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实施方案

时间:2016-07-19 17:49:48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政府实施方案范文

  镇政府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范文

  根据中央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我镇将从6月开始,到党的十八大召开前,在全镇各党支部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活动。为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政府实施方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

  思想为指导,以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主题,以“做科学发展先锋队,当‘高速时代’排头兵”为主线,以“强组织、提素质、增活力、作贡献”为重点,紧扣“观念先导、兴工强镇、农业富民、旅游活镇、强化保障”五个主攻,围绕“八件实事”,注重改革创新,突出实践特色,推动各党支部和广大党员在沙市“创造新优势、实现新跨越”的实践中建功立业。

  二、成立机构

  成员构成:

  三、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达到“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目标,结合我镇实际,着力在以下六个方面创先争优。

  在强化基层组织建设中创先争优。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以“一班一会一讲堂”为核心,推行党员集中轮训制,精心组织学习活动。大力推广党员队伍中的典型事例,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在加速建设北区中心中创先争优。围绕“争创一流业绩、构建和谐沙市”的总体目标,抢抓沙市进入北区中心镇的发展机遇,提质改造沙秀公路,主动对接浏醴高速,精心规划村镇布局,加快工业小区建设,营造科学发展氛围,打造北区中心镇,有效带动区域经济高速发展。

  在调优产业结构进程中创先争优。依托工业小区和现代烟草农业示范区发展平台,抓实招商引资,培育产业集群。整镇推进现代烟草农业,致力将沙市打造成全国一流的现代烟草基地。做活商贸旅游,提升赤马湖景区知名度,形成长株潭周末休闲游新热点。

  在推进城乡一体化中创先争优。抓住沙市纳入长沙市长永片区城乡一体化试点的机遇,推进城乡规划、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产业发展、生态环境和管理体制一体化,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衍生、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现代文明向农村辐射的进程。

  在主攻项目建设突破中创先争优。着力破解项目建设的难题,做好争资融资、征地拆迁等工作,主动排查矛盾纠纷,理顺情绪,凝聚人心,迎难而上,敢于负责。

  在改善民生民利实践中创先争优。以创建人民满意集镇为抓手,不断推动落实各项惠民政策措施,解决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加强WW和安全生产,提高民生保障水平,协调发展社会事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主要内容

  创先争优活动,以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要求: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成效明显,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努力在推动工作和自身建设上做到“五个好”,即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做到“五带头”,即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

  五、工作重点

  在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的基础上,全镇要以“强组织、提素质、增活力、作贡献”为重点,突出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增强基层组织功能。一是开展“党员服务日”活动。加强党员干部与群众的联系,脚踏实地为人民群众解决困难和问题。二是打造“民心工程”。深入基层,了解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以解决问题为着力点,进一步巩固科学发展成果。三是开展“双带两为”活动,即带头致富、带头遵纪守法,为党旗增光辉、为地方促发展,积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促进镇域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提升党员队伍素质。建设“一个中心、两项制度”。“一个中心”即党员服务中心,要求每个党支部设立一个党员服务中心,为党员、入党积极分子提供咨询、指导、协调、帮困和培训等,要做到有工作制度,有专人管理,有一定影响。“两项制度”即党员学习制度和党员联户制度。要求充分利用远程教育站点、党员素质提升讲师团、浏阳党建网、党建手机报等平台,进行党员经常性教育;推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实现全镇党员一年轮训两次;开展评选“五好党员”活动,评选出党性好、素质好、带头致富好、带领群众致富好、遵纪守法好的党员,进一步发挥榜样力量,激励党员奋发向上。

  推进基层党建创新。开展党支部示范项目建设,每年确定一批党建示范项目,并开展组织工作创新成果评选活动。积极探索党建工作与经济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相结合的方式方法,促进党建工作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服务全镇发展大局。全面推行“党员示范岗”活动。从强化执政理念、提升服务本领入手,从各自岗位特点出发,

  开展业务练兵、劳动竞赛、科技创新等活动,有计划地在各领域、各行业确立一批党员示范岗位,促进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六、方法步骤

  从现在开始到2011年6月,着重围绕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从2011年7月开始,着重围绕迎接党的十八大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

  阶段:动员部署阶段(5月下旬—6月上旬)。成立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通过召开动员会议、组织集中学习、进行座谈交流等多种方式,形成创先争优良好氛围。

  第二阶段:全面争创阶段(6月中旬—2012年6月下旬)。分六个步骤进行:

  1.公开承诺。各党支部要结合年度工作目标确定承诺事项,党员根据岗位特点和本人实际,自愿提出承诺事项。结合党务公开、“三会一课”、党员设岗定责等形式,向群众公开承诺,主动接受监督。

  2.组织实施。各支部和党员按照活动方案和承诺内容,结合中心工作和重点项目的开展,创新方式方法,将活动贯穿到工作实践中,在工作中培育、挖掘先进典型,总结推广经验做法,推动活动顺利开展。

  3.领导点评。镇党委将采取听取汇报、调查走访、专题调研、交流研讨、明察暗访等形式,对各支部和党员开展活动情况进行点评,肯定取得的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点评原则上每季度一次。

  4.双向述职。每年年底,结合“双报告、双述职”制度,总结活动情况,各支部向镇党委、党员分别向党组织和群众进行述职,汇报开展活动的做法和成效,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的办法和措施。

  5.群众评议。镇党委结合半年度工作点评、党员民主评议和对各支部班子成员年度考核等工作,适时组织党员、群众对各支部开展活动情况和党员参加活动情况进行评议。评议原则上每半年一次。

  6.评选表彰。镇党委定期对各支部、各支部对党员开展活动的情况进行考核。2011年、2012年“七一”前,镇党委将对先进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以及开展活动成效显著的党支部进行表彰。

  第三阶段:总结提升阶段(2012年7月—党的十八大召开前)。围绕向党的十八大献礼,通过举办创先争优活动图片展、成果展示会等多种形式,集中展示活动成果;通过调查走访、经验推介、问题交流等多种形式发掘成功模式,对活动开展中行之有效的做法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创先争优长效机制。

  七、活动要求

  各单位要把创先争优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上落实责任、组织上提供保障,确保创先争优活动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1、落实领导责任。一是成立领导机构。各单位要成立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由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组建工作机构,落实领导和指导责任。创先争优活动的领导关系原则上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确定。二是明确工作职责。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制,各支部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创先争优活动,要切实加强领导,做到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三是建立党政领导联点制度。领导干部要经常深入联系点进行调研指导工作,努力把联系点建成创先争优活动的示范点,发挥以点带面的作用。

  2、注重因地制宜。在坚持创先争优活动总体要求、总体安排,确保取得实效的前提下,各党组织要根据各自实际,因地制宜地对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步骤、具体时间作出适宜安排,确立鲜明、具体、实在的主题,精心设计体现特色、务实管用的载体。同时做到充分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扩大群众参与面,做到既紧扣时代主题、又体现沙市特色。

  3、搞好舆论宣传。充分运用报刊、简报、党务公开栏等媒体,发挥舆论宣传引导和推动创先争优活动的作用,宣传中央和省、市关于创先争优活动的有关精神。要及时总结和推广创先争优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及时报道创先争优活动取得的成效。各单位要及时上报信息,镇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编印简报,对各单位好的经验做法和先进事迹以及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4、注重统筹兼顾。要统筹安排、协调推进创先争优活动,使创先争优活动三个阶段的各项工作有机衔接、前后呼应。要把创先争优活动作为基层党建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常抓不懈,形成长效机制。要把创先争优活动与推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向深度和广度发展结合起来,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结合起来,与“五大主攻、八件实事”相结合,与转变干部工作作风相结合,与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建设北区中心镇结合起来,努力使创先争优活动成为加快建设开放、文明、富裕、和谐新沙市的一场伟大实践,成为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的一项满意工程。

  全市开展“信用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年初《工作报告》确定的“开展‘信用年’活动”工作要求,在全市营造诚信、开放、文明、和谐的发展环境,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开展“信用年”活动的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国家、省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部署,以重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和信用县市创建为重点,以部门信用信息系统、县市信息平台建设、共享为基础,以建立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开展信用文化教育宣传为手段,逐步改善社会信用环境。

  2.基本原则

  (1)政府推动,社会参与。发挥政府规划引导、政策激励、法律约束、宣传教育等作用,培养和优化市场信用环境;发挥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管理作用,调动企业、个人等市场主体参与信用创建活动的主动性,形成合力,共同推进“信用”的建设。

  (2)统筹规划,有序推进。按照统一部署,各县市区、重点领域相关部门制定本地、本行业“信用年”行动方案,采取“信用培植+信用创建+信用激励”的工作路径,落实“信用年”活动各项要求。

  (3)条块结合,重点突破。实施“行业多线推进,市县一体联动,条块紧密结合”的方式开展“信用年”活动。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金融、工商、质检、环保、卫生等重点领域、行业率先推动信用培植、信用创建,建立激励惩戒机制。

  3.工作目标

  (1)全面开展信用信息系统、信用信息汇集系统的建设,初步建立信用信息征集、整理、发布、使用等各环节运行机制。

  (2)全面开展信用教育宣传活动。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开展以“兴业立身,信用为本”为主题的`信用教育宣传活动。积极开展“信用十佳”评选表彰活动,营造全市“信用年”活动的良好舆论氛围,使全社会诚实守信观念明显增强,文明守信的良好风尚基本形成。

  (3)全面实施跨地域、部门信用联合激励惩戒机制。各县市区、相关部门切实落实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财金〔2016〕141号)、政府《省企业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办法(试行)》(鄂政办发〔2015〕67号)要求,按照职责和权限实施对失信企业的联合惩戒。

  (4)全面开展信用培植、创建活动。各县(市、区)积极组织开展“信用县市”、“信用乡镇”、“信用村”、“信用社区”、“信用企业”、“信用农户”创建活动,力争各县市区全部进入“信用县市”行列,“信用乡镇”、“信用村”、“信用社区”、“信用企业”、“信用农户”比例比上年增长5%以上。有重点开展信用辅导、培植,在政策、资金、税收等方面向信用企业倾斜,促进企业信用提级、增级,实现A级信用企业增长20%以上。

  二、开展“信用年”活动的具体任务

  4.建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各县(市、区)要按照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统一制定的业务规则、数据保障、技术要求,建立本地信用信息汇集系统,在6月底前实现信用信息的汇集、共享;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社会公共服务部门要按照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省信用信息目录》标准,建立、完善本部门信用信息系统、收集信息主体信用信息,在7月底前向上级主管部门或本地信息汇集系统报送信息。(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人行;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员单位、社会公共服务部门)

  5.开展信用创建活动。各县(市、区)、市直相关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结合地方、行业实际的信用创建活动。一是继续加大“信用县市”、“信用乡镇”、“信用社区”等细胞工程的创建力度;二是积极开展信用培植,加强对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市场主体的政策支持、业务指导,扶持、培植一批信用企业,发挥信用示范带头作用;三是开展信用示范县市、信用示范园区创建试点工作。全市选择2个信用基础较好的县(市、区),各县市区选择1个经济开发园区开展试点工作,增强信用示范辐射效应。(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人行;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员单位、市直金融机构)

  6.强化信用企业培植。各县(市、区)、市直相关部门要把培植信用企业作为推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一是构建长效机制,落实制度保障。制定信用企业培植计划、目标;健全培植机制,实行分级、分部门负责制;签订企业信用培植协议书,落实培植责任。二是加强信用辅导,夯实信用基础。对照信用等级管理办法的要求和标准,对培植企业逐一进行解剖分析,查找差距,提出整改措施,做到一企一策,辅导企业建章建制、规范经营管理,促进信用提级、增级。三是构建激励机制,推进信用建设。坚持信用培植与业务监管挂钩,全面落实区别对待的监管措施;坚持信息公开,树立优质信用企业形象。对AA级以上信用企业要在《日报》上发布,提高社会知名度;坚持动态管理,对经营管理、效益提升的企业要适时调高信用等级,对生产经营、效益大幅下滑的要及时下调信用等级。同时,注重企业信用风险排查,对排查发现经营风险的企业,督促落实整改措施。(牵头单位:市人行;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员单位、市直金融机构)

  7.落实联合奖惩机制。一是切实按照国家44部委签署的《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中确定的联合惩戒对象、惩戒措施、实施方式,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推动形成“弘扬诚信、惩戒失信”的工作合力。对诚实守信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在项目审批、财政扶持资金及贴息、信用担保、授信额度和利率下浮等方面给予优惠和便利。建立制假售假、偷工减料、合同欺诈、逃废债务、价格欺诈、逃避缴纳税款、非法用工、无故拖欠工资、不参加社会保险等失信行为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在市场准入、市场服务等方面提高进入门槛。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员单位每季度将全市行政处罚等失信惩戒信息报送至市发改委,由其在《日报》等媒体设立的失信“曝光台”进行曝光,加强舆论监督。二是组织开展诚信典型的推选、考评活动。在年底对全市“信用年”活动进行总结考评,考评项目为“六个十佳”,即“十佳诚信经营企业、十佳纳税信用企业、十佳产品优质企业、十佳信贷履约企业、十佳诚信服务窗口、十佳信用建设工作单位”,由市发改委、市人行、市金融工作局牵头负责组织,分别由市工商局、市地税局、市质监局、市人行、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发改委制定评选考核的程序、标准,并进行筛选、推荐,于10月底前将推荐优胜单位的先进事迹报送至市发改委、市金融工作局,最后由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审定。(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人行、市金融工作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日报社、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员单位)

  8.加强信用宣传教育。大力组织开展以“兴业立身,信用为本”为主题的信用宣传活动。一是金融系统要全面开展“信用记录关爱日”宣传活动;在所有营业网点张贴征信宣传海报,电子屏滚动播放字幕(“信用记录关爱日提示您:积累信用财富,创造美好生活”),同时设立征信宣传台进行宣传咨询,围绕“积累信用财富,创造美好生活”这一主题,广泛向个人客户宣传征信知识、征信业务,向市场经营主体等特定的客户群体宣传介绍信用报告的作用、意义、内容等,借助营业窗口、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通过报刊、微博、微信、短信等载体,利用业务营销、银企对接活动契机多方位进行宣传。二是各县(市、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在11月22日市政府设立的首个“诚信日”,结合部门工作集中组织开展信用宣传活动。组织人员到社区、企业、学校、农户、商户宣传与自身业务相关的信用政策、知识、业务。重点组织开展好“4个100”诚信宣传教育活动,即:市经信委组织100家企业发起“守法经营、诚信经商”倡议活动,市工商局组织100家商户进行“创业经商、信用为本”签名活动,市质监局开展对100家企业“强质量监督、惠民生”的产品质量集中巡检活动,市教育局组织100所中小学诵读有关诚信为人的国学经典。三是加强诚信守法先进典型事迹的宣传。在《日报》设立“诚信风采”专栏,从9月初开始每周宣传一个诚实守信的先进典型。宣传对象为相关部门评选推荐的六个“十佳”,事迹材料由组织推荐的部门负责安排落实并报市发改委,发改委协商《日报》统筹安排宣传报道。(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金融工作局;责任单位:日报社、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员单位)

  三、加强“信用年”活动的组织领导

  9.深化认识,强化组织。开展“信用年”活动是夯实我市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坚实基础、促进信用环境改善的根本大计。各县(市、区)、相关部门要把社会信用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活动的相应机构,结合地方、部门实际制定“信用年”活动推进方案,落实工作任务、措施,确保“信用年”活动目标实现。

  10.精准发力,务求实效。各县(市、区)政府、市直相关部门要抓住本地、本部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信用环境建设,做到四个结合,一是信用环境的整治与建设相结合,二是信用培植与业务监管相结合,三是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相结合,四是典型示范与整体联动相结合,不断夯实信用建设工作基础、创新工作方法、落实工作举措,力求工作实效。

  11.明确责任,加强督查。各县(市、区)政府、市直相关部门要根据全市加快推进“信用”建设的统一部署和目标任务分解,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要把社会“信用”建设作为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督促检查,推动责任落实。

  12.注重协调,形成合力。各县(市、区)政府、市直相关部门要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出发,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结合实际,扎扎实实地抓好方案实施。

  13.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各县(市、区)政府、市直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方案实施情况的信息反馈和舆论宣传工作,营造信用建设的舆论氛围,并于2016年12月20日前将总结汇报材料上报至市发改委、市金融工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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