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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美检察官观后感

时间:2016-06-01 17:26:12 观后感 我要投稿

最美检察官观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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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美检察官观后感

  不久前,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主诉检察官包莉娜获得全国检察机关“最美青年检察官”称号。在随后松江检察院举办的一次演讲会上,包莉娜声情并茂地抒发了她 “甘愿做一朵不与百花争艳,在寒风中给人以温暖的雏菊”的心声。

  菊之美,淡而有味,雅而有致;菊之品格,自然、质朴而坚韧,故“晋陶渊明独爱菊”。如今,“最美青年检察官”包莉娜也“独爱菊”。在她的身上,时时散发出雏菊淡淡的清香……

  2009年4月7日,上海华山医院血液科病房。

  一位肤色白皙,穿着白色病号服的青年女子面带微笑,斜躺在病床上。此刻,为了抢救一位她素不相识的患了白血病的女孩,她坦然而平静地伸出了双臂……

  病房里,除了她的一头乌发和那双忽闪着的大眼睛,一切都是白色的。此情此景,很容易让人联想起洁白的菊花。

  这位青年女子就是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区院”)公诉科主诉检察官,全国检察机关“最美青年检察官”、“上海市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包莉娜。

  在细节里挖掘“魔鬼”

  包莉娜的性格简单、阳光,平时爱说爱笑,看上去有些大大咧咧,但一旦进入公诉人的角色,就会变得严谨而专业。面对一本本厚厚的卷宗和一个个狡诈的犯罪嫌疑人,她的心比针细。每一个证据她都要细细地审核、推敲。她非常注重细节,最擅长的就是从细节里挖出“魔鬼”。

  2005年,在区院反贪局工作仅一年半的包莉娜被调入公诉科工作。所诉案件多为诈骗、合同诈骗、职务侵占、和假币运输、知识产权、重大责任事故、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大量多种类、多罪名的经济类疑难复杂案件。

  一次,包莉娜跟着主诉检察官审查陈某某涉嫌诈骗、合同诈骗、贷款诈骗案。当时她还是一名助理检察员。在司法实践中,此类诈骗案与民事纠纷常有交织,纷繁复杂。但初生牛犊不畏虎,包莉娜对现有的证据,一条一条地反复核实,有时还跟着公安侦查员到现场,走访各方证人及被害人,不厌其烦地逐一核对确认……遇到不懂的地方,她就主动向主诉检察官或“老法师”求教。

  没想到案件还没办到一半,科里接到紧急任务,主诉检察官另有工作安排,临走时将此案移交给包莉娜独办,包莉娜毫不畏惧,一办到底。

  诈骗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往往老奸巨猾,一开始,陈某某根本不把包莉娜这个初出茅庐的“小妮子”放在眼里。每次包莉娜讯问,陈某某都会编造出各种理由抵赖或搪塞,拒不承认犯罪事实。因为无法找到确实的证据,案件审查一度陷入僵局。但包莉娜没有泄气,她认真记录下陈某某的每一句供述和辩解,回来后仔细比对,终于找到了他供述中自相矛盾的地方,以此为突破口,获得了给陈某某定罪的关键证据。细节里的“魔鬼”,就这样被她挖了出来……

  此案花了足足半年时间,有关该案的证据被一一固定、敲实,真可谓是铁板钉钉,无懈可击。科长见包莉娜材料做得扎实,高兴得径直把材料批了。

  在出庭支持公诉时,当陈某某还要进行狡辩时,包莉娜用翔实有力的证据逐条进行批驳,字字千钧,陈某某理屈词穷,哑口无言。公诉意见全部被法院采纳……最终,陈某某因犯诈骗罪、合同诈骗罪、贷款诈骗罪被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9年。

  庭审,是控辩双方唇枪舌剑之地,是公诉人的“考验场”。在那种场合,时不时会出现“风云突变”的情况。所以,出庭支持公诉的检察官不但要熟谙法律,准备充分,还要具备较强的随机应变能力。今年5月,包莉娜办理了一起诈骗案件。被害人陆某为吕某所骗,不但住房被抵押,还背上了一大笔债。被害人忧心如焚,但要起诉吕某,关键是取得相关凭证。由于被害人法律意识淡薄,又被吕某的花言巧语所惑,没有注意收集、保存凭证,好在包莉娜通过细致的调查核实,一点点还原了事情的真相。在确凿的证据面前,吕某不得不承认了犯罪事实。

  不料,到了庭审那天,被告吕某突然翻供,称自己没有对陆某实施诈骗。事前做了充分准备的包莉娜不慌不忙,及时调整庭审策略,针对案情连续发问,句句击中要害,同时当堂对吕某进行庭审教育,吕某再难狡辩,最终表示将竭尽所能,尽快归还赃款。

  七年公诉生涯,包莉娜独立办案500余件,涉案人数600多人,其中不少是疑难复杂案件。她始终严把案件质量关,无一错案。这一切,都来源于她的敬业与好学——

  从检近10年,包莉娜获得过多项荣誉,并从书记员升至检察员。她虽出身科班,来自于名牌法律院校,专业基础扎实,但在紧张的工作之余,她还是不忘“充电”,抓紧业余时间到母校华东政法大学攻读法学硕士学位,还抽时间参加市院组织的心理学培训班。平时她很注意将所学知识运用于办案实践和群众工作之中。她善于工作,也善于总结,先后撰写了《试论非法证据的价值》等优秀检察调研论文。她注重实践,积极参与演讲辩论、制作法律文书等竞赛活动,成绩同样出色。

  今年4月,包莉娜被任命为主诉检察官。这位上海检察系统的青年才俊,如一朵在秋阳下怒放的雏菊,朝气蓬勃,后劲十足……

  给案件“转性”皆因有底气

  包莉娜七年办案数百件,无一错案。这是非常难能可贵的。如果要分析原因,从表面上看,是因为她工作细致认真,但深层次的原因却在于她对法律的准确理解和运用。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类案件在松江地区比较罕见,所以区院干警缺乏这方面的办案经验。但不久前这样的案子在松江也发生了,而且包莉娜恰恰是此案的承办人。

  本院无同类案例可循,怎么办?包莉娜接手此案后没有盲目行动,而是先经过一番“热身”——上网查询其他地区的有关案例及法律条款,以增进自己对此类案件的法律理解,然后将本案与其他案件进行仔细比较,并结合有关法律条款,对本案的性质进行反复考量……

  随着研究的深入,包莉娜心中渐渐形成了一个观点:本案的几名犯罪嫌疑人不符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名的构成要件,应建议公安机关撤回此案。当她把自己的观点在科里亮出来之后,举座皆惊。

  查案成了撤案,让人难以接受。

  更有同志认为,本院已批准逮捕有关涉案人员,现在公诉又要求公安撤回此案,这不是自相矛盾吗?   包莉娜成了“少数派”——科里大多数人与她意见相左。

  包莉娜说,我们是搞法律监督的,审查案子时不能一味地围着公安指控的罪名转,案子该是如何就是如何,不能先设一个框框,再往里面套……随后,她写了一份数千字的分析报告,提交大家讨论。这份报告写得观点鲜明,于法有据;条理清晰,资料翔实……大家心服口服。最终,不但科里的同志接受了包莉娜的观点,还赢得了科长和检察委员会的认可,案件最终由公安撤回。

  在包莉娜手里,案子“转性”的事时有发生。一次,经过她的深入研究,一起已定性为“重大责任事故”的案件被“变性”为“重大劳动安全事故”案件。虽只是两字之改,案件的“分量”却大不相同——前者重后者轻。后来,法院采纳了包莉娜的意见。

  在包莉娜看来,给案子“转性”,其前提就是尊重事实、尊重法律。她敢于给案子“转性”的底气,就是对法律的准确理解和运用的能力。

  2011年,包莉娜受理了一起故意伤害案。房东李某夫妇与房客张某因房租问题发生争执,在扭打过程中,张某左手掌骨骨折,经鉴定构成轻伤。包莉娜多次走访司法鉴定中心,向法医和专家咨询伤势成因,反复推敲后觉得在双方扭打过程中,不能排除伤势系被害人自己不慎造成,也就是说该案并没有足够证据证明张某伤势系李某夫妇伤害所致,拟对李某夫妇作存疑不诉处理。张某得知后情绪激动,不仅要求对两名嫌疑人处以刑罚,更提出高额赔偿费。当其要求没有得到满足时,就多次到检察机关上访,并扬言将采取极端措施,在“”期间进京上访……

  此后,包莉娜悉心安抚张某的情绪,认真倾听她的诉求。一开始,张某还是不依不饶。几次之后,张某被包莉娜的耐心和诚意所感动,袒露了自己希望李某夫妇道歉和赔偿医药费的真实想法。为彻底化解双方当事人的矛盾,包莉娜不厌其烦地一次次上门,耐心地做双方尤其是受害方的工作,晓之以法理,陈之以利害。经过长达一年的反复协调,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刑事和解,检察机关对李某夫妇也作了不起诉处理。至此,一场有可能激化的社会矛盾就此春风化雨,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包莉娜这么做,毅力可嘉,但如果没有高度的社会责任心和出色的工作艺术是很难做到的。

  对于偶尔失足的青少年,包莉娜更是倾注了一腔热情。她要在他们的人生转折关头扶他们一把。

  刚满18周岁的女孩吴某在一家酒店当服务生,一天晚上端菜时,顺手盗窃了客人放在桌子上价值3000元的.手机。在办理该案时,包莉娜了解到吴某家庭经济困难,一个月前才从老家来沪打工,因为羡慕身边同事有智能手机,一时起了贪念,将客人的手机据为己有。案发后,吴某后悔不已,立即退还了手机。包莉娜深感惋惜,她认为如果对吴某处以刑罚,将一个刚刚踏入社会的女孩推向社会的边缘,她未来的路会更加艰难。反之,如果以一颗宽容的心接纳她,帮助她进步成长,则意味着更多的希望。于是她几经周折,找到了在工地工作的受害人,说服他谅解吴某,因为只有得到他的谅解,吴某才能得到从轻处罚,早日回归社会。尽管吴某早已将盗窃所得退还给被害人,但被害人心中仍然有怨气,不愿意谅解吴某。

  然而,包莉娜没有泄气,过了段时间,她再次上门做工作。受害人知道她与吴某非亲非故,为她的一片赤诚之心所感动,最终在吴某当面向他道歉以后,表示了谅解。事后,他对包莉娜感叹道:“你是个好人,为了她走上正途,你像亲姐姐一样待她,所以,我也愿意给她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

  艺高胆大,办案不枉不纵,不错不漏。这就是女检察官包莉娜,品性高洁,一如她所钟爱的雏菊。

  在救人中收获快乐

  人生苦短,到底什么是幸福?怎样才算是真正的快乐?这是人们千百年来一直争论不休的话题。包莉娜从自己的亲身经历中找到了答案。

  2005年4月,在区院团支部的组织下,包莉娜办理了造血干细胞采样登记等手续。从此,她成了一名捐献造血干细胞的志愿者。

  2008年12月的一天,包莉娜接到了上海市红十字会的电话:有一名叫嘉嘉的苏州市白血病患儿与她初步配型成功,如果包莉娜同意捐献,将作进一步的详细配型。

  包莉娜是家中独女,当时自己的女儿还不满周岁,产后虚弱的身体也未完全复原,当她将这一情况告诉丈夫和父母时,他们都因担心她的身体而没有同意。

  可是,想到对方是个才12岁的小女孩,包莉娜于心不忍,试图说服丈夫支持她的决定。在后来的一段时间里,这对相爱五年一直和和美美、少有摩擦的夫妻,为了一个素不相识的人而起了争执。因为爱,因为心疼,丈夫始终都不肯松口。

  由于谁也无法说服谁,夫妻俩甚至冷战了一段时间。包莉娜心里特别委屈难过,但不肯妥协。她知道,一旦妥协,也许就意味着一条年幼而鲜活的生命就此失去了希望。一天,丈夫见她还在为此事难过,便走过去抱了抱她。包莉娜很开心,马上趁机提起捐献的事。她对丈夫说:“我也是母亲,我能感受患儿父母的痛苦无助。如果此时我不捐,我会后悔一辈子。”于是,倔强的她拨通了红十字会的电话:“同意捐献!”

  2009年3月,经高分复检和健康体检合格后,包莉娜正式确定为嘉嘉捐献造血干细胞。2009年4月初,包莉娜住进了华山医院,准备捐献造血干细胞。为了不让父母担心,去住院时,包莉娜向父母谎称是去业务培训一周。

  女儿出生以后包莉娜第一次离开她那么久,一星期见不到女儿对她而言很难熬。为此,临走前,她特意将家里的摄像机放在行李中。在医院里,想女儿的时候,包莉娜就把摄像机拿出来,看看女儿的录影,听听女儿的声音。

  4月7日至8日,在两次共计八个小时的时间里,包莉娜的血液从体内被输送到血细胞分离机中,分离出造血干细胞后再回输到体内。经过四次循环,输出共计两万毫升血液,分离出约120毫升造血干细胞,被及时送往嘉嘉所在的上海道培医院……

  按照国际惯例,造血干细胞的捐者和受者一般是不见面的,但在中国,由于干细胞移植还处在初级阶段,需要更多的人了解这项公益事业。于是,在红十字会的安排下,包莉娜和嘉嘉成为少数见面的捐者和受者。

  2011年1月,包莉娜接到了市红十字会的通知,将安排她与嘉嘉见面,这让包莉娜喜出望外——这说明嘉嘉的手术非常成功,现在也很健康。听到这个消息,丈夫和包莉娜同样高兴。夫妻俩精心为嘉嘉准备了一份见面礼物——一个“时来运转”的金珠,他们希望嘉嘉能够从此好运连连,一生健康平安。

  1月26日,包莉娜和嘉嘉在市第一人民医院见面了。眼前的嘉嘉和曾经在照片中见到的已经大不一样,她长高了,头发也长出来了,再也没有了病中的模样,看上去和这个年龄段的其他女孩没什么差别。她刚走出休息室,包莉娜就一眼认出了她。嘉嘉叫了包莉娜一声阿姨,被包莉娜纠正道:“叫姐姐……”

  “80后”妈妈与“90后”女孩紧紧地相拥在一起。

  嘉嘉的妈妈见到包莉娜,话没说上几句,已是泪水涟涟。她告诉包莉娜,嘉嘉是当时住院的那栋楼里手术最成功、恢复最好的一个孩子。因为移植了包莉娜的造血干细胞,嘉嘉的血型从原来的A型变成了和包莉娜一样的O型,原本性格内向的她也变得外向开朗了。

  包莉娜还得知,因为患病,嘉嘉脱了两年的课,如今嘉嘉的身体已经恢复健康,开始新的学习生活。就在前不久的期中考试中,每天只上半天课的她还取得了全班第一的好成绩。这些都让包莉娜夫妇感到无比的欣慰……

  嘉嘉的重生让包莉娜,这朵在寒风中给人以温暖的雏菊,在刹那间领悟到幸福与快乐的真谛。

  包莉娜是上海检察系统第一例造血干细胞捐献者,她的事迹在区院引起了连锁反应。目前,该院已有15名青年干警的名字进入了红十字会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资料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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