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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质量评价方案

时间:2024-05-25 14:59:32 教学评价 我要投稿

教学质量评价方案【实用15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能有条不紊地开展,时常需要预先开展方案准备工作,方案指的是为某一次行动所制定的计划类文书。方案应该怎么制定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教学质量评价方案,欢迎大家分享。

教学质量评价方案【实用15篇】

教学质量评价方案1

  课堂教学是教学过程的中心环节,是教师和学生进行教学活动的主要形式,为了促进课堂教学改革,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课堂教学评价方案:

  一、教学目标评价

  教师能针对所教内容,结合《课程标准》科学、准确地设计教学目标,做到:

  1、目标明确,符合学生实际。目标的设置不可过高或过低。

  2、“三维目标”全面、具体、适度,有可操作性,并能使知识目标,能力目标、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有机相融,和谐统一。

  量化评价标准每项5分,总计10分。

  二、教学内容评价

  1、教师能准确把握所教学科内容的重点、难点,教授内容正确。

  2、教学内容紧密联系学生的生活实际,激发学生去积极思维。

  3、教师能从教学实际出发,转变教材观念,对教材进行科学有效的整合,以促进学生的学习,不唯教材,创新适用教材。

  量化评价标准:第1、2项各4分,第3项2分,总计10分。

  三、教师行为评价

  1、课堂上教师作为学生学习的组织者,是否能够有效地组织学生进行学习;作为学生学习的指导者,是否对学生的学习指导得有法、到位。培养了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是否创造了生动有趣的教学情境来诱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作为学生学习的引导着,是否成为学生和课本之间的桥梁纽带,在教学活动中,发挥了自己的聪明才智和应有的作用;作为学生学习的合作者,是否能和学生一起学习,探究、倾听、交流。

  2、教师能以学生为主体,重视知识的形成过程,重视学生学习方法的培养,重视学生的自学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的发展。

  3、课堂上能营造宽松、民主、平等的学习氛围,教态自然亲切,对学生学习的评价、恰当、具体、有激励性。

  4、能够根据教材的重点、难点之处,精心设计问题,所提出的问题能针对不同层次的学生,问题的提出,恰到好处。能启发学生思考,促进学生知识的构建,并能给学生留有充分思考的时间,同时注重学生的“问题”意识,引导学生主动提出问题。

  5、根据教学内容和学生实际,恰当地选择教学手段,合理运用教学媒体。

  6、课堂上,教师的讲解语言准确简练,示范操作规范,板书合理适用,教学有一定的风格和艺术性。

  量化评比标准:第1项8分;第2项5分;第3项2分;第4项4分;第5、6项各3分,总计25分。

  四、学生行为评价

  主要针对学生在课上的学习状态来评价。

  1、看学生的学习状况,学生学习的主动性是否被激起,能积极地以多种感观参与到学习活动之中,精神振奋,有强烈的求知欲望。

  2、看学生的参与状态,学生参与学习活动中的数量、广度和深度是衡量主体地位发挥的主要标志,学生要全员参与,有效参与。

  3、看学生的学习方式。是否由被动学习变为主动学习,是否由个体学习到主动合作学习;是否由接受性学习变为探究性学习。

  4、看学生在自主、合作、探究学习上的.表现。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是否全身心地投入、是否发现问题,提出问题,积极解决问题,是否敢于质疑,善于合作、主动探究并有实效,是否围绕某一问题彼此间能交流、讨论、倾听,提出有效建议。

  5、看学生学习的体验与收获。学生在学习过程中,90%以上的学生能够相互交流知识、交流、体会,交流情感由自悟——觉悟——感悟——醒悟,在获取丰富知识的同时形成了一定的学习能力。

  量化评价评价标准:第1项8分;第2项3分;第3项6分;第4项8分;第5项2分;第6项8分,总计35分。

  五、教学效果评价

  1、看教学目标达成度如何,教师是否高度关注学生的知识

  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的全面发展。

  2、看教学效果的满意度,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积极主动参与,90%以上的学生掌握了有效的学习方法,获得了知识,发展了能力,有积极的情感体验。

  3、看课堂训练题设计,检测效果好。

  量化评价标准:第1项4分;第2项7分;第3项4分。总计15分。

  六、教学特色评价

  教师在教学方式、方法上,知识的生成点上,教学机智与智慧上的闪光点,有不同寻常之处。

  评价标准:具备上述中的某一点或几点评价。

  分数:2---5分。

  注:

  ①、以上各项的评价形式分:自评、同事评、学生评、领导评等。

  ②、评价等级划分: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60~79分为“合格”;60分(不含60分)以下为“不合格”。

教学质量评价方案2

  教师是教学活动的主导。教师授课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教学效果,影响人才培养的质量。为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意见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价目的

  为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师教学工作质量提供依据;为科学地计发课酬提供依据;为有效地实施对课堂教学过程的监控提供依据;为有针对性地组织教师业务培训提供依据。

  二、评价对象

  承担教学任务的广东商学院在编专任教师(含双肩挑教师)均是评价对象。

  三、评价内容

  1、学生对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的评价。对同时担任理论课教学和实验课教学的教师,或同一门课中既有理论课教学又有实验课教学的教师,应分别进行理论课评价与实验课评价,再以理论课计划课时和实验课计划课时占总计划课时的比重为权重计算受评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得分。该项评价于每学期结课前2周进行。

  2、教学、教改与研究成果评价。该项评价于每学年第2学期结课前1周进行。

  3、综合评价。由"课堂教学质量得分×0.75+教学、教改与教学研究成果得分×0.25"计算出受评教师教学工作综合得分。该项评价于次学年第1周进行。

  4、体育课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内容另行规定。

  四、评价机构

  成立校教学质量评价办公室(简称评价办,设在教务处教学管理科),对全校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工作进行指导与协调。教学院系部成立"教学质量评价领导小组"(简称评价小组),对本单位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工作进行组织和领导。由评价小组委派2-3人任评价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规定的程序组织学生对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进行评价。评价前,校评价办要对评价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各教学院系要对学生认真进行评价前的动员与教育。

  五、评价程序

  1、学生填写评价问卷前,评价员应向学生解释各项评价指标的确切内涵,并要求学生认真、客观、公正地填写评价问卷。评价者应随机抽取有关受评教师的`有效问卷不少于30份作为统计样本。有效问卷少于30份的,一般应重新进行评价。

  2、评价员收回学生问卷后,应当场用专用袋密封与签署评价员姓名。该单位教学秘书应于结课前1周将密封好的问卷交校评价办。

  3、评价问卷由校评价办统一进行计算机处理,计算出每位受评教师课堂教学质量单项分和总分。再以教学院系部为单位,按总分高低顺序(若得分相同,开新课、新开课优先)填写"广东商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质量学生评价得分统计表",次学年第1周返各教学院系部公布。

  4、受评教师于每学年第2学期结课前1周填写"教师教学、教改与研究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评价小组对其所填内容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按"广东商学院教师教学、教改与研究成果评价计分表"(见附件4)的要求打分,再按得分高低顺序填写"广东商学院教师教学、教改与研究成果评价得分统计表"(见附件5)。该表应在本单位的范围内公示。

  5、评价小组根据两学期的课堂教学质量得分和教学、教改与研究成果评分计算受评教师综合得分。综合得分=该学年度课堂教学质量平均得分×0.75+教学、教改与研究成果得分×0.25。再按综合评分的高低顺序填写"广东商学院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得分统计表"与按预定比例提出本单位教学优秀奖候选人(所提候选人必须完成学校规定的最低科研工作量),并公示。如无异议,由该单位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后,加盖公章报教务处。受评教师对评价结果如有异议,可向本单位评价小组投诉。若不服评价小组裁决,可向校评价办投诉。

  六、评价结果使用

  1、赋予课堂教学质量得分适当的权重计算教师课酬。

  2、以综合评分为根据评定各级教学优秀奖。

  3、课堂教学质量评分低于60分者,由教务处亮红牌,暂停其上课资格一个学期,一学期后由教务处组织专家重新确认其上课资格;被亮红牌后一年内,不予受理其晋升职称的申请,不得评选任何先进;课堂教学质量评分低于75分者,由教务处亮黄牌,院系部主管教学的负责人找其谈话,次学期的授课时数应限制在每周6学时以内;课堂教学质量评分高于(含)90分者,每学期由教务处在全校范围内通报表扬,各教学院系部及时总结其经验并加以推广。

教学质量评价方案3

  为进一步贯彻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和《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及时准确地把握我校教育教学质量情况,引导教育教学改革健康协调发展,确保我校教学质量稳步提高,深入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提升我校教育的影响力及竞争力,现根据我校教育教学现状,特制定《高庙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方案(试行稿)》。

  一、教育教学质量评价的目的和意义

  教育教学质量评价的目的:通过监控与评价的实施,系统、科学、有效地评价各个学段的教育教学质量,充分发挥评价促进发展的功能,为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落实新课程标准,改进课堂教学,促进教学质量稳步提升而服务;为教育行政部门作出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的决策提供依据,实现我校整体提升教学质量的目标。

  教学质量评价的意义:通过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引导学生全面、主动、和谐发展;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增强学校自我发展的动力,促进教学研究工作的开拓创新。

  二、教学质量评价的原则

  (一)发展性原则

  树立“以人为本”,“以学生发展为本”的现代教育理念,以学生各学段综合素质发展和教师教育教学水平为主要评价目标,组织实施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

  (二)导向性原则

  着眼于人才的培养,着眼于教师的专业发展,着眼于学校的可持续发展,以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为指导,以新课程标准为依据,深化教学改革;优化教学思想、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提高课堂效率。通过评价指导实践,实践完善评价,促进我校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和教育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

  (三)实效性原则

  以促进教育教学质量不断发展和提高的实际效果,作为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一切行为的准则,客观准确地对教学质量现状做出科学评价,制定科学合理、切实有效的监控与评价方案。通过有效的反馈监控机制,促进教学质量不断发展和提高。

  (四)激励性原则

  通过对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进行监控与评价,缩小学校之间的差距,奖励先进,激励薄弱学校,促进全区小学整体提升教学质量。

  (五)综合性原则

  教学质量评价要坚持“全面评价、全程监控、全员参与”的综合性原则。要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还要注重学生、教师综合素质的发展状况,关注影响教学质量的各个相关因素和环节。通过多因素、多方位、多指标的综合评价,促进学生、教师和学校全面、和谐、可持续发展。

  要关注教学质量结果的评价,更要注重过程的监控,要抓源头、抓过程、抓动态监测、抓及时调控,把教学中的`问题矫正于始发时期,坚持横向与纵向相结合,动态与静态相结合,使评价更加客观、公正、全面、有效。

  要充分开发学生和教师主体作用和潜在能力,使每个人、每个学科组,都承担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积极促进学生、教师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完善。

  三、教学质量评价的内容

  以学校、教师、学生的可持续发展为立足点,以发展性评价为主线,关注变化和发展的过程,关注发展的成果。

  评价分类、权重

  评价重点

  评价方法

  评价方式

  发展性

  评 价

  (30%)

  学校自主发展的主动性、创造性。

  依据学校的建设,学校的影响力评定。

  自 评

  他 评

  教师专业化水平发展的积极性、成果性。

  依据教师的培养,从校本教研、培训的效果、教学视导、个人的专业发展情况评定。

  学生全面发展的自主性、个性特长的凸显性。

  依据开设的不同学科的学生学业评价评定。

  以非纸笔性为主

  水平性

  评 价

  (40%)

  依据学校建立的教学质量机制,注重过程性的管理水平为主。

  以学校参与区域性教学活动的实效和教学视导工作为标准。

  他评

  以教师专业素质测试及学生区域性学科质量抽测、专项测试为主。

  教师每学年由学校或中心校组织一次专业素质测试;学生每学年第二学期结合期末考试、小学毕业考试、量监测进行评定。

  纸笔和非纸笔结合

  选拔性

  评 价

  (30%)

  以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师生学科竞赛。

  以每学年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类师生竞赛成绩。

  按照一定比例评定

  四、教学质量评价的方式方法

  (一)主要方式

  1、教学信息监控——通过日常的教学检查,教学过程的常态监测,期初、期中和期末的定期检查,教师教学信息反馈和学生学习信息反馈等渠道,及时了解和掌握教学中的动态问题,并及时进行反馈、矫正和调控。

  2、教学督导评价——对所有教学活动、各个教学环节、各种教学管理制度、教学改革方案等进行随机性的督导评价。

  3、专项监控评价——对课堂教学、校本课程开发、校本教研开展、教学常规管理、德育工作开展、综合实践活动、校内文体活动、教学质量评价、综合素质评定等方面的工作进行专项目标评价。

  (二)具体方法

  1、实地观察

  通过实地考查,对教学过程进行监控与评价,并就影响教学质量的原因进行深入地分析。以听课、参观、情境测试、常态下随机测试等手段,有目的、有计划地对学生的思想和学业发展水平,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成长状况,以及教育教学管理水平进行评价。

  2、访谈

  访问者根据设计好的访谈问题或提纲,通过与受访者的交流互动、专题研讨,集体座谈、个别谈活等方法,有目的、有计划地了解学生的思想和学业发展水平,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成长状况,以及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中非文字表述性的内容。

  3、问卷调查

  通过书面的形式,有目的、有计划地了解学的生思想和学业发展水平,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成长状况,以及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相关内容。

  4、文献分析

  文献分析是通过系统收集、分析学校以及教师中与教学质量相关的各种文件、论文、研究成果、学校教学管理、学生学业成绩记录、教学数据统计报表、质量分析报告、专著、经验材料等,全面、客观地评价学校的教学管理水平、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并将其作为分析研究教学质量的辅助材料,以求更准确地把握教学质量的发展趋势。

  5、学生学业成绩测评

  每学年对几个年级的学生,根据课程标准的要求分学科进行测试。这种测试以纸笔测验为主,适当采用其他方式,如情景测试、实际操作等。

  6、个案研究

  针对学生的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及其影响因素,采取目的性取样的方式,在群体测验与调查中找到最有代表性的样本,结合校本教研,对某个专题进行深入研究。

  五、教学质量评价的组织体系和制度保障

  (一) 组织体系

  建立学校、学科组二级评价体系,把影响教学质量的诸多因素,分解和细化为评价目标,学校、学科组二级监控评价组织,根据管理职能,在不同层面上实施分层监控、分项监控。对各相关因素作出及时的监测、准确的诊断、科学客观的评价和有效的反馈矫正。

  1、校级评价组织主要负责学校的教学质量的评价,要根据实际情况设置相关的评价领导机构,制定相关的实施方案和操作办法,对评价工作进行组织协调。负责教学质量信息的搜集、整理、分析、反馈等具体工作。

  2、学校是教学质量评价的实体,是实施教学质量动态监控、常态监控的最有效、最关键的环节。根据中心校的评价标准的要求,在学校各层面上实施教学质量评价,形成一个完善、科学的教学质量评价网络。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操作办法,明确不同部门和人员的工作职责,并将其落实到每一个学科、每一位教师、每一位学生。对各学科、各年级、各教学环节进展情况实施动态监控、常态监控,及时发现教学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关键因素,及时地分析反馈,并提出改进意见,尽量把教学中存在的问题解决在始发时期。

  (二)制度保障

  1、教学质量专项督导制度——建立学校(中心校)教学质量二级评价专项督导制度。根据管理的职能和实际情况,有计划地在不同层面上,针对不同内容,采用不同方式对小学教学质量以及评价体系的运行进行督导。

  2、教学质量反馈调控制度——学校要建立教学质量反馈调控制度,对日常监控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及时调控。

  3、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制度——按照县、中心校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建立对小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的制度。

  4、学生学业成绩评价制度——按照县、中心校学生学业成绩评价办法的要求,建立对小学生进行学业水平抽样测评的制度。

  5、教学质量分析评价报告制度——建立起自下而上的以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学质量为宗旨,以年度分析评价报告为成果呈现形式的教学质量分析评价报告制度。学校每学期召开教学质量分析会,对教学质量作出全面、客观、科学地分析,总结经验、找准问题、提出今后改进教学工作的思路和措施。

  6、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和奖励制度——建立起自下而上的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和奖励制度,根据综合评价的结果进行奖励。

  六、教学质量评价体系的运行实施

  教学质量的评价,是整个教育教学过程中一个重要的环节,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一项具有创新意义的研究课题。作为一项系统工程,要经过较长时间的研究和探索以及分阶段分步骤实施,才能得以不断的完善。根据实施的情况、学科课程标准的变化和每学年工作特点不断修改和完善。在日常的教学中要注重积累有关资料,对照本方案认真实施。每学年采取撰写自评总结,自评打分,由教导处组织进行评定。

  七、奖励办法

  1、按照学校原有基础和办学条件分组评价,实行质量等级奖励制。

  2、在中心校制订《考核细则》基础上完善。

教学质量评价方案4

  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进一步提升小学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全面提升和师资水平不断提高,推动小学、学前教育均衡、优质、内涵、持续发展,根据武安市教育局《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坚持师德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的原则,结合我镇教育教学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评价内容

  1、小学一至六年级综合素质检测评价.为及时调研小学阶段学生综合素质发展现状,加强小学阶段教育教学质量的过程管理,市教育局每学年对小学六年级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测试;每学期对小学一至六年级进行抽测.全镇每学期对小学一至六年级进行综合素质检测.

  2、学前幼儿综合素质评价.为提升学前阶段幼儿综合素质,每学期对大、中、小班进行素质测试.

  3、小学、幼儿师生综合素质随机抽测评价.为提高小学、幼儿教师专业水平和学生综合素质,随机抽取任意年级、任意学科,师生共同参与检测.通过听课等活动,对课堂教学效果随机检测,现场诊断,及时反馈,及时评价.

  4、小学、幼儿园整体办学水平教学评估.为全面评价小学和幼儿园整体办学水平,依据《河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学评估标准》,对所辖完全小学、幼小一体园、幼儿园,从教学管理、课程管理、教研管理、校本研修、评价管理等方面进行教学评估.

  二、评价系列

  完全小学、不完全小学、幼儿园等22个教学单位

  三、评价程序及办法

  评价根据学科特点,采取开放性测试或综合素质现场测试等多种方式、方法进行.

  1、教育局组织进行抽测、测试.全镇各校在教育局指导下组织抽测、测试,每学期期末教育局对小学一至六年级中任意一个年级的综合素质抽测;每学年小学六年级综合素质测试.抽测、测试内容依据《义务教育阶段实验课程实施计划》,统一试卷,统一时间,统一要求.

  2、全镇组织进行一至六年级综合素质检测.中心学校将根据教育局期末试卷进行检测.检测由各学校在中心学校指导下组织进行,统一试卷,统一时间,统一要求.

  3、全镇组织学前幼儿进行综合素质检测.全镇各园在中心学校指导下组织抽测、测试,每学期期末对幼儿大班、中班和小班进行测试,统一试卷,统一时间,统一要求.

  4、教育局和中心学校将不定期进行综合素质随机抽测.每学期通过深入学校检查指导工作,从学校随机抽取任意年级、任意班级、任意学科,由学科题库中随机抽取样题,对所在班级的'师生进行该学科的综合素质测试.通过平时听课评课,当堂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测试,及时诊断,当堂反馈、交流,促进师生共同进步.

  5、每学年进行一次教学评估.

  (1)评估时间:每学年的第一学期.

  (2)组织形式:中心学校对其所辖小学(除教育局抽测评估学校)进行教学评估.

  (3)评估要求:严格执行《河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教学评估标准》,按照基本程序进行,中心学校及时汇总各学校、教师的评估结果,并记录评估档案.

  各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总分为100分.其中全市测试、抽测权重为50分,全镇测试权重为30分,教学评估权重为20分.

  四、奖励办法

  1、奖励.中心学校按完全小学、不完全小学、幼儿园系列分别设教育教学质量优秀奖和先进奖.

  (1)完全小学系列:设优秀奖1名(第1名),先进奖1名(第2名),分别奖校长500元、300元.

  (2)不完全小学系列:设优秀奖1名(第1名),先进奖1名(第2名),分别奖校长(负责人)300元、200元.

  (3)学科单项奖:以每学期考试成绩为依据,对全镇单评第一、二、三名的分别奖励200元、150元、100元.

  (4)幼儿园(学前班)综合测试成绩参照以上执行.

  (5)对于在市局及其以上质量抽测中成绩突出的(排名在参考单位总数前三分之一),另奖校长和任课教师20xx元.

  2、惩罚.综合成绩排在本系列最后一名的学校,定为待合格档次.第一年待合格,通报批评并由校长作出检查;连续两年待合格,对校长实行诫勉谈话;连续三年待合格,免去校长职务.从20xx年第一学期起,三年一轮,循环统计.

  五、评价要求

  1、教学是学校的中心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是第一要务,校长(负责人)是教育教学质量第一责任人,包点中心学校校长实行一岗双责.

  2、切实抓好综合素质检测及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工作.学校要建立切合本校实际的评价方案,将每次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载入教师业务档案,作为教师年度考评、绩效工资发放、奖优罚劣的重要依据.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当年成绩按倒数第一计算,实行一票否决,并对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理.

  (1)不执行三级课程计划,不按规定开全课程、开足课时,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的.

  (2)在组织检测、抽测和评估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瞒报学籍;考风、考纪出现严重问题的.

  (3)违背教育教学规律,单纯以检测分数作为评价唯一依据,而不考虑学生全面发展和综合素质提高的.

  (4)有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

  4、本评价方案解释权归贺进中心学校,奖惩金从绩效工资中落实,方案中所涉内容与教育局及其以上主管单位和部门相冲突的,以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为准.

教学质量评价方案5

  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引导高校遵循教育规律,聚焦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制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以下简称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xx—20xx年)。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决破除“五唯”顽瘴痼疾,扭转不科学教育评价导向,确保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和本科教育教学核心地位。推进评估分类,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强,推动高校积极构建自觉、自省、自律、自查、自纠的大学质量文化,建立健全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本科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引导高校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创新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立德树人。把牢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构建以立德树人成效为根本标准的评估体系,加强对学校办学方向、育人过程、学生发展、质量保障体系等方面的审核,引导高校构建“三全育人”格局。

  (二)坚持推进改革。紧扣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主线,落实“以本为本”“四个回归”,强化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以评估理念引领改革、以评估举措落实改革、以评估标准检验改革,实现高质量内涵式发展。

  (三)坚持分类指导。适应高等教育多样化发展需求,依据不同层次不同类型高校办学定位、培养目标、教育教学水平和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情况,实施分类评价、精准评价,引导和激励高校各展所长、特色发展。

  (四)坚持问题导向。建立“问题清单”,严把高校正确办学方向,落实本科人才培养底线要求,提出改进发展意见,强化评估结果使用和督导复查,推动高校落实主体责任、建立持续改进长效机制,培育践行高校质量文化。

  (五)坚持方法创新。综合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深度挖掘常态监测数据,采取线上与入校结合、定性与定量结合、明察与暗访结合等方式,切实减轻高校负担,提高工作实效。

  三、评估对象、周期及分类

  (一)评估对象和周期。经国家正式批准独立设置的普通本科高校均应参加审核评估,其中:新建普通本科高校应先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原则上获得“通过”结论5年后方可参加本轮审核评估。

  审核评估每5年一个周期,本轮审核评估时间为20xx—20xx年。

  (二)评估分类。根据高等教育整体布局结构和高校办学定位、服务面向、发展实际,本轮审核评估分为两大类。高校可根据大学章程和发展规划,综合考虑各自办学定位、人才培养目标和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情况等进行自主选择。

  1. 第一类审核评估针对具有世界一流办学目标、一流师资队伍和育人平台,培养一流拔尖创新人才,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普通本科高校。重点考察建设世界一流大学所必备的质量保障能力及本科教育教学综合改革举措与成效。

  2. 第二类审核评估针对高校的办学定位和办学历史不同,具体分为三种:一是适用于已参加过上轮审核评估,重点以学术型人才培养为主要方向的普通本科高校;二是适用于已参加过上轮审核评估,重点以应用型人才培养为主要方向的`普通本科高校;三是适用于已通过合格评估5年以上,首次参加审核评估、本科办学历史较短的地方应用型普通本科高校。第二类审核评估重点考察高校本科人才培养目标定位、资源条件、培养过程、学生发展、教学成效等。

  四、评估程序

  审核评估程序包括评估申请、学校自评、专家评审、反馈结论、限期整改、督导复查。

  (一)评估申请。高校需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包括选择评估类型和评估时间。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包括部省合建高校,下同)向教育部提出申请。地方高校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其中申请参加第一类审核评估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向教育部推荐。

  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教育部评估专家委员会)审议第一类审核评估参评高校。

  (二)学校自评。高校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审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主体责任,按要求参加评估培训,对照评估重点内容和指标体系,结合实际和上一轮评估整改情况,制订工作方案,全面深入开展自评工作,形成《自评报告》并公示。

  (三)专家评审。评估专家统一从全国审核评估专家库中产生,人数为15—21人。原则上,外省(区、市)专家人数不少于评估专家组人数的三分之二、专家组组长由外省(区、市)专家担任。采取审阅材料、线上访谈、随机暗访等方式进行线上评估,在全面考察的基础上,提出需要入校深入考察的存疑问题,形成专家个人线上评估意见。专家组组长根据线上评估情况,确定5—9位入校评估专家,在2—4天内重点考察线上评估提出的存疑问题。综合线上评估和入校评估总体情况,制订问题清单,形成写实性《审核评估报告》。

  通过教育部认证(评估)并在有效期内的专业(课程),免于评估考察,切实减轻高校负担。

  (四)反馈结论。教育部和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分别负责审议《审核评估报告》,通过后作为评估结论反馈高校,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对于突破办学规范和办学条件底线等问题突出的高校,教育部和有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采取约谈负责人、减少招生计划和限制新增本科专业备案等问责措施。教育部每年向社会公布完成审核评估的高校名单,并在完成评估的高校中征集本科教育教学示范案例,经教育部评估专家委员会审议后发布,做好经验推广、示范引领。

  (五)限期整改。高校应在评估结论反馈30日内,制订并提交《整改方案》。评估整改坚持问题导向,找准问题原因,排查薄弱环节,提出解决举措,加强制度建设。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实行督查督办和问责制度,持续追踪整改进展,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原则上,高校需在两年内完成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

  (六)督导复查。教育部和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以随机抽查的方式,对高校整改情况进行督导复查。对于评估整改落实不力、关键办学指标评估后下滑的高校,将采取约谈高校负责人、减少招生计划、限制新增本科专业备案和公开曝光等问责措施。

  五、组织管理

  教育部负责制定审核评估政策、总体规划,统筹协调、指导监督各地各校审核评估工作。委托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以下简称教育部评估中心)具体组织实施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第一、二类审核评估和地方高校第一类审核评估工作。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实际,负责制订本地区审核评估实施方案、总体规划,报教育部备案。组织所属高校第二类审核评估及推荐高校参加第一类审核评估工作。选取1—2所高校委托教育部评估中心指导开展第二类审核评估试点,为全面推开本地区审核评估工作做好示范。

  教育部评估中心制订专家管理办法,建设全国统一、开放共享的专家库,建立专家组织推荐、专业培训、持证入库、随机遴选、异地选派及淘汰退出机制。

  审核评估经费由有关具体组织部门负责落实。

  六、纪律与监督

  审核评估实行信息公开制度,严肃评估纪律,开展“阳光评估”,广泛接受学校、教师、学生和社会的监督,确保评估工作公平公正。教育部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参评学校、评估专家和评估组织工作的规范性、公正性进行监督,受理举报和申诉,提出处理意见。

教学质量评价方案6

  为加强课堂教学质量的监控与评价,有效调动教师从事课堂教学的积极性和提高课堂教学效果的主动性,不断提高课堂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北大学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试行)》(校教[20xx]33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启动20xx/20xx学年第二学期本科教学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评价原则

  对课堂教学质量的.评价,应遵循教育教学规律,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教学过程评价与教学效果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学生、督导和同行、教学指导委员会、领导干部等多元评价的原则,激励和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课堂教学水平。

  2、评价标准

  按照《中北大学本科教育课堂教学质量通用标准(试行)》([20xx]31号)的5个一级指标,26个观测点进行评价。目前根据该评价标准,开发了评价系统。

  3、评价对象

  本学期承担本科课堂教学的全体任课教师。

  4、评价方式

  以学院(校区)为单位组织开展此项工作,各学院(校区)根据《中北大学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试行)》(校教[20xx]33号)文件规定,结合学院(校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于20xx年4月10前报教务处质量科备案。

  5、评价系统培训

  (1)校级培训

  时间:20xx年4月2日下午4点。

  地点:主楼11500室。

  人员:校督导委全体委员、教学院长、教学科长、院教指委主任。

  (2)院级培训

  各学院根据情况,4月中旬前组织完成对本学院教师和学生的评价系统培训工作。

教学质量评价方案7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及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的精神,探索我市中小学课堂教学评价新的指标体系,大力推进我市课堂改革实验工作,促进我市课堂教学评价改革的深入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根据教育部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温州市中小学课堂评价实施方案。

  一、课堂教学评价实施目标

  课堂教学评价改革行是新课程实施的难点和关键,新课程实施的成败取决于课堂教学改革的速度和程度。如果新课程教学中,教师的教学理念、目标、行为、方式习以为常,学生的学习方式、态度、习惯依然如故,那么课程改革必将流于形式,事倍功半,甚至劳而无功。我市旨在通过新的课堂教学评价的实施,促进中小学课堂教学的十大转变(课堂教学评价实施目标)。

  1.在教学目标上:促进教师由一维的课堂教学目标向三维的课堂教学目标转变。老师在完成知识、技能目标同时更要关注学习过程、方法、态度,使学生获得积极的情感体验,形成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和世界观。引导学生思考、质疑、调查、探究,在实践中体验和学习,促进学生在教师引导下主动和谐地、富有个性地学习。

  2.在学生要求上:促进教师过分强调统一规格教育向差异教育转变。教师不仅要承认学生身心发展的差异,而且要把学生身心发展的差异作为一种重要的教学资源来开发,采取分层教学,因人而异,分别对待,以体现因材施教、各有发展的要求。

  3.在教学内容上:促进教师由“以教定学”向“以学定教”转变。学生知识的获得单靠教师的灌输,单靠学习书本上的知识是不够的,教师还要尽量把学生的目光引到课本以外的生活实际社会热点及科技发展,适当拓宽知识面,根据学情处理教材,设计教学方案,从而真正确立学生的主体地位。

  4.在教学方法上:促进教师由以知识传授为中心向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的转变。教师要改变过于强调学生接受学习、死记硬背、机械训练的教法。积极探索有利于培养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价值趋向的新教学方法,尝试启发式、讨论式、探究式研究式教法,注重多法结合、灵活运用。主动引导学生自主、合作、探究学习,充分发挥教学的发展功能和育人的功能。

  5.在教学活动上:促进教师过分重视结果教学向重视过程教学转变。教师要凸显新课程关于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及情感、态度、价值观三维目标整合的价值追求,实现课堂教学由知识本位向学生全面发展本位的转移。教师要指导学生懂得从哪里获取自己所需要的信息及处理信息的方法,引导学生主动、合作、探究学习,营造动态生成的教学过程。

  6.在师生关系上:促进教师由不够民主、不够和谐向平等融洽的新型师生关系转变。教学过程中师生要优化合作,使学生在平等对话心态下主动参与,个性得到发展,创造性得到解放;使上课成为师生共同分享和理解体现生命价值和自我实现的过程。

  7.在教学手段上:促进教师由不够重视在教学中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向积极主动运用何许为,尝试信息技术与学科整合,优化教学环境,实现教学内容的呈现方式、学生的学习方式。、老师的教学方式的变革。

  8.在学生评价上:促进教师评价过于强调学生成绩,甄别考试选拔的功能向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转变。构建以培养创新精神为核心的多元评价体系(过程性评价、质性评价、发展性评价等),改变以学生学习成绩作为评价学生唯一标准的传统评价观念和做法。

  通过上述教师教学行为的转变,从而达到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让学生把学习变成自主性、探究性、互动性和合作性不断生成、发展、提升的过程,培养学生的学习现任感,为使学生养成终身学习的习惯。

  二、课堂教学评价原则

  课堂教学是教师和学生相互交往、积极互动、共同发展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情意交往是教学的活力,互动是教学的核心,发展是教学的目的。我市课堂教学评价实施必须注意体现以下原则:

  1.整体性原则:从整体出发,综合动作,实现教学任务与教学目标协同、教学内容与教学组织的协同、课堂实施与课堂开发的协同、教学方式与学习方法的协同,提升课堂教学的整体效益。

  2.主体性原则:教学过程是师生共同活动的过程,教师是教学活动的主导,学生是教学活动的主体,评价课堂教学的焦点也应从教师的“教”转移到学生的“学”方面。学生在课堂上的行为情绪体验、知识获得以及交流合作等方面。教学中要把学生生动活泼地发展作为出发点和归宿,一切教学内容和教学活动都要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和个性张扬而设计,使学生激情和活力。

  3.发展性原则:教学过程中,坚持以“学生的发展为本”,教师要关心每一个8学生的健康成长,注重每一个学生个性特长。并不失时机地给予关照和偏爱,使每个学生都学有所得,各有所长。要注意挖掘隐含在课程中和课程实施过程中的智力和非智力资源,精心创设一些对智慧和意志有挑战性的教学情境,激发学生积极探索和大胆实践的勇气与热情。

  4.过程性原则:教学过程要加强知识产生发展过程的教学,训练学生的观察能力、操作能力、思维能力、获取信息能力、应急能力等;要加强认知过程教学,实现知识经验与原有认知结构的有效“同化”与“顺应”。

  5.开放性原则:教学过程中应做到课程内容的开放,课程目标的开放,课程实施的开放。教师善于联系生活实际创设良好的教学氛围,促使学生的心态保持开放和自由。要加强开放性的思维训练,鼓励学生大胆质疑,提问,敢于标新立异,尤其是在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的教学中,更应注意在这方面引导和培养。

  6.体验性原则:教学过程中要精心设计教学情境和体验情境,使学生在充分参与的基础上获得个体生命的体验,在体验的基础上充分参与,在参与中得到充分发展。

  7.激励性原则:学生的学习动力一方面来源于外在的激励,即他人的肯定:另一方面来源于内在的激励,即学习者本身的成功体验。从学生的'学习发展来看,学习的评价应让学生充分得到尊重,使学生的主体得到充分发挥,个性得到发展;评价强调调动学生积极主动学习,引发、提高学生的学习欲望;评价应让学生品尝到学习成功的愉悦,体会到学习的魅力,促进学习不断深入和可持续发展。

  8.可操作性原则:课堂教学评价是评价人随着教学过程的展开,在有限的时间内,依据评价指标要素可同步做出价值判断。评价指标体系的确定,要符合当前课堂教学改革的实际,评价标准是期待实现的目标,但又必须是目标条件下能够达到的,以利于发挥评价的激励功能;评价要点必须是可观察、可感受、可确定、可测量的,便于评价者进行判断;评价办法要注重质性评价和综合判断,力求简单、易于操作。

  三、课堂教学评价主要内容(100分)

  (一)教学设计(25分)

  1.教学目标(计10分,每项5分)

  ①符合实际:符合学科课程标准和教材的基本要求及学生实际;包括知识、技能、过程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等方面,与学生的心理特征和认知水平相适应,学生差异。

  ②可操作的程度:教学目标明确、合理、具体、多元化,操作性强。

  2.教学内容(计15分,每项5分)

  ①结构化:形成合理的知识结构,突出重点、兴趣点,难易适度。

  ②生活化:学习内容融入学生经验之中,联系生活和社会实际,适时拓宽;强化实践,贯穿体验与感悟。

  ③整合化:正确把握学科的知识、思想和方法,重视教学资源的开发与整合。

  (二)教学实施(55分)

  1.教学过程(计15分,每项5分)

  ①围绕目标创设灵活的,有助于师生对话、合作、沟通的情境、营造民主、平等、和谐。、互动、开放的学习氛围,激发学习兴趣。

  ②教学活动生活化,引导学生主动、合作学习,组织多种形式的探究讨论、交流、辩论、竞赛等活动。培养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③启发学生大胆质疑,发表不同的意见,以学生问题为出发点,实现动态生成的教学过程。

  2.教学方法(计15分,每项5分)

  ①寓学法指导于教学之中,寓德育于教学之中。善于引导学生主动学习、合作学习、探究性学习。注重学法指导,指导具有针对性、启发性、实效性。善于鼓励学生参与,点评适宜。

  ②因课制宜,教法择优组合,根据教学实际综合优化教学方法,为学生的学习设计并提供合理的学习资源,做到因材施教。

  ③现代教育技术应用适时适度,尝试学科教学与信息技术整合,操作规范,实验:科学、准确、熟练。

  3.学生活动(计15分,每项5分)

  ①学生参与教学的态度:热情高、主动参与,积极思维,自主学习的意识强。

  ②学生参与活动的广度:全班不同层面的学生参与学习的全过程,而且有充分参与的时空,并进行有效的合作、探究、交流。

  ③学生参与活动的深度:学习内容,感受体验由浅入深,敢于质疑问难,能提有意义的问题和新的见解。

  4.教师的素养(计10分,每项5分)

  ①有丰富的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和即时性评价能力,有教改创新精神,有独特良好的教学风格。

  ②语言生动、准确,教态亲切,有感染力,板书工整,规范。

  (三)教学效果(20分)

  1.三维目标成成度(计20分,①②项7分,③项6分)

  ①知识目标(7分):在学习和解决问题过程中形成一定的能力和方法。

  ②能力、方法目标(7分):在学习和解决问题过程中形成一定的能力和方法。

  ③情意目标(6分):每位学生情感、态度、价值观等方面得到相应的发展。

  四、温州市中小学课堂教学评价量表

  略

  五、课堂教学评价量表的操作使用说明

  我市制定的课堂教学评价量表的目的,是为广大教师、教育管理人员和教学研究人员在实施课堂教学评价提供基本的参与依据。本评价量表主要适用于对日常课堂教学的形成性的评价,评价对象是一节课。

  1.等级评定办法

  本评价量表采用等级量化评价办法,总分100分。评价等级分为优、良、中、差。各学科课获总分90分以上为优,89—80为良,79—60为中,60分以下为差。

  一人评课可以根据听课实况,按等级评定办法给出恰当的分值及相应的等级:多人评课,则采用多数人总的平均分在定相应的等级,或者以多数评价者确定的等级为依据,再通过评价给集体评议确定等级。

  2.使用操作程序

  (1)评课前,评课人认真阅读课堂教学评价量表,熟悉评价指标体系(要点)的特征描述及评价权重。

  (2)评课前,评课人一般要对被评教师的教案进行阅读分析,做到心中有数。

  (3)评课人在评课过程中,根据评价要点指标和相应的分会及时作好听课记录和评分。

  (4)被评教师根据评价指标自我评价,并就教学条件、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效果等方面作简要说明。

  (5)评课人按照评定等级办法。根据自评的分数的结合学生反馈的意见以及教师自我评价等,评定等级,再写出简要的、有针对性的评语。但必要时评课人可按自评的分数评定等级,写出评语。

  六、课堂教学评价改革实施要求

  1.加强领导和管理

  全市中小学要在市县课程改革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学校新课程教学改革领导小组,根据新的课堂教学评价实施方案,结合本校实际,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课堂教学评价改革的计划,实行过程化管理,建立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的课堂教学评价改革的资料和档案。各校实验年级要结合新课堂教学评价量表每两周要举行一次课堂教学改革的校本教研活动;实行教学改革管理责任制,真正把课堂教学评价改革作为课程改革的攻尖主题和切入口,使我市的教改活动尽快适应新课程标准的要求。并要通过课堂教学评价改革的实践研究,探索符合我市中小学各学科实际的课堂教学模式。市、县(市、区)教研每月要举行一次学科课堂教学改革研讨活动,推动课堂教学评价改革的深化,探索新课程课堂教学评价改革的操作规律,转变教师教学行为和学生的学习方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加强学习和培训

  全市上下,要通过对《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和各学科课程标准、课改通识理论及我市教育局相关课程改革配套文件的学习和培训。从而更新教学观念和行为,确立“强调课堂教学与信息技术三者的整合,突出课堂教学评价改革对新课程实施的能动作用;强调转变教学方式,促进师生交往(对话、合作、沟通),营造民主互动和谐的师生教学关系;强调‘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以及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维目标的整合,构建各学科能体现素质教育要求新的课堂教学评价指标体系。

  3.加强教科研

  实施课堂教学评价改革要以教科研为先导、为手段,在继承我们已有经验的基础上,探索新的各学科课堂评价量表和教学模式。全中小学教师,尤其是教研员特、高级教师、名师名校长(培养对象)学科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教坛新秀都应积极参与教学评价改革课题研究。通过研究,使教师由传统的知识传授者变成学习活动的参与者、引导者和合作者;使教师由传统的教学支配者、控制者变成学生学习的组织者、促进者和指导者;使教师由静态的知识占有变成动态的研究者。

  4.重视课程资源开发

  教材不是唯一的课程资源。教师、学生、教学环节、教学设施、实验基地、工厂、农村、信息网络等都是重要的课程资源。在教学过程中是助于学生主动、健康、和谐发展的资源,我们都应该加以开发和利用。

  5.全面落实课堂教学评价改革

  实施新课堂教学评价量表的目的在于促进学生发展,促进教师成长。课堂教学评价改革应确立优质的课堂教学目标——基础性目标、全面性目标与发展性目标三者的协调与统一;研究课堂教学策略—–追求高效发展性多向互动和动态生成的课堂教学过程;强化教学效果—–情绪状态、交往状态、思维状态、目标达成状态的统一考虑。

  6.探索新的教学模式

  各级教科研员和实验学校教师要以本方案为蓝本,通过课堂教学评价改革的实验,各学科课堂教学改革的理论和策略,在实验中创造符合新课程各学科教学目标要求的、形式多样的、富有时代特征和个性特色的课堂教学评价量表及课堂教学新模式,使我市的课堂教学改革真正步入素质教育的正确轨道。

教学质量评价方案8

  根据《延边大学20xx年关于加强本科教育教学工作的意见》(延大校发[20xx]1号)文件精神,按照教务处年度工作计划,结合教学督导工作实际,现提出20xx年秋季学期教学督导组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的

  通过教学督导工作,促进本科大类公共课程理论课教学、实验课教学、教研室/课程组建设、教学文件建设;收集汇总和反馈学院、师生对学校教育教学建设的具体建议,为稳步提升教学质量奠定基础。

  二、工作原则

  1.坚持问题导向、正向激励原则;

  2.坚持“督”与“导”并重原则;

  3.坚持全面了解、及时反馈、持续改进原则。

  三、工作内容

  本学期开设的大类公共课程中抽检部分课程,通过随堂听课/看课、师生交流、个别座谈等方式进行课堂观察和评价:

  1.理论课教学:围绕师德师风、教学目标与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教学技能等五个方面,重点观察和评价教学态度、课程思政、教学方法改革、过程性评价、学习效果。

  2.实验课教学:主要观察和评价实验课前准备、实验内容与课程目标契合度、实验效果评价方式。

  3.课程梯队:了解课程组构成情况,教研活动情况等。

  4.课程建设:了解本课程建设现状、学院专业对本课程的建设计划等。

  四、工作时间

  1.集中观察:10月8日-10月18日

  利用学校教室可视化多功能平台,观察大类公共课程课堂教学实施情况。

  2.课堂教学观察:截止12月20日,教学督导组将分组进行相关工作。

  五、工作建议

  1.紧密结合“两性一度”和新时代对本科教学工作的新要求进行教学督导。

  2.客观评价课堂教学、课程建设和任课教师,及时发现教学过程中的不足,力促问题的改进和教学质量的'提升。

  3.收集和整理有关教风、学风和教学管理方面的意见,检查发现影响教学质量的教学环境和教学条件等问题并及时反馈和提出整改建议。

  4.推荐教学效果突出的教师和有特色课程,总结推广好课好教师。

  六、工作保障

  1.相关学院要保证本学期本科课堂教学正常进行,如需调课,请按《延边大学调课管理办法(试行)》办理。

  2.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负责提供课程的教学信息及相关资料,负责开展督导信息处理、督导意见汇总与向学校反馈等相关工作,以保证本学期教学督导工作顺利开展并完成预期目标。

  七、其他

  工作联系人:xx

  联系电话: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xx;教学督导办公室:xx

教学质量评价方案9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加强普通中小学教育教学管理,落实《临沂市普通中小学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方案(试行)》,为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落实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增强任课教师的工作责任心,引入竞争和激励机制,强化对教学过程的监控和管理,特制定本评价方案。

  二、评价项目和目标

  教师工作量化考核的项目及权重分值:

  (一)工作量300分;

  (二)课堂教学100分;

  (三)备课50分;

  (四)作业50分;

  (五)单元检测100分;

  (六)考试成绩300分;

  (七)教研成果20分;

  (八)特殊贡献10分;

  (九)教研活动150分;(集体备课50分;听评课50分;计划与总结10分;理论学习10分;兴趣小组10分;学生帮扶10分;教学反思10分;建议把兴趣小组和帮扶撤销改为教研会动)

  (十)学生家长评价(50分)

  (十一)教研组20分。

  三、评价考核领导小组:

  您

  考核领导小组: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评价考核内容、细则和方法

  (一)工作量(300分)

  考核要求:教师以12课时的工作量为己任,全额认真完成学校交给的工作,全身心投入,不拈轻怕重,更不能以各种理由少工作或不工作,青年教师要勇于给自己压担子,加任务。

  考核细则:依据学校安排的课程表,每上一节课记1分,每节自习课记0.5分,兼课教干或兼任其他科室工作的老师,一天按0.5课时算,教研组长每周记2课时,备课组长每周记1课时,带训练队的老师,正常训练的每周按2课时算,期中期末考试监考与阅卷记入老师工作量,监考一场次记3分,阅卷一次记4分。

  考核办法:由教导处查阅课程表、监考表或点名。

  (二)备课(50分)

  考核要求:教师要先周备课,备课理念先进,注重“三备”即备教学目标、备教材、备学生,备课即有预设性,又有生成性,步骤合理,环节齐全,书写认真,设计科学规范,课后反思进行二次备课。

  考核细则:每次检查以100分记,项目齐全25分;书写认真25分;进度适当25分;步骤合理、设计科学25分;不按时上交备课扣20分。月考或期中期末考试要有讲评课教案(使用教导处统一设计的讲评课教案纸),讲评课教案每次检查以50分记,每少交一份扣20分。

  考核办法:集中检查与不定时抽查相结合,教导处领导分工,每月集中检查一次备课,平时不定时抽查。

  (三)课堂教学与上课纪律(100分)

  1、上课纪律

  考核要求:教师依据课程表按时上课,提前三分钟进教室,不准迟到、旷课和早退,未经教导处允许,不准私自调课和换课,期中期末监考或阅卷按照上课纪律要求对待。

  考核细则:旷课一节扣20分,迟到或早退扣10分,期中期末考试无故缺监考每场扣20分,不阅卷扣50分。

  考核办法:定时检查与不定时抽查相结合,教导处领导分工检查,每天至少巡查两次,不定时抽查数次,周末把检查记录交教导处。

  2、课堂教学

  考核要求:以课堂教学评价标准为依据,以“365高效生态课堂”为模式,精讲细练,努力向45分钟要质量,大面积提高学生的成绩。

  考核细则:学校成立考核组,对每学期对老师的课堂教学进一次全面评价,以百分制依次给每节课打出分数(课堂教学评价标准另见)。

  考核办法:定时听课与随机听课相结合。

  (1)每学期教导处成立文、理两个考评小组,对所有老师的课进行一次全面评价。

  (2)教导处领导随机推门听课,每月不少5节。

  (四)作业与同步探究

  考核要求:作业布置要紧扣教材要求,精选内容,做到分层布置,量次适当,难易适度,评改及时,坚持鼓励性评价,提倡面批,同步探究的`布置与要求与书面作业一样。(书面作业次数见教研室要求)

  考核细则:每次检查以100分记,项目齐全25分,数量适当25分,书写认真25分,批改及时有矫正25分,每少一次作业扣5分,不全批全改扣10分。

  考核办法:与备课进行同步检查,教导处每月定时检查一次作业和同步探究。

  不定时抽查数次。

  (五)单元检测(100分)

  考核要求:上课过程中老师们要注重课堂达标,及时进行单元章节检测,注重教学过程质量管理,让学生巩固深化所学知识,单元检测要全批全改并统计学生成绩,做好及时反馈。

  考核细则:每次检查以100分记,有学生成绩统计单记40分,有单元检测试卷记40分,有单元试卷讲评分析的记20分,学生单元检测试卷姓名班级等项目不全扣20分,少一班级的成绩统计单或单元检测试卷扣20分,学生试卷无修改讲评痕迹扣20分,每班试卷缺份多扣20分。

  考核办法:与备课同步进行检查,每月检查一次,教师需将所任每班所有学生的单元检测试卷和每班的成绩单上交。

  (六)、教学成绩(300分)

  考试是检查教学效果、了解教与学情况、改进教学工作提高教学成绩的重要环节,要端正考风、严肃考纪、确保考试成绩客观、公平、公正。我校每学期期中和期末两次考试成绩记入教师的教学成绩,考试成绩的积分方法如下:

  1、教师成绩计分办法

  全年级学生参加考试,年级最后一名学生计1分……年级第一名计最高分,同名次相遇,以并列的名次计分,单科成绩由班级学生所得名次分相加之和,即为该科课任老师的所得分。

  2、各班级计分办法:以班级为单位,各科得分之和即为该班级的所得分。

  (七)教研成果(20分)

  1、讲课:①讲课比赛:县一、二等奖分别计10分、8分,每提高一个档次加2分。②公开课:县级公开课按县一等奖计,每提高一个档次加2分。

  校公开示范课:按县二等奖记8分,主动申请的每次另加5分。

  2、论文课件(教育系统对口)

  评奖:县一、二等奖分别计5分、4分,每提高一个档次加1分。

  发表:每篇计6分。

  3、辅导:县一、二等奖分别计8分、6分,每提高一个档次加2分。按名次奖励的1-3名为一等奖,4-6名为二等奖。

  4、课题:结题的县级计5分,每提高一个档次加2分。

  5、教改:对积极参加课改的老师,学校授于荣誉称号的(如十佳讲课能手、备课能手等)加10分。

  6、特长生:考入县一中、二中、美澳为准。专业课合格一人加5分(以普教科公布为准),在专业课合格的基础上,被县普教科录为正榜生一人加20分。

  7、各项三等奖均不积分,以上各项积满30分为止。

  (八)特殊贡献(10分)

  1、在市、县教学视导中,承担讲课任务的老师加10分。

  2、在县抽测中,前三名加10分。

  3、在各种教学检查中,被领导点名表扬的加10分。

  (九)教研活动(150分)

  1、集体备课(50分)

  考核要求:定时间、定地点、定中心发言人,各教研组组织老师按时参加集体备课,做好集体备课纪录,集体备课要体现集体商讨的痕迹,包组领导要参与教研活动。

  考核细则:

  (1)不参加集体备课每人扣10分,无领导签字扣10分,无集体商讨痕迹扣10分。

  (2)集体备课薄每次检查以100分记,项目齐全20分,书写认真20分,进度适当20分,有领导签字10分,有集体商讨痕迹10分。

  考核办法:

  (1)集体备课时包组领导要点名,参与集体讨论。

  (2)教研组长要做好集体备课记录。

  (3)集体备课与备课同步检查,每月检查一次。备课组所得分即为组内每位教师的所得分。

  2、听评课(50分)

  考核要求:积极参加集体组织的听评课活动,积极承担学校按排的讲课任务。

  考核细则:

  (1)不参加听课扣10分,不参加评课扣10分,拒绝承担学校安排的讲课任务扣该组成员每人20分。

  (2)听课纪录每次检查以100分记,项目齐全25分,书写认真25分,听课后有小节或建议25分,听课次数25分,包组教干每周听课不少于两节,其他教师每周不少于一节,每少一节扣10分。

  考核办法:

  (1)听评课活动由包组领导和教研组长做好记录,按时上交教导处。

  (2)教研活动记录由教导处每月检查一次。

  3、计划与总结(10分)

  考核要求:每学期开始或结束,教师要实事求是的制定本学期的教学教研工作计划和总结。要求书写认真,不抄袭。

  考核细则:不按时上交扣5分,不交扣10分,内容抄袭或假、大、空扣10分,书写不认真扣5分。

  考核办法:由教导处查阅。

  4、理论学习(10分)

  考核要求:教师要认真参加业务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并及时总结心得体会。

  考核细则:每次检查以100分记,项目齐全25分,书写认真25分,有心得体会25分,学习篇数25分。

  考核办法:每月教导处检查一次。

  5、兴趣小组(10分)

  考核要求:各科老师要积极组织兴趣小组。要做到有计划、有学生名单、有活动记录。

  考核细则:每次检查以20分记,有计划5分,有学生名单5分,有活动记录10分。

  考核办法:检查教师活动记录与实地检查相结合,每月教导处检查一次。

  6、学生帮扶(10分)

  考核要求:每位老师要根据实际情况积级的选择三到五人做为自己的帮扶对象,提高学生的学习成绩,要有计划、有帮扶名单、每月进行一次帮扶总结。

  考核细则:无计划扣5分,无学生名单扣5分,无总结扣10分。

  考核办法:每月由教导处检查一次。

  7、教学反思(10分)

  考核要求:每位教师每学期要对自己的教学情况进行教学反思,每学期至少写两篇教学反思,每篇不得少于1000字。

  考核细则:每少一篇扣10分。抄袭或反思内容与教学无关扣10分。书写不认真扣5分。

  考核办法:由教导处查阅记录。

  (十)学生家长评价(50分)

  考核要求:要求学生和家长从师德表现、教学态度、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等方面客观公正地给老师做出评价。

  考核细则:学生评价每次100分记,师德表现30分、教学态度50分、教学方法12分、教学效果8分;家长评价每次以100分记,师德表现35分、教学态度45分、教学方法12分、教学效果8分

  考核办法:每学期期末由教导处组织一次学生评价,每班抽出10名同学由教导处统一组织对代课老师的评价。家长评价由班主任通知学生家长并安排告知评价的有关事宜,家长到学校的官网上下载评价表格,然后依据内容对自己孩子的老师进行评价,评价后将表格发到学校的相关网址,教导处进行统计。

  五、奖评办法:

  1、每学期每月量化积分加在一起为该学期老师的最终教学成绩积分。

  2、量化积分做为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以70%记入评先树优积分中。

  3、量化积分做为发放教学成绩奖金和评选优秀教学成绩奖唯一依据。

  4、评选优秀教学奖的人选,分科目依据量化积由高到低依次推荐,分到年级不指明科目的依据该年级量化积分总排名,由高到低依次推荐。

教学质量评价方案1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课堂教学是学校教学活动的主要环节,加强课堂教学质量的检查,客观、准确地评价教师课堂教学质量,是学校教学质量管理的核心内容,是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为进一步牢固确立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加强对课堂教学过程的全面动态检查和监控,保证和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充分发挥教师在教书育人方面的积极作用,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章 评价目的

  第二条 通过对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的检查与评价,帮助教师及时了解和发现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为教师有针对性地改进教学提供依据。促进教师不断改进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第三条 为教学管理部门及各二级学院全面了解教学情况,不断收集、分析、综合教学工作及教学质量的反馈信息,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改进教学工作提供客观依据。

  第四条 促进师资队伍建设,逐步建立、健全教师评价机制。为教师业务考核、教学评奖、职称评审等提供参考依据。

  第三章 评价对象与时间

  第五 在我校承担全日制本科课程教学任务的全体专、兼职教师。

  第六条 每学期评价一次。

  第四章 组织领导

  第七条 学校成立由分管教学的校领导任组长,教务处、评估处处长任副组长,由各二级学院主要负责人、教务处、评估处等相关部门人员参加的学校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领导小组,全面部署、指导和监督全校的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具体工作由教务处教学质量科负责组织。

  第八条 各二级学院成立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小组(以下简称“评价小组”)。评价小组一般由二级学院领导、二级学院教学督导员、系主任、部分骨干教师以及学校指派的校教学督导员等组成,全面负责本单位课堂教学质量检查与评价工作。

  第五章 评价指标

  第九条 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主要依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及《xx师范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程》制订,分为两类:

  (一)《xx师范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专家、同行用)(见附件1)。

  (二)《xx师范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学生用)(见附件2)。

  第六章 评价体系构成及评定办法

  第十条 评价体系构成

  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体系主要由学生评教、同行评价、专家评价三部分构成。

  (一)学生评教

  学生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对每学期所修读全部课程的课堂教学情况进行全面评价。学生评价工作由学校安排,一般在每学期的选课之前进行。

  (二)同行评价

  同行评价以系为单位,同一个系的教师在互相听课的基础上,对本系教师进行网上评价。同行评价工作一般安排在每学期结束前进行。

  (三)专家评价

  专家组成员一般包括二级学院领导、系主任及部分骨干教师,以及学校指派的校教学督导员。各二级学院应于下学期开学前一周内,将评价结果交教务处教学质量科。

  校级教学督导员及中层干部的随机听课和学生教学信息员采集的信息,可以为二级学院课堂教学水平监控提供参考。对于校级教学督导及中层干部随机听课、学生教学信息员提供的信息中,涉及任课教师违反教学运行的相关规定(具体按照《xx师范学院关于教学事故的认定和处理办法(试行)》执行)的情况,经核实后,除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外,在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综合结果中按照Ⅰ、Ⅱ、Ⅲ级教学事故分别扣除10、8、5分。

  第十一条 评定办法

  (一)对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的评价,在学生评教、同行评价、专家评价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定。每一方面的评价结果均按百分制给出评价分值。

  (二)教务处教学质量科每学期开学初对上一学期每一位任课教师的情况进行统计处理,汇总得出每位教师的最终得分。

  第七章 评价结果反馈与处理

  第十二条 评价结果反馈

  (一)教务处教学质量科将汇总后的结果将以书面的.形式下发到各二级学院。

  (二)各二级学院负责将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结果单独反馈给每位参评教师,评价结果不对外公开,不互相查阅。

  第十三条 评价结果处理

  (一)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结果将作为任课教师的年终考核、职务晋升、职称评定、与教学有关的各种奖励以及教师聘任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学校设立“优秀教学质量奖”,近两年内教学质量评价分值均位于本二级学院前20%,或位于前30%且符合一定条件的教师将获“优秀教学质量奖”,学校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

  (三)课程教学质量得分排在本学院参评教师总数后5%的教师,由其所在系对其进行帮扶;连续二次排名在本学院参评教师总数后5%的教师,不得参加当年度职称晋升和评优评奖。由本人写出书面分析、改革提高的期限及措施,交所在学院,由二级学院根据具体情况,负责对其进行帮助、督促落实,提高教学水平的具体措施或变换工作岗位。

  第八章 其他事项

  第十四条 若有教师在同一学期开设多门课程,且这些课程同属于一个学院,教师最后评价得分为这些课程的平均得分。

  第十五条 院、系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组织与管理情况,将作为优秀教学管理先进集体评选的依据之一。

  第十六条 二级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小组成员要深入课堂听课,检查教师授课情况和教学运行情况。

  第十七条 各二级学院要进一步树立教学质量意识,紧紧围绕提高教学质量这一关键工作,明确管理职责,落实管理任务,扎扎实实地做好课堂教学质量检查与评价工作,促进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

  第十八条 本方案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教学质量评价方案11

  为进一步提高核心基础课程的教学质量,夯实我校学生提升后续专业课程学习的能力基础,在基础课教师中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特制定本方案。

  核心基础课程是指对学生后续学习和创新能力培养有重要影响的基础课程。

  一、适用范围

  作为全校核心基础课程建设改革试点,本评价办法选取本科一年级高等数学、线性代数、大学物理、大学英语和制图类课程中覆盖面和影响面大的课程作为核心基础课程的试点课程,原则上每门课程至少涉及10个以上教师。包括:《高等数学A(一)(二)》、《线性代数》、《大学物理A(一)》、《大学英语(三)(四)》、《工程制图》、《画法几何与机械制图(一)》。

  评价对象为承担基础学院上述课程的教师。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教学评价客观的原则。综合校院教学督导组、学生对任课教师教学态度、教学组织、教学水平等的评价,给出客观、全面、实事求是的评价。

  2.坚持教学效果优先的原则。通过实行以学生初学水平状态为基准,根据结课水平状态划分增量等级的纵向比较、定量考核的评价办法,建立以效果优先的教师教学业绩评价机制。

  3.坚持教学能力引导的原则。通过建立合理、有效的激励机制,保障教师的教学成就,激发教师的`内生动力,促进教师进一步研究教学方法,促进内涵发展,提升教学水平。

  三、评价内容

  (一)教学评价(占30%)

  1.督导组评价(占20%):督导组对教师教学态度、课堂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进行评价。

  2.学生评价(占10%):学生通过评教系统对教师的师德师风、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效果进行评价。

  (二)业绩评价(占70%)

  1.根据每个教师所带班级学生初始成绩与结课成绩的升降幅度衡量教学业绩。

  2.第一学期核心基础课程的初始成绩与结课成绩对应关系如下:

  3.计算方法

  (1)将不同生源地学生高考单科成绩依据高考试卷分类(全国卷Ⅰ、全国卷Ⅱ、全国卷Ⅲ、自主命题卷)进行归一处理,折算成百分制标准分:

  标准分=高考单科成绩/同一高考试卷排名首位的高考单科成绩×100。

  (2)根据课程对应关系计算全体学生初始成绩的平均标准分(R0)。

  (3)计算同一教师所带班级学生初始成绩的平均标准分(R1)。

  (4)以(R1/ R0)作为衡量同一教师所带班级学生初始成绩水平状态的指数。

  (5)计算全体学生结课成绩的平均分(R2)。

  (6)计算同一教师所带班级学生结课成绩的平均分(R3)。

  (7)以(R3/ R2)作为衡量同一教师所带班级学生结课成绩水平状态的指数。

  (8)计算(R3/ R2)与(R1/ R0)的差值(S),根据(S)值升降幅度衡量教师所带学生成绩进步的幅度,S值越大,表明学生进步幅度越大,教师业绩越大。计算公式如下:

  S=(R3/ R2-R1/ R0)

  (8)特殊情况如缓考、旷考、违纪等不计入初始和结课成绩。

  四、评价方法

  1.质量评价排名在同一门课程内进行。

  2.评价实行评分制,总分100分。

  3.教学评价中,督导组评价、学生评价每项以百分数(满分100分)评价。业绩评价中,根据业绩评价公式计算(S)值折算成百分数。

  4.根据前设评价内容中各项比例计算出实得分值,确定在同一课程授课教师中的排名。

  五、评价过程

  1.基础学院每学期开学前公布上一学期教学质量评价结果并向教务处及人事处提交评价数据。

  2.基础学院根据实际上课情况向教务处提供课程及教师数据,教务处负责审核。

  3.业绩评价中工作量计算数据由教务处提供,教师排名数据由基础学院提供。

  六、评价结果

  评价结果作为工作量计算、职称晋升、承担教学任务的主要依据。

  1.根据评价结果不同,核心基础课程工作量在日常教学工作量W(根据教师实际承担教学任务,按教务处相应办法计算产生)基础上乘以不同的质量系数:

  (1)排名在前20%(含20%),工作量计为1.5W;

  (2)排名在20%--50%内(含50%),工作量计为1.3W;

  (3)排名在50%--90%内(含90%),工作量计为1.1W;

  (4)排名在后10%,工作量计为1W。

  2.连续三年承担基础学院核心基础课程的教师在职称评审时可核准认定为教学型教师,职称评审当年或上一学年有一次排名在后10%(包括10%)的教师除外。教学型教师在职称评审时重点考核任期内的教学业绩、教育教学改革等教育、教学条件,职称评审指标单列。

  核心基础课质量评价结果三年内两门课程5次、一门课程3次排名前10%(包括10%)可作为晋升教学型副教授、排名前5%(包括5%)可作为晋升教学型教授的条件之一。

  注:具体条件、办法和指标由人事处制订,以当年公布为准。

  3.排名在后5%(包括5%)的教师下一年度不能承担基础学院核心基础课程教学任务。如申请再次承担基础学院核心基础课程教学任务,须经督导组、教师所在学院、教务处审核通过。

  4.工作量奖励由基础学院负责计算,报教务处和人事处,经主管校领导批示后发放。

  5.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6.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教学质量评价方案12

  1.凡符合评价内容基本要求者,应评为“合格”。

  2.符合评价内容基本要求,且在维护公德、关心集体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并获得县(市、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被学校认可的有关部门奖励的,将具体内容填写在相应评价项目的“突出表现”栏中。

  3.有严重违反校纪、受到学校处分或其他突出问题者,可记为“尚需努力”,但要将具体行为如实记载。

  班主任公民素养

  自信、自尊、自强、自律、勤奋;对个人的行为负责;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具有社会责任感。

  1.凡符合评价内容基本要求者,应评为“合格”。

  2.符合评价内容基本要求,且在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社区服务、社会实践活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获得县(市、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被学校认可的有关部门奖励者,将具体内容填写在相应评价项目的“突出表现”栏中。

  3.经常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公益活动,言行举止不文明且造成恶劣影响,受到学校处分者,可记为“尚需努力”,但要将具体行为如实记载。

  学习能力

  有学习的愿望与兴趣,能运用各种学习方式来提高学习水平,有对自己的学习过程和学习结果进行反思的习惯;能够结合所学不同学科的知识,运用已有的经验和技能,独立分析并解决问题;具有初步的研究与创新能力。

  1.基本达到评价内容相应要求,各模块成绩及格者,评为C级。

  2.达到评价内容相应要求,学习态度端正,各模块成绩良好,在某一个或几个学习领域表现突出者(学科成绩为优秀),评为B级。

  3.达到B级要求,且有下列表现之一者,可评为A级:

  (1)学习积极主动,各模块成绩优秀;

  (2)研究性学习成果或某一学习领域能力突出,且获得省辖市及教育行政部门或被学校认可的有关部门奖励(各模块考试成绩在学校获奖者)。

  4.学习态度不端正,不主动学习,缺乏良好的学习习惯,经常无故旷课,经常无故不交作业,60%模块成绩不及格者,评为D级。

  任课教师交流与合作

  能与他人一起确立目标并努力去实现目标,尊重并理解他人的观点与处境,能评价和约束自己的行为;能综合地运用各种交流和沟通的方法进行合作。

  1.基本达到评价内容相应要求者,评为C级。

  2.达到评价内容相应要求,并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在集体活动中表现比较出色,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善于与他人合作完成预设目标者,评为B级。

  3.达到B级要求,在学校组织或学校认可的集体活动中起主要组织作用,善于用正确的方式来解决问题,经常能成为活动的组织者,善于与他人合作并有突出表现者,可评为A级。

  4.缺乏团队意识,不愿与他人合作共处,长期无故不参加班级等集体活动,经常与他人发生冲突,影响恶劣者,评为D级。

  班主任运动与健康

  热爱体育运动,养成体育锻炼的习惯,具备锻炼健身的能力、一定的运动技能和强健的体魄,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1.基本达到评价内容相应要求,体育与健康课程考查成绩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均为合格者,评为C级。

  2.达到评价内容相应要求,身体健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健康的生活方式,积极参加体育活动,体育与健康课程考查成绩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均为良好者,评为B级。

  3.达到B级要求,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评为A级:

  (1)体育与健康课程所有模块考查成绩优秀或《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为优秀;

  (2)在省辖市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被其认可的体育竞赛活动中获单项前六名或集体比赛前六名主力队员。

  4.非身体伤残等原因经常不参加学校体育活动,体育与健康课程60%模块考查成绩不及格,且《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50分以下者,评为D级。

  体育教师审美与表现

  能感受并欣赏生活、自然、艺术和科学中的美,具有健康的审美情趣;积极参加艺术活动,用多种方式进行艺术表现。

  1.基本达到评价内容相应要求,艺术领域课程模块成绩及格者,评为C级。

  2.达到评价内容相应要求,艺术领域课程所有模块考查成绩良好,积极参加文艺活动,言行举止文明、大方、得体,艺术上有一定特长,具有一定的审美情趣,评为B级。

  3.达到B级要求,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评为A级:

  (1)艺术领域课程所有模块考查成绩优秀;

  (2)有艺术特长并获得省辖市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被其认可的专业机构认证;

  (3)在省辖市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被其认可的艺术活动中获奖。

  4.长期不参加学校、班级艺术类活动,艺术领域60%模块成绩不及格者,评为D级。

教学质量评价方案13

  一、指导思想

  为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政府提出的建设职业教育大省的发展目标,为娄底市三大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培养更多更好的中等技术人才,进一步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促进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向科学化和规范化方向发展,不断提高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结合教育局《关于加强全市中小学教学工作的指导意见》和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现状,特制定本方案。

  二、评价原则

  1.以评价促进改革发展的原则

  (1)促进学校进一步转变办学思想,坚持面向市场和面向行业企业办学,积极推行校企合作的办学模式。

  (2)促进教师更新教学理念,改进教学方法,积极探索符合中等职业教育的先进教学方法。

  (3)以就业为导向改革考试、考核、评价方法,突出学生实践操作能力的培养,建立有利于培养学生全面素养和综合职业能力的教学评价体系。

  2.以评价促进教学常规管理的原则

  (1)促进学校以教学为中心,按照教学计划完成教学任务和实习实训、顶岗实习任务。加强教学常规管理,实习管理和就业管理。

  (2)推进课程改革,完善教科研制度,扎实开展课题研究,校本研究和课堂研究。

  (3)加强教材建设,坚持从规范合法渠道征订、使用教育部门规定的教材。

  3.以评价促进学生发展和教师提高的原则

  (1)促进学生文明、守纪、严谨、勤奋,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素养。

  (2)促进学校制定和实施“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计划,建立与行业企业共同培养培训专业课教师的机制和适应办学需要的专兼职教师队伍。

  4.涉及办学思想和办学方向的问题实行专项限期整改的原则

  (1)发布虚假广告,买卖生源,滥发文凭的。

  (2)近两年内发生违法犯罪现象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3)学历教育未按规定开足开齐课程的。

  (4)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不足的。

  (5)不按上级教育部门要求组织学生和教师参加各种竟赛的。

  (6)不按上级教育部门要求参加文化课、专业课和专业技能统测的'。

  (7)购买使用盗版、盗印教材和教学辅导读物的。

  三、评价对象和方法

  1.评价对象:全市中等职业学校。

  2.评价方法:采用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查看、座谈走访、问卷调查、深入课堂等方式进行。实行学校自评和考核组复评相结合,终结性评价与过程性评价相结合。

  3.学校应提供相应的(近一年内,少数项目可延伸时限)实证材料。

  四、评价结果的应用

  1.对涉及专项整改期限内的学校,不于表彰奖励。

  2.对评价总分前几名的学校授予“娄底市年度教学质量优秀单位”称号。

  3.将评价结果在全市通报。总分在60分以上的学校确认为“市年度教学质量合格单位”;总分在60分以下的学校限期整改。

教学质量评价方案14

  摘要:针对教师教学质量评价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难点,提出了教学过程和教学结果评价办法,以及“评价系数”理论和方法。

  关键词:高校教师 教学质量评价 评价系数 参照成绩

  伴随高校教学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对教师的教学质量评价机制的研究被提到了重要议程。能否对教师教学质量进行正确量化评价不仅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于段也是充分调动教师教学积极性的有效措施。

  1、目前教学质量评价中存在的问题

  我院同其他各高等院校一样对教师教学质量评价主要采用领,听课扫一分、专家听课扫一分、同行听课扫一分、学生听课扫一分等方法。这些方法虽能从一定程度上较客观地反映教师的教学水平但也存在着诸多弊端。

  1所有扫一分均是钊一对教学过程进行缺少对教学结果的考查还缺少对教师是否按大纲施教方而的评价。这样容易致教师在教学中只注重课堂效果注重学生是否喜欢听而忽视了教学难点内容或有意避开教学难点避重就轻。只顾教学过程扫一分而不顾学生学习效果会造成课堂上热热闹闹学生给教师扫一高分而期末考试成绩却不尽人意的结果。

  2领导和同行听课扫一分。首先是加大了领导同行的听课负担其次领i和同行与教师朝夕相处易存在各种关系和矛盾很难使被评教师心悦诚服。

  3学生扫一分。‘学生扫一分容易造成教师不敢正常对学生严格管理甚至出现有的教师与学生拉关系讨好学生的不良现象。

  4扫一分项目。扫一分项目不分学科造成扫一分没有学科、专业的钊一对性有时造成扫一分人员无法准确打分的现象。

  为解决以上诸多弊端特提出以卜教师教学评价方案将教学评价分为教学过程评价和教学结果评价两部分。

  2、教学过程评价

  教学过程评价是通过学生、专家对教师在教学的全过程中对教学环节、教学方法及教学于段把握程度的评价以百分制计分的方法得出教学过程评价结果见表2

  3、教学结果评价

  教学结果不仅与学生的入学成绩、学生的专业、班级的学风、学生的综合素质等因素有关还同课程性质、特点有关比较难以进行量化。为此设计了“评价系数”来对教师的教学结果进行评价基木解决了以上的难题。

  评价系数公式如卜评价系数二被评课平均成绩参照成绩其中“被评课平均成绩”指被评价教师所授课程的平均成绩“参照成绩”要根据具体课程特点依次选择“参照成绩’,表见表20

  评价系数是一种对学生学习同类课程能力的相对评价能较好地反映通过某教师的'教学‘学生在该方而能力的变化。山于评价系数是以期末考试成绩为主来计算因此它主要反映了学生取得知识的结果。现假定考卷很好地反映了教学大纲的要求那么评价系数就可以如实反映教师按大纲施教的效果。这样也客观地约束教师不仅要在教学于段、方法、形式上卜功夫还要在教学内容、教学体系上卜功夫深入研究教材和大纲使教学评价向良性方向发展。

  另外评价系数的使用很好地解决了不同年级学习基础不同考试成绩难以衡量教师的难题。山于评价系数所反映的是一种相对成绩变化它对不同基础的年级所反映的教学结果是一种变化幅度因此比较客观地反映了教师的教学能力。同时评价系数一也解决了不同课程之间很难进行横}句评价比较的难题。山于它采用对学生在木学科上成绩的相对变化因此它可以实现多学科之间的比较。

  虽然评价系数的计算所涉及的数据量较大但是山于学生入学的高考成绩及每年各科的成绩均已采用微机管理因此只要根各学科性质特点选好“参照成绩”少I=编一软件计算结果垂于可得。评价系大于l表明教学效果好评价系小于l表明教学效果相对较差。 山于在计算评价系数时参照成绩的选择直接影响评价结果为此在选择参照成绩时要尽可能选择与所评价课程性质特点相一致的成绩。

  4、综合评价

  综合评价是将教学过程评价、教学结果评价进行综合通过编制的软件见图1计算教师教学的综合评价。

  教师教学综合评价分数二教学过程评价分数+教学结果评价分数2

  教学过程评价分数二专家评分×40%+学生评分×60%

  教学结果评价分数二该教师所授课评价系数平均值木次评价教师的最高评价系数平均值×100%。

  教师可按综合评价分数进行排序划等A等30%P等40%C等20%D等10%。这样划分的目的不仅使教师等级按正态分布使分布史加科学合理而且也解决了大量教师因得末等而影响评职称的问题。

  5、结束语

  教学木身所涉及的教师、学生、教学条件、课程特点等因素繁乱复杂较难量化每种方案很难完美反映教师教学质量的全貌。木办法力求公正、客观易操作但一定也存在不足之处有待于在以后的实践中不断完善。

教学质量评价方案15

  教师教学质量考评是学校实现人才培养和教育目标的重要保证,是检验和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为了进一步巩固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确立“教学神圣”的理念,客观评价教师的教学效果与质量,充分调动教师的教学积极性,切实抓好各项教学制度的贯彻落实,促进我校教学水平、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考评的目的在于及时了解教师实际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加强教学管理,促进教师自我发展、自我约束意识的.形成;表彰在教学岗位上忠于职守和成绩突出的教师,营造爱岗敬业、争先创优的工作氛围;激励教学院部(以下简称“院部”)特别是教师个人积极进行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等方面的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第二条考评坚持以下原则:效果至上原则,实行教学效果一票否决;院部为主原则,实行分层考核,集中评优;客观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实行群众评议,民主考评;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甄别选拔与诊断激励并重,关注结果与重视过程相统一,以评促教,以评促改。

  第三条本考评办法中的教学指遵照学校教学计划、有明确的教学大纲及教学目的的课堂教学活动,有关实践教学质量的考评办法依照相关文件执行。

  第四条教学质量考评对象为承担我校全日制本专科教学任务的全体专任教师;临时承担我校教学任务的非专任教师不在本考评之内,其教学质量的考评由其聘任单位自行制定办法施行并上报学校。

  第五条教学质量考评重在平时,其日常考评细则由各院部自行制定并施行。集中考评以自然年为单位,每年考评一次。

  第六条教学质量考评结果分为四个等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第二章考评机构

  第七条学校成立“许昌学院教学质量考评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教学质量考评的领导、组织与评定工作,处理考评过程中有争议的重大问题。

  第八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制定教学质量考评的评选办法、日程安排,组织、协调、指导各院部工作小组的工作,处理考评工作中的日常事务,受理考评对象对考评工作的复议申请等。

  第九条各院部成立由行政正职(或主持工作的副职)任组长、教学副院长(或副主任)等为副组长、教学管理人员及教师代表组成的“教学质量考评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制定本单位教学质量考评细则及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本单位教师教学质量考评工作。

  第三章考评标准

  第十条教学质量考评优秀标准(除具备1—4款外,还应具备该条5、6款之一)

  1、热爱教育事业,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积极承担教学任务,认真履行教师岗位职责,超额完成教学工作量;

  3、积极进行教学改革,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改革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积极开展教学研究,在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实验室建设等方面表现突出;

  4、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近3年内未发生过教学事故;

  5、教学态度认真,教学效果优良,受到学生和同行教师一致好评,在本单位教学质量考评中评教成绩突出;

  6、获学校教师课堂教学大奖赛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第十一条教学质量考评良好标准

  1、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认真履行教师岗位职责,教学工作量饱满,教学效果良好;

  3、能主动进行教学改革,参与教学研究;

  4、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近3年内未发生过教学事故。

  第十二条教学质量考评合格标准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积极承担教学任务,能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良好;

  3、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当年没有严重违反教育教学规范的行为。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教学质量考评认定为不合格

  1、教学工作量低于学校规定的基本教学工作量的50%;

  2、不服从教学工作安排;

  3、教学态度不端正,教学效果差;

  4、当年发生过一次及以上重大教学事故;

  5、其它严重有违教师身份及教育教学规范的行为。

  第四章考评程序

  第十四条教学质量集中考评分院部初评和学校终评两个阶段进行。

  第十五条初评由各院部组织进行。各院部工作小组,按照本单位教学质量考评细则,通过学生评教、查阅教师教学资料(如教学大纲、教案、课件及教学成果等)、召开学生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全面了解教师教学情况和教学效果。在此基础上,对本单位教师教学质量进行考评。

  第十六条各院部工作小组通过初评,将拟定的教学质量考评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人员的名单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除学校公示的考评优秀人员外,各院部考评优秀的比例为其考评人员总数的5%,考评良好人员的比例为其考评人员总数的50%,其余的为合格和不合格等次。

  第十七条各院部工作小组需同时报送非专任教师及其他教师的考评办法及结果。

  第十八条终评具体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其主要工作为:对各院部上报的考评结果进行审核,拟定考评各等次人员建议名单,并上报领导小组。

  第十九条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确定教学质量考评的各等次人员名单,经院长办公会批准后发文公布优秀人员名单。

  第二十条实行教学质量考评结果公示制度。各院部在将初评结果上报学校之前,须将初评结果向本单位全体教师公示,学校最终评定结果须向全校教师公示,公示期均为五天。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情况或提出复议申请。

  第五章奖惩办法

  第二十一条学校教学质量考评结果计入教师业务档案,作为年度(任期)考核、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之一,并作为评选“教学名师”、“教学新秀”的必备条件。

  第二十二条教学质量考评为不合格的教师,除依照相关规定处理外,原则上其下年度第一学期最高授课时数不得超过学校规定教学基本工作量的50%。

  第二十三条连续两年教学质量考评为不合格的教师,学校视情况进行转岗或解聘。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经学校批准全年度外出进修学习或攻读学位的教师以及当年新进教师不在教学质量考评之列。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此前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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