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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三证合一实施方案

时间:2017-03-25 12:20:46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陕西省三证合一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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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三证合一实施方案

  陕西省三证合一实施方案【1】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5〕50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15〕58号)精神,根据《铜川市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全区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服务型政府要求,坚定不移的推进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准入门槛,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发社会投资创业活力,服务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严格按照“一表申请、一窗受理、并联审批、核发一照”的模式和要求,将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实现一套材料申请,一个窗口受理,相关部门一体审批,一次发放载有工商登记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号的营业执照(即“一照三号”)。

  2015年10月后逐步过渡到“一照一码”,不断推进登记制度改革的便利化和简约化。

  三、实施原则

  一便捷高效。

  优化工商、质监、国税、地税审批流程,建立信息共享、联合审批机制,减少审批层级和环节,压缩办事时限,提高审批效率,为市场主体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二规范统一。

  使用陕西省统一的“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审批流程、提交材料清单和申请表格,使用统一的并联审批系统平台,确保“三证合一”工作规范统一。

  三有序推进。

  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与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府信息互联共享等工作紧密结合,统筹安排、同步推进。

  四依法互认。

  “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兼具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功能。

  企业持有“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办理许可审批、资质认定、招投标、金融等业务时,相关部门、单位、机构要予以认可,不得再要求企业另行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四、工作内容

  将现行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由工商、质监、国税、地税部门分别办理、各自发证的登记制度,改革为一个窗口受理、相关部门一体审批、一次发放载有工商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号、税务登记号“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审批模式。

  核发“一照三号”营业执照的,不再核发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一区工商、质监、国税、地税等部门在区便民服务中心设置“三证合一”登记受理窗口。

  申请人向受理窗口一次性提交包含工商登记、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申请信息的《企业“三证合一”登记申请表》及其他申请材料。

  二区工商、质监和税务部门收到受理窗口传送的申请信息和申请材料后,运用本部门的业务系统,同时对申请人的申请信息和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决定。

  三区工商、质监和税务部门作出核准决定后,当日内将核准结果和相应的登记证照号码,推送至并联审批系统。

  受理窗口将三个部门的登记证照号码汇集,打印载有工商登记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号的营业执照,加盖工商部门印章后向申请人发放,全部工作流程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

  区质监和税务部门作出不予核准决定的.,当日内将不予核准理由反馈至工商受理窗口,由工商部门通知申请人补办相关手续。

  五、职责分工

  各镇办、区级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明确各自职责分工,建立协调机制,共同做好“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

  一区工商分局:负责协调全区“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牵头落实“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流程、申请表格、申请受理、材料流转、印发证件等工作。

  二区质监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负责做好“三证合一”工作中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申请的操作流程等相关工作;按照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关于启用三证合一登记提交材料清单和申请登记文书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审查登记材料;配合区工商分局及时进行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编号信息的采集、录入、提交工作,使“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顺利实施。

  三区便民服务中心:负责做好“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社会宣传和引导工作,协调解决网络运行和工作运行中出现的其他问题,为改革顺利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六、工作流程

  一受理登记。

  由便民服务中心工商窗口承担“一窗受理”职责,负责向群众发放“三证合一”登记申请表格以及相关资料;负责宣传“三证合一”政策规定、办理程序、材料要求等事项;负责受理登记材料。

  二材料流转。

  工商窗口受理登记申请后,1个工作日内通过“三证合一”并联审批系统,将登记申请网络资料传递到质监、国税和地税窗口,同步传递书式登记材料。

  三材料审查。

  质监、国税、地税窗口收到登记材料后,按照审查程序立即审查,2个工作日内将代码证号和税务登记证号录入“三证合一”并联审批系统,推送至工商窗口。

  四核准发照。

  工商窗口在收到质监代码证号、税务登记证号后当天核准发放“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五政务公开。

  区便民服务中心在便民服务网站开设专栏面向社会公布“三证合一”登记申请表格样式、需要提交的材料清单和办理方式。

  六实施时间。

  7月29-31日,为试运行阶段;8月1日-9月30日,为正式运行阶段;10月1日以后,按照上级安排部署,开展“一照一码”改革。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

  为进一步加强“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的组织领导,区政府决定成立“三证合一”改革推进领导机构,推进小组办公室要牵头组织实施好“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

  推进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日常联系和沟通,建立协调联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和部门信息交换共享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组织实施好“三证合一”改革工作。

  二加强保障。

  区便民服务中心配合区工商局等相关部门做好“三证合一”并联审批系统平台的维护工作,推动并联审批系统平台与工商、质监、国税、地税业务审批系统的双向对接。

  区财政局负责做好“三证合一”并联审批系统平台维护以及改革工作所需经费的保障工作。

  区编办、区人社局负责“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人员和岗位编制的调配工作。

  区监察局负责对“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三加大宣传。

  各相关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利用各种渠道和方式加大对“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宣传和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帮助企业和社会公众充分了解“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和带来的便利,努力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2】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5〕50号)精神,持续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经省政府同意,就全省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全面实施“一照一码”登记模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推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重要性

  全面推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简政放权、便利市场准入、鼓励投资创业、激发市场活力的重要途径。

  通过实施“一照一码”登记模式,能够有效推动相关部门工作整合归并和内部信息共享,进一步优化准入流程、减少重复性审查,加快建立程序更为便利、内容更为完善、流程更为优化、资源更为集约的市场准入新模式。

  实施“一照一码”,启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下简称统一代码),有利于促使企业、行业在社会各方监督下不断提升诚信水平,形成“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社会共治新格局。

  全省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工作责任,优化登记管理方式,加强部门协调配合,确保“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顺利实施。

  二、全面实施“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实行“一照一码”登记模式

  通过“一窗受理、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将现行的“一个窗口受理、相关部门一体审批、一次发放载有工商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号、税务登记号的营业执照,即“一照三号”登记模式改革为由工商部门统一受理核发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即“一照一码”登记模式。

  (一)严格操作规程。

  按照优化、整合、一体化的原则,科学制定“一照一码”登记流程,实行统一的“一照一码”登记程序和登记要求。

  申请人向登记机关一次性提交企业登记申请材料,登记机关收到申请信息和申请材料后,运用本部门的业务系统,对申请人的申请信息和申请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核准决定后,直接向申请人核发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并及时将企业基本登记信息传输至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全部工作流程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

  质监、税务等相关部门通过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及时查询认领相关信息。

  (二)改造升级系统。

  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积极创造条件,采取有效措施,按照“一照一码”登记模式需求,以统一代码为标识,加快改造升级现有的业务管理系统,建立跨层级、跨区域、跨部门的信息交换传递和数据共享机制,依托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尽快实现与省内跨区域、跨部门的信息交换传递和数据共享机制相对接,推动企业基本登记信息和相关信用信息的共享和应用。

  (三)统一登记规范。

  在“一照一码”工作推进中,全省要使用统一的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和登记申请文书规范,严格按照国家工商总局、中央编办等六部门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5〕121号)明确的“一照一码”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和登记申请文书规范,要求企业提交登记申请材料,确保全省“一照一码”工作规范统一实施。

  (四)做好衔接过渡。

  自2015年9月28日起,全省各级工商部门向新设立企业、变更企业发放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

  各地要统筹做好改革前后的过渡衔接工作,尽快完成现有“一照三号”登记模式向“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的过渡,过渡期至2017年12月31日。

  要有序做好已登记企业(包括已核发“一照三号”营业执照的企业)证照的换发工作。

  企业在办理变更登记时,对已领取组织机构代码证的,以组织机构代码数据库为准,核发加载嵌入原9位组织机构代码的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由登记机关收缴其原发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没有领取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按照“一照一码”登记模式核发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收缴其相关证照。

  在过渡期内,未换发的证照(包括“一照三号”营业执照,下同)可继续使用;过渡期结束后,一律使用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办理相关业务,未换发的证照不再有效。

  (五)共享改革成果。

  实行“一照一码”登记模式后,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不再发放。

  企业原需要使用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办理许可审批、资质认定、招投标、金融等相关业务的,一律改为使用“一照一码”营业执照。

  各地、各部门和相关机构要予以认可和应用。

  三、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改革措施落实到位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加强对“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相关部门沟通合作机制,协调解决改革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做好人、财、物、网络、技术等保障。

  各相关部门要按照部门职责抓好分工协作,尽快研究制订切实可行的“一照一码”实施方案,明确任务,落实分工,确保“一照一码”改革落实到位。

  (二)明确职责分工。

  工商、质监、税务、发展改革、编办、法制、财政等部门要按照任务分工,协同配合,确保“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各个环节运行顺畅。

  工商部门要牵头组织实施好“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协调“一照一码”工作顺利推进。

  质监部门、税务部门要及时做好本部门业务系统的改造,实现内部管理业务有序衔接。

  发展改革部门要升级对接各部门业务系统、实现信息共享,完善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为“一照一码”信息共享提供平台支撑。

  编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科学划分部门职责,负责做好“一照一码”改革工作人员和岗位编制的调配工作。

  法制部门会同工商部门负责与人大常委会沟通协调修订改革中需完善的地方性法规,配合各相关部门做好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系统审查、修订、完善工作。

  财政部门负责做好“一照一码”改革工作所需经费的保障工作。

  其他相关部门也要及时梳理和修订涉及这项改革的相关制度规定,确保“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在与企业有关的所有领域和环节都能够畅通无阻使用。

  (三)加强督促检查。

  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市、县(区)工作部门“一照一码”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及时了解市、县(区)工作部门业务系统运行情况,协调解决本系统“一照一码”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要严肃工作纪律,对实施改革工作协调配合不力,造成工作脱节、延误改革进程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强化问责和考核力度。

  (四)加大宣传力度。

  各相关部门要围绕“一照一码”登记模式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业务流程、文书规范、信息传输等开展专门的业务培训,切实提高相关工作人员执行政策的能力和水平。

  全省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利用各种渠道和方式,及时向社会公众宣传“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加大对改革内容的宣传和解读,及时解答和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使社会各界充分知晓改革、支持改革,自觉应用改革成果。

  陕西实施“三证合一”企业办证照仅需5个工作日【3】

  7月2日,陕西省工商局、质监局、国税局、地税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有关情况。

  记者在会上了解到,陕西计划在今年年底前由“一照三码”过渡到“一照一码”,启用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

  陕西“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依托统一的并联审批系统,将现行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由工商、质监、国税、地税分别办理、各自发证的登记制度,改革为一套材料申请、一个窗口受理、相关部门一体审批、一次发放载有工商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号、税务登记号“一照三号”营业执照的审批模式。

  据介绍,2015年3月以来,陕西在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咸新区沣东新城等15个县区启动了“三证合一”改革,5月29日,陕西省政府召开全省“三证合一”改革现场会,“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在陕西全面铺开。

  “三证合一”改革后,企业申办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办结时限由过去的30个工作日缩短到5个工作日,提交材料由过去的36份减少到14份,实现了高效便捷服务。

  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余智德表示,“三证合一”改革后,工商、质监、税务等部门联手降低市场准入门槛,使商事制度改革由工商部门单一推进转向多部门协同推进。

  打通了长期以来各部门间的“信息孤岛”,多部门联动审查材料,实现信息互认共享,有利于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联合惩戒机制。

  陕西省计划在今年年底前由“一照三码”过渡到“一照一码”,启用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促使企业、行业在社会各方监督下不断提升诚信水平,推动形成“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社会共治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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