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

时间:2020-10-17 08:01:02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实用】工作方案模板合集10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安全顺利进行,时常需要预先开展方案准备工作,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方案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作方案10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实用】工作方案模板合集10篇

工作方案 篇1

  为了确保今年中考的顺利进行,在中考前不发生任何的安全事故,经学校行政会议讨论决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中考安全工作方案。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石金霞 (凤凰三中校长)

  副组长: 田世军 (阿拉派出所所长)

  伍和权 (阿拉政府人大副主席)

  龙清云 (阿拉疾控中心主任)

  麻福全 (凤凰县第三人民医院副院长)

  王 东 (凤凰县交-警队阿拉第三中队教导员)

  李全辉 (凤凰县第三中学副校长)

  组 员: 龙文学 杨江波 龙跃兴 杨秀国 杨胜富 吴镇敏 杨 涅 吴先平 吴昌佑

  领导小组下设协调办公室:

  主 任:李全辉

  副主任:杨胜富 吴镇敏

  二、具体工作方案

  1、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学生要遵守交通规则,靠右走,不乘坐无牌、无证、报废、超载的车辆。

  2、防溺水事故教育。教育学生不得私自到校外江、何、塘、水库等地方游泳,去游泳必须在家长的安全陪同下进行,规划方案《中考安全工作方案》。

  3、食品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能吃过期、腐烂、变质、来历不明的食品,生吃食品要洗干净,饭前便后要洗手。

  4、防汛安全教育。遇到洪水时,在不知道是否安全的前提下,不要强行通过。

  5、防雷击安全教育,教育学生在打雷时,在室外的,要设法回到室内;在室内的,不要往室外跑;不要在大树、电线杆、屋檐、山顶上避雨。

  6、预防流行病的传染。教育学生要注意预防流行病的传染,特别是当前要预防甲型H1N1流感的传染,发现自己发烧、咳嗽等症状的,要主动及时到医院就诊。

  7、及时排查学生之间的安全隐患。发现学生之间的矛盾,必须及时找学生来了解情况,并且进行教育,把矛盾化解。

  8、杜绝食物中毒。学校食堂要注意食品卫生安全,要做好食品的采购、验收、出库的有关记录,坚持食品留样和索证制度,操作符合流程,杜绝食物中毒的事故发生。

  9、校舍安全检查。各学校要认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在中考期间校舍的安全,确保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

  10、食品安全检查。学校组织人员对学校食堂和小卖部进行食品的卫生安全检查,并且有记录。

  11、严格校门外来人员的登记。外来人员须经允许登记后方可进校,外来车辆一律不得进校。

工作方案 篇2

各村、镇有关部门:

  根据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为切实做好我镇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免疫工作,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动物免疫实施方案: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按照“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总体要求,落实政府和部门责任制,动物防疫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各村主任为村级动物防疫工作第一责任人,村级防疫员为技术责任人。镇政府成立了动物防疫领导小组,对防疫工作统一部署,精心组织,任务到人。各村要积极配合村级动物防疫员,扎实做好当前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免疫工作。

  明确任务,突出重点,确保五个100%。

  此次动物防疫实行计划免疫与强制免疫相结合,根据县春季动物防疫工作要求,强制免疫的重点为牲畜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兰耳病和高致病性禽流感,要求全镇所有畜禽免疫密度、免疫抗体合格率、免疫证明发放率、免疫档案建档率、家畜二维码耳标佩戴5个100%。对国家规定的畜禽传染病如:猪丹毒、猪肺疫、新城疫、狂犬病等采取计划免疫,由养殖场(户)按照免疫程序开展计划免疫。

  精心组织、开展免疫。

  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对规模养殖场(户)建立政企技企联系制度和分片包干制度,层层落实免疫任务。规范免疫程序,做好技术培训,要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畜(禽)”及“一畜一针头”,确保免疫质量,做好免疫登记,免疫证明发放,建立免疫档案,加挂耳标等工作。各村要认真负责组织实施,对拒绝、阻碍免疫的场(户),要发放书面告知书,明确防疫责任和义务,保证防疫工作顺利开展。全镇集中免疫工作要求于5月底前完成。

  加强督查,确保质量。

  在集中防疫期间,各防疫员要每3天汇报1次防疫进度,以后每月7日汇报补防及畜禽存、出栏情况。镇里将抽调人员对村级动物防疫工作进行抽查验收,对防疫落后或不能按质按量完成防疫任务的防疫员将进行通报批评,甚至解聘。因防疫不力造成疫情发生的,将追究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严格疫情报告制,完善疫情应急机制。

  各村各部门要居安思危,克服麻痹思想,发现疫情,要及时准确地按照一定的程序逐级上报相关单位,坚持零报告、日报告制度。建立完善疫情应急预案,确保各类动物疫情在我镇不爆发、不蔓延。

工作方案 篇3

  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我局干部职工整体素质为关键,努力提升我局整体形象,为顺利实现省级文明县城创建目标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工作部署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全面部署(20xx年3月份)。组建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文明创建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创建工作。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有关创建文明单位的文件精神,充分调动广大职工参与创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对创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创建目标和要求,引导机关干职工提高认识,自觉参与。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集中创建(20xx年4月至9月底)。严格按照我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责任分解表中责任单位的测评标准,集中时间、人力、物力,全面实施创建,坚持硬件、软件一齐抓,全面完成创建任务。

  为顺利达到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的相关要求,我局将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严肃查处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形成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的高压态势;增强企业诚信守法意

  识,提高消费者识假辨假能力,形成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氛围。同时,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执法协作,提升执法效能,加大执法力度,充分发挥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的作用。开展专项行动坚持整体推进、突出重点、打防结合、务求实效,以产品制造集中地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高发地为重点整治地区,以高新技术产业、农业为重点整治领域,以汽车零配件、手机、种子等为重点查处产品,大力净化市场环境。

  为保障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积极开展工作:

  (一)加大对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

  1、多方面多渠道宣传食品安全的政策、法律法规。充分利用“3.15”、“端午”、“中秋”等节假日活动机会,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介向社会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等知识;

  2、利用巡查等监管措施时机,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负责人进行一对一的政策法律宣传,明确食品生产企业的主体责任,增强其食品安全意识。

  (二)加强对已发证食品生产企业的巡查监管工作

  我局将根据食品生产安全监检计划对全县获证食品生产企业按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通则和细则进行巡查监管。通过现场查看生产记录、出厂检验记录,了解原料来源,过程控制、添加剂使用等情况,消除食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在巡查监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我们将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确保我县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

  (三)继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我局将按照上级部门的工作部署,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继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整治食用槟榔、肉制品、饮用矿泉水、面粉制品、湘莲、糕点、酒类等易发、多发问题食品。特别是针对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一非两超”)的问题,将根据《食品安全法》加大处罚力度。对于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四)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备案管理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县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及省质监局《关于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我局现制定下发了《全县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基本条件备案的程序规定》。届时,我局对本县所有食品生产小作坊进行备案管理,确保我县食品生产小作坊的产品质量安全。

  第三阶段:整改提高,全面迎检(20xx年9月至20xx年10月底)。我局将及时总结成绩,查找不足。对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直至达到测评标准为止。

  三、创建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思想,明确分工。成立县质监局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小组,由局长同志任组长,纪检组长同志任常务组长,其他党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李尚上任办公室主任,成员:胡京燕、曹立明、姚鲲、彭雨娥、林丛龙、彭亮、赵建安、吴铁根、欧阳敏、甘浩。每位干部职工都应把思想统一到全县创建工作上来,深入广泛进行宣传,做好群众发动工作,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形成人人关注创建,个个参与创建的良好氛围;

  (二)对照标准,狠抓落实。围绕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目标,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动员广大干部职工发挥职能作用,把文明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三)严格督查,明确奖惩。我局将严格落实创建省级文明县城责任制,建立督查奖惩机制,对在文明创建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在创建工作中行动迟缓,未按时完成任务,甚至造成不良影响的部门和个人将通报批评,并追究部门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加强协调配合,保质保量完成创建工作。全体干部职工要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既分工负责,又互相协作。加强信息的收集和交流,整合资源,全力落实部署的各项工作,并定期检查完成进度,确保各项创建任务保质保量地完成。

工作方案 篇4

  一、创建示范街的标准

  (一)达到“门前三包”标准要求

  1.有人行横道的,临街门口及其两侧(每侧最长不超过30米)建(构)筑物立面至人行道侧缘石之间的区域属“门前三包”的范围;从建(构)筑物立面向道路延伸2米未到人行道,2米外未到人行道的区域由环卫部门或物业负责。

  2.无人行道的,从建(构)筑物立面向道路延伸2米的区域属“门前三包”的范围;“门前三包”责任区具体范围由街道办事处划定,对划定的区域有争议的,由区城市管理部门确定。

  (二)路面干净、整洁、卫生

  1.保持路面清洁。无垃圾、落叶、纸屑、果皮、槟榔水、油污、痰迹等废弃物及污渍,无蚊蝇滋生场所。

  2.属“门前三包”范围内的商铺、住户严格按照“门前三包”规定实施。

  3.其余范围由各社区与分管该路段的环卫清洁工做好对接工作,督促环卫清洁工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清洁任务;如环卫清洁工不履行职责,各社区要及时向街道办反映情况,以便上报区“双创”指挥部进行督促,不及时反映情况视为社区责任。

  (三)街道两边建(构)筑物立面整齐、干净

  1、建(构)筑物业立面整洁、完好,无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

  2、建(构)筑物业立面无乱拉、乱搭、乱建、乱悬挂。

  2、统一规定设置遮阳棚、招牌的制作。

  3、建(构)筑物立面布局、颜色由市、区统一规定。

  (四)机动车、电动车、自行车停放有序

  1、机动车、电动车、自行车实行划线规范停放,统一停放方向。

  2、重点路段除了进行划线外,加以安装护栏等设施,实行人车分流。

  (五)垃圾倾倒定点定位

  1、认真规划、合理布局,位置固定、摆放有序。对需要增设垃圾桶的数量、摆放位置提出明确建议,协调区环卫局统一实施。

  2、垃圾桶要有完好的顶盖并做到外表干净卫生。

  3、对已损坏的垃圾桶要及时更换。

  4、垃圾要及时清运,避免垃圾堆满外漏。

  (六)线路铺设规范有序

  1、协调电力、电信、联通、移动等部门对示范一条街的所有线路进行检查、检测。

  2、对电线、网线等线路进行规范铺设,对私搭乱接的线路进行整治。

  (七)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1.街道负责“示范一条街”工作的协调、监督、检查,制定相关管理标准,并组织对各社区示范一条街专项工作的考评。(见街道“双创”工作考核评比暂行办法)

  2.市、区各包点单位与社区共同做好“示范一条街”内责任人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的工作,对责任人履行“门前三包”责任的情况进行日常检查,并登记造册,建立并完善责任人管理台账。(见方案)

  3.加强巡查督导工作。市、区、街道包点单位与各社区做好对接,安排制定巡查人员排班表,共同做好示范一条街各项工作。(见市、区、街道包点单位人员对接表)

  二、创建示范街具体路段

  三、实施步骤

  创建时间:*年8月14日——*年9月20日

  (一)宣传动员阶段。(8月14日——8月20日)

  街道开展宣传动员工作,具体部署创建任务。明确创建“示范一条街”的标准及相应的工作要求。

  1、做好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

  2、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

  3、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完善街道环境卫生设备及市政基础设施。

  (二)集中创建阶段(8月15日至9月20日)

  1、根据“门前三包”的标准整治临街的违法(章)行为,使“脏、乱、差”的现象得到根本好转。

  2、对创建活动宣传报道,对典型事件曝光,引导和鼓励公众共同参加。

  (三)巩固和常态管理阶级(9月20日至年底)

  1、对创建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促整改措施进一步落实到位。

  2、做好示范一条街创建工作总结。

  3、以创建示范街为契机,将“门前三包”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4.通过创建示范街,全面带动辖区其他街巷的创建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建立联动机制。

  市、区、街道各挂(包)点单位之间建立联动机制,共同做好示范一条街各项工作。

  1.共同做好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工作。逐街逐户做好“门前三包”责任书的签订工作,签订率达到100%。

  2.整合资源,把市、区、街道各包点单位人员融入各社区,由各社区统一安排示范一条街的各项工作。

  (二)建立考核评比机制。考核评比组将依照《“双创”工作考核评比暂行办法》每月1日和16日对7个社区“双创”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评比,进行挂牌督办。

  (三)加强协调配合。市、区、街道包点单位、城管大队、社区要严格按照责任分工,认真履行各项工作职责。在责任制的实施过程中,做到密切配合,齐抓共管。日常工作中,各单位要树立全局观念,互相支持,互相配合,多沟通,勤联系,认真总结经验,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困难与问题。

  (四)强化监督管理。要建立健全各项监督制约机制,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积极协调区宣传部门开展宣传工作,开设“红黑榜”,设立“意见箱”公布举报电话。要把行业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有机地结合起来,确保监督管理的实效性。

工作方案 篇5

  为进一步提升全区劳动关系和谐水平,创建劳动关系和谐园区,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合人社秘〔文件精神,现就区20xx年劳动用工专项检查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检查目的

  ㈠全面掌握辖区用人单位的用工信息,做到“五清”(用人单位基本信息清、职工人数清、签订劳动合同情况清、工资支付情况清、参加社会保险情况清),建立全区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诚信档案,实现对用人单位的分类监管、分类指导、动态管理;

  ㈡集中整治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存在的合同签订、社会保险、工资支付等方面不规范现象,纠正用人单位的违法用工行为,使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劳动用工行为进一步规范;

  ㈢通过检查,大力开展“五送”、算“五笔帐”等宣传培训活动,进一步提高用人单位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的意识,从源头规范用工行为;

  ㈣针对修订后的《劳动合同法》,加大对劳务派遣检查力度,规范劳务派遣行为;

  ㈤与用人单位建立有效联系机制,做好为企服务工作,指导督促用人单位依法建立规范的劳动用工制度。

  二、检查对象

  检查对象为全区范围内各类用人单位,具体包括《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重点是辖区内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小砖瓦窑厂、小作坊、租赁厂房生产经营的“厂中厂”、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无证照经营的用人单位等。

  三、检查内容

  ㈠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情况;

  ㈡劳动合同签订和履行情况;

  ㈢劳务派遣和非全日制用工情况;

  ㈣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社会保险缴费情况;

  ㈤支付劳动者工资尤其是农民工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

  ㈥工作时间和节假日加班工资报酬支付情况;

  ㈦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签订、履行情况;

  ㈧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及《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执行情况;

  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况。

  劳动用工检查的重点是:劳动合同签订情况;支付劳动者工资尤其是农民工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参加社会保险和社会保险缴费情况;劳务派遣情况;工作时间和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支付情况;有无使用童工情况。

  四、检查方式

  检查以实地检查为主,书面审查为辅。按照分级管理和属地监管相结合原则,重点企业(以市涉企检查备案系统公布名单为准)由区仲裁监察处负责,非重点企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办公室负责。为了减轻企业负担,根据《关于建立重点企业检查抄告等制度进一步规范涉企检查行为的通知》文件精神,20xx年度内未发生劳动用工投诉举报的重点企业仅书面审查不做实地检查,其他被检查单位通过实地检查用人单位参保记录、工资支付凭证等书面资料及向劳动者询问用工情况等方式,直接掌握用人单位劳动用工情况。

  五、检查步骤

  ㈠宣传动员阶段(8月1日至8月15日)

  各社区要制定相应的检查实施方案,明确分工,落实部署本辖区的检查活动。区劳动人事局将统一印制宣传条幅、《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劳动合同书》等书面宣传材料,组织开展专题性宣传和培训活动,加大劳动用工检查的.宣传力度,提高用人单位对专项检查的重视和认识。同时,区劳动人事局将组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统一检查标准、检查方式和检查步骤。各社区可结合工会组建、安全生产管理等方面工作,通过集中组织辖区企业负责人开展特色培训活动和邀请公益律师提供法律意见等多种方式,提高企业规范用工和安全生产意识,指导企业建立规范的用工制度。

  ㈡全面审查和整改阶段(8月16日至10月15日)

  20xx年度未发生劳动投诉举报的重点企业,由区劳动人事局下达书面年审通知,要求企业报送相关书面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对有劳动投诉举报的重点企业,由区劳动人事局进行实地检查。对实地检查的用人单位,区、社区两级检查部门应当现场审查劳动合同书、工资发放记录、考勤表、社会保险参保凭证等书面材料,现场查看有无使用童工行为,并向职工询问核实实际用工情况。区、社区两级检查部门应当将检查情况详实记录在《劳动用工专项检查情况登记表》,各社区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违反法律法规行为应当及时固定相关证据,填写《规范企业用工建议书》,告知企业限期整改。对逾期未予整改的应当以《企业涉嫌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抄告单》形式通报区劳动人事局。对拒不提供书面审查材料、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由区劳动人事局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予以处理。

  劳动用工专项检查,既是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情况的掌握,对违法用工行为的规范,也是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区、社区两级检查部门应当在检查中积极开展“送法律、送服务、送合同、送政策、送提示”“五送”上门活动和为企业算好“时间帐、成本帐、风险帐、发展帐、和谐帐”五笔帐活动,进一步提高用人单位自觉规范劳动用工行为的意识,指导协助用人单位在规定期限依法规范用工行为,同时做好跟踪督促落实工作,做到宣传到位、规范到位。

  ㈢抽查验收阶段(10月16日至11月15日)

  为确保此次劳动用工检查落到实处,区劳动人事局将对各社区报送的用人单位检查结果进行抽查验收,抽查数量不得低于送审单位数量的5%,如发现实际检查结果与书面资料明显不符和已备案的劳动投诉举报用人单位未被列入检查对象的,不予验收通过,并由所在社区负责重新进行检查。

  ㈤总结上报阶段(11月16日-11月30日)

  各社区要对检查情况认真进行总结,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并及时将总结和统计报表上报区劳动人事局。各社区要根据检查结果建立辖区用人单位基础信息台帐,对辖区用人单位开展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按照一企一档的原则,建立辖区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诚信档案,实现对辖区用人单位的分类监管、分类指导和动态管理。

  六、有关要求

  ㈠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此次劳动用工专项检查是对全区用人单位劳动用工情况的又一次整体摸排,对推进城乡统筹的劳动用工关系,提升全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水平有着重要意义。各社区要高度重视,抓住此次活动的有力契机,充分发挥网格化监管体系的基层优势作用,全面摸排、不留死角,准确掌握辖区用人单位的详细信息,尤其是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工资支付等情况。同时,通过专项检查活动,使区、社区两级劳动用工监管部门与用人单位建立起有效的联系机制,通过持续有效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进一步提高用人单位依法用工意识,指导协助用人单位建立劳动用工管理制度,从源头规范用工行为,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同时使本辖区用工信息和就业信息形成互动,促进就业。劳动用工检查期间,区劳动人事局将组成检查小组对各社区劳动用工检查进展情况进行现场督察和指导。

  ㈡突出重点,严格执法。各社区要把辖区内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小砖瓦窑厂、小作坊、租赁厂房生产经营的“厂中厂”、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无证照经营的用人单位等列为重点检查对象,开展“地毯式”摸排,确保不留死角。各社区要依照“两网”化的职责要求,明确自身责任,切实把劳动用工检查工作落到实处。此次劳动用工检查结果将纳入全区劳动保障“两网化“标准化建设考核。

  ㈢树立形象,做好服务。劳动用工检查是一项了解用工单位信息,规范用工行为的活动。所有检查人员在专项执法检查活动期间,要坚持实事求是,秉公办事,依法审查;要树立良好的服务意识,主动开展“四送”上门和算“五笔”帐宣传活动,指导协助用人单位建立规范的劳动管理制度,增强用人单位依法用工的意识,提高用人单位依法规范用工行为的主动性,从源头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工作方案 篇6

  根据《关于印发净月区20xx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长净防安字〔20xx〕008号),为全力维护我校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确保我校和谐发展和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按照上级消防部门要求及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净月经济开发区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坚决实现冬季期间“四个确保”,即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确保不发生有影响火灾事故,确保不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消防安全,为我校各项建设与和谐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为20xx年“两会”的胜利召开奠定坚实的消防安全基础。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冬季防火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 新

  副组长:周春涛 王洪斌

  成 员:由学校各单位主管领导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校保卫处防火科。

  三、时间步骤

  我校冬季防火工作从20xx年11月1日起至20xx年3月31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动员部署、宣传教育阶段( 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11月20日)。

  1、校内各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成立“冬防工作领导小组”,同时落实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职责。各单位要互相配合,形成合力,建立并落实“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消防安全管理机制。

  2、校内各单位“冬防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召开冬季防火工作动员会,制定本单位冬防工作方案、火灾应急预案,对单位内的全体教职员工和全体学生开展以“四个能力”为重点内容的消防安全培训,督促指导本单位组织消防逃生演练,有计划地组织师生员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消防常识。在人员密集场所及主要部位,利用微信、海报、条幅、网络载体等形式广泛的进行消防知识的宣传。对重点部位要重点防范,对门卫、更夫和特殊工种人员要加强消防知识教育及培训,深入推进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学校将于11月16日组织开展全校消防安全员培训工作,包括知识讲座和现场消防器材操作指导等。

  第二阶段为自检自查和整改阶段(20xx年11月20日至20xx年3月20 日)。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冬季防火工作,在冬防期间要全面开展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各单位对于排查出的隐患,要立即采取措施,积极解决,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给相关部门,对于暂时无力整改的安全隐患,各单位要加强防范,指派专人死看死守,确保学校不发生火灾事故。在此期间开展全校实验室消防安全检查,保卫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各学院党支部书记参加。按照“六治理一提高”的检查内容,严格督促各单位落实“七个一”工作措施(相关检查内容、措施详见附件3),加强重点部位、要害部位、重要环节的监督抽查。

  2、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责任人、消防安全员以及相关人员要深入本单位辖区开展“六熟悉”活动,切实掌握本单位消防水源,交通道路,重点部位的位置、使用性质及内部结构、建筑消防设施、疏散通道等情况,熟练掌握消防设施器材的性能和操作方法,做好异常天气情况下的灭火救援准备工作,制定消防应急预案。

  3、对于动火、用电部门,要落实“办理动火许可证”制度,临时动火、用电部门(含工地)要提出申请并报送保卫处防火科,经审查批准办理手续后方可进行操作;对于房屋兼并、隔断及改造,要在不影响安全的前提下经保卫处防火科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

  4、各单位实验室要做好药品及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及保管工作,要由专人负责管理和操作。食堂管理部门要加大对燃气使用的检查力度,对存在的隐患要立即整改,对各档口的排油烟系统要进行排查并定期进行检查,督促其及时进行清洗并做好记录。各单位不准封堵安全门,占用安全通道,要注意消防安全出口指示牌、应急灯等器材的维护。

  5、各单位要严格值班、值宿制度,做到人员、责任制、监控措施三落实。禁止在办公室、学生公寓、商业网点等地使用电热棒及其它违章电器,禁止私接电源,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6、有消防控制设施的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做好设施维护和各类信息的处理工作。

  7、净月高新区防火安全委员会将组织公安、安监、民政、建设等相关行业部门依法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公安分局、消防大队将联合镇(街)开展消防安全网格化排查;学校成立联合检查组,在冬防期间检查组将对校内各单位的冬防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8、冬季火灾防控期间,凡因工作不力发生较大以上和有影响火灾事故的,净月管委会将进行责任倒查,按照“谁分管谁负责,谁的问题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依法依纪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责任。

  第三阶段为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3月21 日至20xx年3月31日)。

  组织开展全校大学生消防知识竞赛,验收学生的安全教育成果。校内各单位要对本年度的冬防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做好迎接各级单位检查和验收等方面的工作。

  四、几点要求

  (一)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成立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使冬防工作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

  (二)做好《全民消防安全教育纲要》的宣贯及培训工作。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在冬季防火工作的动员和部署阶段,各单位行政一把手要亲自带头,广泛宣传防范火灾的措施。

  (三)各单位消防安全员要认真贯彻《吉林农业大学消防安全员职责》坚持日巡查,零汇报制度,及时登录国家消防安全系统网站反馈本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按时上报每日巡查结果,上传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方案与总结等。对各单位在系统中上报的日巡查中发现的问题,保卫处防火科会及时到场核实、复检,同时提出整改方案并予以指导。对于长期不登录消防系统网站反馈消防安全情况的单位,将取消本单位年度综合治理评优资格。

  (四)各单位要认真落实方案要求,设立本单位消防组织机构,健全消防检查记录,对重点部位要死看死守,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度,对不履行职责、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玩忽职守,造成重大火灾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查处相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五)各单位要开展“消防安全形势评估”。找出本单位消防突出问题和致灾因素,按照“确保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将火灾风险高、火灾隐患突出和易引发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区域逐一列入自我评估清单(附件1),并于11月20日前将清单报保卫处防火科汇总,学校安全防火工作委员会将对汇总结果进行复查。

  (六)各单位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并建立工作台帐(附件2)存档备查,加强信息反馈,及时上报重要情况和突出问题。将冬防工作情况及时汇总并于3月25日前形成书面材料报送保卫处防火科备案。

工作方案 篇7

  一、活动宗旨和目标

  (一)活动宗旨:通过读书活动,优化横沥文化环境,构建学习型社会、学习型社区、学习型园区、学习型家庭,促进素质和谐发展,读书节系列活动方案。通过举办读书节,营造浓郁的书香氛围,培养认真的读书习惯,在读书中开拓视野,在读书中感悟人生,在读书中学会思考,在读书中快乐生活。

  (二)活动目标:一是树立和打造“读书节”这一公众文化品牌,展示城市文化形象和文化品味;二是以图书馆为主阵地开展读书节活动,充分展示图书馆作为信息集散地和市民终身教育基地的作用;三是策划丰富多彩的活动,引领广大市民踊跃参与读书学习;四是建立鼓励学习的激励机制和学习型组织的创建机制,激发广大市民的学习热情;五是汇聚社会各方力量,形成合力,整合资源,优化市民读书环境。

  二、活动主题

  阳光阅读 快乐阅读

  三、活动时间

  20xx年4月-10月

  四、组织机构

  (一)成立20xx年横沥镇第五届读书节工作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负责读书节活动的统筹、组织、协调等工作。

  成员名单如下:

  总顾问:谭全安 镇委书记

  杨永存 镇委副书记、镇长

  组 长:叶可阳 镇委副书记

  副组长:谢建玲 镇委委员、镇妇联主席

  李志军 镇委委员

  何善通 镇委委员

  成 员:黄丽红 总工会主席、司法所所长

  余鲁赣 宣教办主任

  香晓棠 文广中心主任

  香凤珍 妇联副主席

  张建业 团委书记

  丁旭恒 财政分局副局长

  香兆洪 公安分局副局长

  罗裔涛 文教办主任

  (二)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宣教办,负责整个读书节期间的日常工作。

  主 任:何善通 镇委委员

  副主任:余鲁赣 宣教办主任

  香晓棠 文广中心主任

  成 员:吴炳晟 宣教办

  叶秀兰 团委

  毛雅芳 图书馆

  李日兴 《横沥》编辑部

  香焯斌 宣教办

  黄丽霞 宣教办

  赖 强 文教办

  邓广荣 文教办

  赵 燕 妇联

  宣教办联系电话:83722890 联系人:黄丽霞

  图书馆联系电话:83732780 联系人:毛雅芳

  五、主要活动及责任分工

  (一)20xx横沥镇第五届读书节开幕式

  向全镇发出读书节活动倡议书,布置读书节宣传工作和活动安排。

  时间:20xx年4月3日

  地点:政府大会堂

  责任单位:宣教办、文广中心、团委、文教办

  与会人员:市文广新局、东莞图书馆领导,镇有关领导,读书节工作领导小组有关单位人员,政府全体干部职工,各公办、民办中小学校长、主任、老师及学生代表,各幼儿园园长及老师,各单位、各村(社区)宣传委员,各村(社区)妇联主任、工联会主席,各企业工会主席。

  (二)“4.23世界读书日”儿童故事大王比赛

  以“我讲书中的故事”为主题,倡导“家长引导、孩子阅读、精彩讲述、快乐成长”的理念,让小朋友通过讲故事这种有趣的活动形式,在愉悦的环境中热爱阅读,从小养成良好的阅读习惯。

  比赛时间:20xx年4月22日下午

  比赛地点:东莞图书馆横沥分馆

  责任单位:文教办、文广中心、妇联

  (三)“4.23世界读书日”中华名诗词文集体朗诵大赛

  为响应“4.23世界读书日”,举办第二届中华名诗词文集体朗诵大赛,以提高学生读书的热情,培养他们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文学艺术素养,努力营造良好的传统文化氛围,规划方案《读书节系列活动方案》。

  比赛时间:20xx年4月23上午

  比赛地点:横沥文体中心

  责任单位:宣教办、文教办、文广中心

  (四)“成长的足迹”企业员工演讲比赛

  为激励广大企业员工在交流与合作中相互学习,共同成长,特举办企业员工“成长的足迹”演讲比赛。

  比赛时间:20xx年5月

  比赛地点:东莞图书馆横沥分馆

  责任单位:工会、文广中心、东莞市作家协会横沥分会

  (五)横沥镇中学生英语朗诵比赛

  通过本次英语朗诵比赛,激发中学生学习英语的兴趣,提高英语朗诵水平,增强英语语感和语言表达能力。

  比赛时间:20xx年7月

  比赛地点:横沥中学

  责任单位:宣教办、文广中心、文教办、横沥中学

  (六)系列人文讲座

  1、《灿烂的古代诗文和中华民族美德》

  时间:20xx年6月

  地点:东莞图书馆横沥分馆

  责任单位:宣教办、文广中心

  2、《语言艺术与社会和谐》

  时间:20xx年9月

  地点:东莞图书馆横沥分馆

  责任单位:宣教办、文广中心

  (七)第五届读书节“书香之家”评选

  在第五届读书节期间开展“书香之家”评选活动,在全镇范围内以读书学习为条件,好中选优,评选出横沥镇20xx年“书香之家”。

  “十佳书香之家”评选时间:8月上旬-9月上旬

  表彰时间:9月上旬

  地点:政府大会堂

  责任单位:妇联、文广中心、文教办

  (八)书签设计制作比赛

  书签的文字和图画内容主题鲜明,书签形状不限,以提高作者的阅读、思维、想象、绘画、设计等水平,提高自身美感。既可手工制作,也可电脑制作。美工及内容各占总分的50%。

  比赛时间:20xx年7月上旬-9月上旬

  比赛地点:东莞图书馆横沥分馆

  责任单位:文教办、文广中心、《横沥》编辑部、团委、

  大学生成才促进会

  (九)现场作文大赛(学生组)

  每间学校(含公办及民办学校)通过初赛,选出2-3名选手参加现场作文比赛。

  比赛时间:20xx年9月上旬

  比赛地点:东莞图书馆横沥分馆

  责任单位:文广中心、文教办、东莞市作家协会横沥分会

  (十)现场书法大赛

  以“读书,让生活更和谐”为主题,进行现场书法大赛。分少年组和成人组。

  时间:20xx年9月

  地点:东莞图书馆横沥分馆

  责任单位:宣教办、文广中心、文教办、团委

  (十一)“快乐阅读 阳光阅读”主题征文比赛

  继承和发扬“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的优良传统,倡导广大群众多读书,读好书,让好书来陶冶情操,增长见识,特举办“我与书”读书征文活动。

  比赛时间:20xx年9月

  比赛地点:东莞图书馆横沥分馆

  责任单位:宣教办、文广中心、东莞作家协会横沥分会

  (十二)“快乐阅读 梦想飞扬”读书沙龙

  通过举办阅读沙龙,分享智慧、增长见识,让彼此闻到智慧碰撞的芬芳,共享阅读给大家带来的不同感受。

  时间:20xx年9月25日

  地点:东莞图书馆横沥分馆

  责任单位:宣教办、文广中心、东莞作家协会横沥分会

  (十三)“阳光阅读”摄影比赛及作品展览

  让镜头对准读书节感人场面,对准阅读场面,捕捉读书画面,反映书香横沥浓郁的读书氛围。

  评选时间:20xx年9月下旬

  责任单位:宣教办、文广中心、横沥镇摄影家协会

  (十四)少年儿童现场绘画大赛

  以“阳光阅读 快乐阅读”为主题,开展少年儿童现场绘画大赛,以提高少儿的阅读、想象、绘画水平和审美能力。

  比赛时间:20xx年10月上旬

  比赛地点:文体中心

  责任单位:文教办、文广中心、《横沥》编辑部、团委、

  大学生成才促进会

  (十五)20xx横沥第五届读书节闭幕式及总结表彰大会

  表彰读书节系列活动的优胜者、优秀组织者、活动先进集体和活动先进个人。

  表彰时间:20xx年10月下旬

  地点:横沥政府大会堂

  责任单位:宣教办、文广中心、总工会、妇联、团委

  六、宣传方式与内容

  (一)广播电视媒体宣传

  1、制作20xx横沥第五届读书节电视专题片,内容为市民读书学习或读书成长等有关片断,时间为5分钟,在电视台黄金时间进行密集式滚动播出。

  2、设立电视报道专栏,内容为读书节期间的活动花絮、新闻的报道、典型事例及相关人员的采访,社会效应及反响的报道等。

  3、在黄金时间发布读书节主要活动的公告、获奖名单等。

  4、对20xx横沥第五届读书节开幕式和总结表彰大会进行专题报道。

  (二)平面媒体宣传

  1、做好20xx横沥第五届读书节的宣传工作,发布有关读书节的工作方案和活动计划,深入报道举办读书节的重要意义。

  2、对读书节工作协调小组领导及成员进行专访,对举办本届读书节的宗旨与目标、活动情况等作相关报道,同时对读书节前期准备、宣传活动进行相关的采访。

  3、读书节活动启动后,对读书节开幕式和总结表彰大会作重点报道、对读书节主要活动阶段的各项工作、活动进行持续、深入的跟踪报道。

  4、刊登读书节活动的相关启事、评选表格以及获奖名单。

  (三)横沥网站宣传

  开通读书节网站、发布20xx横沥第五届读书节工作方案、活动安排以及活动开展情况等宣传、报道。

  七、户外标语横幅、背景墙、灯箱及电子广告牌宣传

  (一)由读书节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指定相关公司进行读书节的整体户外宣传活动,包括制作户外标语、横幅、背景墙、灯箱及电子广告牌。

  (二)整个读书

工作方案 篇8

  为全面动员社区各届人士加入协会组织,进一步壮大我社区百姓城管志愿者协会队伍,增加城市管理工作力量,根据区城市管理委员会的要求,结合我社区实际,特制定进一步做好会员发展工作的方案:

  一、会员发展的原则

  百姓城管协会的工作定位是政府推动、社区联动、群众主动。做好会员的发展工作,必须坚持政府推动、社区发动与个人自愿申请相结合的原则,用有序的引导方式和强有力的措施来推动会员的发展。

  二、会员发展的工作目标

  根据协会《章程》规定和区百姓城管工作的要求,旺旺路社区百姓城管志愿者协会会员发展必须做到全方位、广覆盖、无空白。社区干部、居民、党员、门店经营户等各类社会人士都要成为百姓城管志愿者协会会员。

  三、会员发展的工作要求

  1.宣传发动,营造氛围。社区根据工作实际,深入开展城市管理宣传教育活动,采取形式多样、多渠道的宣传模式,通过设立宣传专栏、派发宣传资料、分类办班、媒体传播等途径,广泛宣传城市管理内容、宗旨、意义,努力形成人人

  争当协会会员、人人热心城市管理的良好局面。

  2.开展活动,吸引群众。通过开展社区干部“门前三包”联点、“文明卫生家庭”评选、 “志愿者活动日”等志愿者活动,教育群众、影响群众、感化群众,吸引更多的群众成为百姓城管志愿者协会会员。

  3.规范手续,健全网络。要求会员认真填写《望城区百姓城管志愿者协会会员申请表》,了解会员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和履行的义务。将入会志愿者组成会员小组,以会员小组为单位,开展各类志愿者活动。社区做好会员信息的收集、整理与归档工作。

  4.开展培训,提升素质。社区迅速制定和实施严密的会员培训工作计划,通过百姓城管大讲坛集中授课等多种方式,切实提升会员素质,确保每位会员在做好自我的同时,影响他人,影响社会。

工作方案 篇9

  为进一步做好撤并学校债权债务核实和清理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此方案。

  一、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为做好本次清理工作,成立县中小学校债权债务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办公室主要职责是:拟订债权债务清理工作方案;核实与统计债权债务情况,并对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具体工作步骤

  ﹙一﹚全面清查核实(时间:10月9日至11月20日)。

  全面清查撤并学校债权债务,核实往来科目明细,理清每笔债权债务的形成原因、审批程序、期限和现状。

  ﹙二﹚集体研究,确定债权债务清理意见(时间:11月21日至12月10日)。

  办公室要如实上报债权债务底数,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和建议。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债权债务清理的意见。

  ﹙三﹚分类梳理,及时整改到位(时间:12月11日至12月20日)。

  按照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的清理意见,认真抓好落实。对手续不完备的债权债务,要补充、完善好手续;对有偿还条件的债权债务要尽可能还清;对确实无偿还条件的债权债务,要积极予以消化,确保全部整改到位。

  ﹙四﹚完善制度,确保风险可控(时间:12月21日至12月30日)。

  通过本次清理工作,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债权债务管理相关的制度和办法,切实加强债权债务的管理,压缩债权债务数额,防范财政资金风险。

工作方案 篇10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指导意见》,现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规定,为了切实推进我镇殡葬工作改革,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建设,打造一个文明低碳、绿色环保、平安和谐的新金锁,现将有关平坟还田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我镇辖区内遗体一律实行火化,禁止装棺二次土葬,法律、法规等另有规定的除外。确保火化率、骨灰入墓率和平坟复种率等“三率”达到100%。对整尸偷埋的,按照《县殡葬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除起尸火化外,同时对丧户处以5000—10000元罚款。

  二、遗体应当就地就近在县殡仪馆火化,正常死亡人员的遗体应当在72小时内火化。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遗体不处理的,镇殡葬改革小组在城管、公安部门的协助下,可对遗体实行强制性处理,所需经费由丧户支付。

  三、为便于管理,本镇辖区内的丧户必须使用本辖区内的灵车运送遗体到本县就近的殡仪馆火化。

  四、灵车运送遗体到县殡仪馆火化时,丧户必须出示镇殡改办出具的死亡证明,对无死亡证明运送遗体火化的灵车车主每次处1000元罚款。

  五、火化后骨灰必须存入灵堂或安葬在公墓。丧户到镇殡改办开具死亡证明时,交纳保证金1000元,骨灰入堂或安葬在公墓后,凭相关手续领回保证金。

  六、禁止骨灰装棺土葬,骨灰处理应当本着少占地或不占地的原则。骨灰入堂满三年后,经丧户提出申请,镇殡改领导小组和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可领回骨灰,按平地深埋、不留坟头、不设墓碑、不摆花圈方式安葬,否则罚款1000元并起灰入堂。

  七、为了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清明节节日期间,要文明祭扫,不准在原坟头上添土、不准摆放花圈和立高牌,旧坟高度不超过30公分、墓碑高度不超过50公分,违者一律平掉。

  八、为确保“三率”(火化、平坟复种、骨灰入堂)100%的工作落到实处,特明确我镇各村殡改管理工作由村支部书记负总责,村长为具体责任人,共同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殡葬管理工作。对各村出现整尸偷埋等严重情况的,除按规定对丧户进行处理外,每次对相关村的书记、村长分别处以1000元罚款;各村出现新坟头,除责令组织平坟外,对书记、村长分别处以每座500元罚款。

  九、丧事活动中禁止看风水、结阴亲、烧纸扎、烧冥币和撒纸钱等封建迷信活动;禁止在街道、公路等公共场所摆放遗体、搭设灵棚、摆设花圈或者从事其他丧事活动。革除丧葬陋习,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违法本规定的,由镇殡改办予以制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条例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土葬用棺材和冥币、纸扎等丧葬用品。违反本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属民政部门职责范围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同时处以20xx元罚款。

  十一、阻碍、干扰殡葬管理工作人员执行工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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