘汰、设置电子监控系统等方面的检查;坚决打击非法建设、非法生产和非法经营行为。

  3、道路交通方面。

  查处机动车超速、超员、酒后驾驶、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和查处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三轮摩托车违法载客、非法营运违法行为;强化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的安全管理,杜绝不符合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车辆及不符合装载要求的车辆上路行驶;要加强对学校、幼儿园接送学生、儿童的客运车辆安全检查;规范营运客车安全管理系统、gps车辆监控系统和汽车行驶记录仪的使用管理,加强对客运车辆的安全检查检测,防止运输工具带病运行;客运站要加强“三品”检查,杜绝旅客将“三品”带上车。

  4、农机行业方面。

  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查处农用运输车、拖拉机非法载人、无证驾驶、违章操作和无牌行驶等到违法行为。

  5、消防安全方面。

  加大对宾馆、饭店、商场、学校、医院、游戏娱乐、网吧等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以及“三合一”、“多合一”容易发生火灾事故的场所的排查整治力度,严防发生群死群伤事故;对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实施重点监管。

  6、建筑施工方面。

  督促工程的总承包企业、分包企业及工程监理单位等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排查建筑施工、公共交通、市政等 乡镇安全生产工作月活动方案第2页

  企业安全隐患,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特别是对现场脚手架、深基坑、高大模板、建筑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工程要加强安全整治;认真落实长大隧道施工防范坍塌、涌水、突泥、瓦斯爆炸事故和其它有害放射性元素措施。

  7、特种设备方面。

  加强对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维护保养和压力管道、气瓶的普查登记的检查;加大对工厂使用的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锅炉、危化品生产和储运单位涉及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各类气瓶充装单位,交通枢纽和宾馆、饭店、购物中心、学校等人员聚集场所的安全检查和整治,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

  8、学校方面。

  重点防范交通、坍塌、踩踏、火灾等事故,全面落实学校安全防范措施。

  所有学校在秋季开学前都要组织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

  9、水利设施方面。

  加强对水库、大型拦河水闸工程、堤防工程、水电站等的安全整治。

  特别是要加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凡水库大坝廊道、护坡存在裂缝、渗水渗浆和老化,输水和泄洪建筑物存在裂缝、气蚀、破损和变形的,要抓紧进行整治。

  同时要完善水库大坝安全监测、水雨情测报通信预警设施。

  10、发电方面。

  加强对特种设备和压力容器的安全质量检验检测、维护管理和鉴定;加强对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测、补强加固和缺陷治理;加强对并网电厂涉及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监控系统、励磁系统和调速系统、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等设备的安全检查;完善火灾报警系统、灭火系统、安全出口、厂内消防通道等;落实恶劣气候等自然灾害和迎峰度夏安全生产措施。

  11、电网方面。

  加强对电网一次、二次设备的安全运行和防火、防雷电设施以及重要用户供电的安全管理;全面落实预防恶劣气候等自然灾害和迎峰度夏的安全供电措施。

  (三)扎实开展第二次百日安全督查专项行动。

  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安委会《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区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第二阶段综合督查的通知》(桂安委[20xx]30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市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来政办电[146]号)和《**瑶族自治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县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金政办发[20xx]89号)精神,做好迎接市、县安委会百日安全督查组到我乡开展督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通过张贴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标志、散发安全生产资料等形式,在大型群众聚集活动等时间和场所,大张旗鼓地开展安全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安全宣传舆论氛围,深入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安全生产知识和常识。

  抓住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以案说法。

  五、活动时间安排

  1、动员发动:9月29日-10月1日。

  各村民委、各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研究制定方案,充分调动各村民委、各部门的能动作用,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做到家喻户晓。

  2、活动时间:10月2日-31日。

  各村民委、各部门、各单位在本村民委、本部门(本行业)扎实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月”活动。

  六、督查时间安排

  活动期间,县政府将派督查组深入各乡和有关单位进行督查,具体时间和日程安排另行通知。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村民委、各部门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这次“安全生产工作月”活动作为减少隐患、遏制事故的重要举措,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

  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保证各项活动所必需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到位。

  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加强督促检查;分管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职责,亲自深入一线开展督查。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责,组织开展好本单位各项活动。

  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团结协作。

  各单位要及时总结分析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综合协调和信息汇总上报工作。

  (二)周密部署,务求实效。

  各村民委、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方案精神,明确活动重点内容、要求和责任,要建立和落实督查工作责任制,健全工作机制,对督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责令立即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要逐项落实整改资金,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妥善制订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严重危及安全的,要立即责令停产整改。

  各有关部门要将“安全生产工作月”活动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通报政府,并做好整改情况的跟踪督促。

  对在活动期间因责任不落实、推诿扯皮、玩忽职守造成事故的,或者在所辖地区和行业发生严重影响的群死群伤安全事故的村民委和有关部门领导,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行政责任,视情节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三)突出重点,全面深入。

  为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月”活动取得实效,活动期间,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现场督查指导、狠抓落实。

  既要全面发动,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彻底排查隐患和问题,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又要着重检查事故频发、隐患突出、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地方、行业和企业,特别是非煤矿山、交通运输、消防、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要着眼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致力于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对检查、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指导、督促企业分析问题、研究对策,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做好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及时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四)广泛宣传,形成声势。

  各村民委、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要结合“隐患治理年”活动,加大对“安全生产工作月”活动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各生产经营单位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要注意发现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加以总结推广,运用典型推动工作。

  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鼓励广大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举报弄虚作假行为,对活动开展不认真、走过场,或者督查不力的单位和部门,要予以通报批评或公开曝光。

  (五)加强沟通,及时反馈。

  “安全生产工作月”活动期间,各村民委、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信息稿件的报送工作,要安排专人负责活动期间的信息整理和报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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