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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网整合方案

时间:2016-11-15 20:43:13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政府网整合方案

  政府网整合方案【1】

政府网整合方案

  为构建统一的公共检测技术平台,提升检测能力与水平,改善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根据《深圳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方案》(深办(20**)34号)有关“按功能整合市直各部门所属检验检测机构,统一负责强制性检验检测工作”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推进政府检测机构体制改革与资源整合的必要性

  我市现有事业单位性质的检测机构共51家(市属13家、区、街道38家),涉及工业产品、环境、食品、公共卫生、药品、工程质量等多个领域,为政府部门的行政执法和企业的技术创新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

  但是,我市现行的检测体制也存在诸多弊端,进一步推进检测体制改革和资源整合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实现执法与检测相对分离,确保检测的公正性和行政执法的严肃性。

  现有政府检测机构均隶属政府部门,且大多同时承担着技术检测与辅助执法的工作,执法与检测不分。

  推进执法与检测分离,从制度上保障检测机构的独立性和公正性,有利于解决政府部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问题,符合国际惯例,代表了改革的方向,同时还有利于规范和加强政府行政执法工作,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二是切实解决多头检测、重复检测和检测结果不互认的问题。

  各政府检测机构的检测项目高度重叠,如全市从事食品检测的政府检测机构有33家,从事水质检测的有10多家。

  各政府部门根据各自的执法工作需要对其监管对象进行抽样检测,且通常只认可本部门下属检测机构的检测结果,从而可能造成对企业的多头检测、重复检测,既增加了企业负担,又增加了政府成本。

  三是切实解决政府重复投入,检测资源浪费的问题。

  政府部门各自为政分别设置检测机构,有的甚至在市、区、街道层层设置检测机构。

  政府检测机构重复购置仪器设备的现象较为严重,关键仪器设备雷同。

  全市政府检测机构总编制1900多名,还超编聘用1000多人,检测实验室面积9万多平米,各类仪器设备5亿多元,资源浪费严重。

  目前,我市各检测机构均有继续扩大规模、增加投入的要求,多个检测实验基地正在新建、扩建。

  因此,只有通过体制改革与资源整合才能从根本上遏制重复投入的势头。

  四是通过资源整合提高检测机构的核心竞争力,提升服务质量,调动员工的积极性。

  由于政府检测机构设置较为分散,政府有限的资金被分散投入到50多家检测机构,致使一方面常规检测出现了资源闲置,另一方面重点领域和新技术领域的检测能力不足。

  各检测机构在拓展新检测项目、研究新检测标准和进行检测技术储备等方面存在明显不足。

  由于政府检测机构按传统的事业单位管理,在人事管理和薪酬分配等方面机制不灵活,难以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普遍存在高层次技术人员难以引进等问题。

  因此,推进检测体制改革和资源整合,有利于将我市检测机构做大做强,提升其核心竞争力,有利于调动职工积极性,增强其公共服务能力。

  二、检测机构体制改革与整合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面提升公共检测能力与水平、创新政府检测体制为总体要求,推动执法与检测的相对分离,优化整合政府检测资源,构建职能分工明确、运作机制灵活高效、信息资源共享、客观公正,既满足政府强制检测需要,又满足企业技术创新需要的独立、公正的检测技术平台。

  (二)体制改革与资源整合的原则。

  1.资源优化共享,机构独立公正的原则。

  打破部门壁垒,分类整合政府检测机构,克服重复建设、重复投入和重复检测等弊端,实现检测信息资源共享和结果互认。

  推动检测机构与原主管部门脱钩,检测与执法相对分离,确保检测机构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2.明确职能分工,方便政府部门工作的原则。

  理顺检测机构与政府部门之间、检测机构之间、常规检测与快速检测之间的职能分工,依法界定整合后检测机构的职能,减少检测项目的重叠。

  建立职能部门与检测机构的联动与协作机制,强化检测机构的服务意识,更加方便政府部门工作。

  3.既有利于政府履行职责,又有利于服务企业技术创新的原则。

  整合后的检测机构将成为全市性的、功能强大的公共检测技术平台,既满足政府部门强制性检测需求,又积极促进企业技术创新,为产业发展提供高水平的技术支持。

  4.积极稳妥,稳步推进的原则。

  既积极借鉴香港经验,又注重结合本市实际,既统筹全局,又兼顾区、街道的不同情况,综合考虑技术可行性及其他因素,合理界定整合范围,科学分类,分步推进检测机构整合。

  (三)体制改革与资源整合的目标。

  通过“两分离、五统一”,即执法与检测相对分离、检测机构与主管部门分离,统一调配检测资源、统一规划实验室建设、统一制定检测目录和抽检计划、统一收费标准和统一协调管理,实现检测资源综合利用,全面提升我市公共检测能力。

  三、检测机构体制改革与资源整合方案

  分步推进我市政府检测机构的体制改革与资源整合,第一阶段重点推进市属检测机构整合,第二阶段整合区、街道的检测机构。

  (一)市属检测机构整合。

  将适宜整合的市属8家检测机构整合为3家左右,具体整合方案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牵头提出方案,报市政府研究确定。

  整合后的检测机构纳入我市法定机构改革试点,在机构设置和运行机制方面进行改革创新。

  1.设立理事会作为检测机构的决策层。

  理事会主要行使以下职能:协调有关职能部门与检测机构的关系;组织制定相关的检测发展规划、标准和流程;制定检测机构的财政预算草案和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制定相关的强制检测目录和年度抽检计划;建立检测机构绩效评估机制,监管检测机构的运作等。

  理事会下设专家咨询委员会,为理事会的各项重大决策提供相关的决策咨询服务。

  2.在理事会领导下,设立执行层负责检测机构的日常工作。

  3.根据我市法定机构改革试点的要求,积极创新检测机构的运行机制,建立适应其自身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薪酬分配、社会保障制度和监督制度,增强检测机构的活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

  (二)区、街道检测机构的改革思路。

  为保证检测机构整合工作的平稳推进,将区、街道检测机构纳入第二阶段改革,待市属检测机构整合完成后再予推进。

  鉴于市属检测机构可覆盖全市各区域,能为各区政府部门的监管执法提供技术支持,因此,区、街道原则上不再设立检测机构,不再承担技术检测职能。

  部分区、街道检测机构可并入整合后的市属检测机构,部分可改变功能,现有人员编制充实加强到相关机构。

  四、配套措施

  (一)切实保障相关政府部门的行政执法能力。

  由于我市各检测机构实际承担了辅助执法工作,检测机构与主管部门脱钩后,对相关政府部门的执法工作有一定影响,因此,在检测机构整合后,要切实保障相关政府部门的行政执法能力不受影响。

  加强执法力量的具体方案由市机构编制部门另行研究。

  (二)保留快速检测和现场检测能力。

  检测机构的整合主要是实验室的整合,是技术支持平台的重构。

  检测机构整合后,要切实保障相关监管执法机构进行快速检测和现场检测的能力。

  (三)建立政府部门与检测机构的联动与协作机制。

  一是充分发挥理事会作用,健全理事会的决策机制。

  确保理事会对执行层的领导,确保政府部门的政令畅通。

  二是要确保常规性检测按计划进行。

  各相关政府部门应制定科学的年度抽检计划,便于各检测机构合理配置检测资源,按计划完成常规性检测任务。

  三是整合后的政府检测机构应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制定相关应急预案。

  对于相关政府部门因应急工作需要的临时性、突击性检测任务,各检测机构应突破常规的工作程序,集中人员和设备,积极配合相关政府部门的应急工作。

  四是各检测机构要创新检测方法,缩短检测周期,不断提升检测能力。

  还应根据政府部门的要求,为其提供咨询、培训和统计分析等全方位的服务。

  五、组织实施

  (一)成立市检测机构体制改革与资源整合领导机构。

  成立以市长为组长的市检测机构体制改革与资源整合领导小组,统筹负责推进市、区两级检测机构的整合工作。

  市成立由分管副市长牵头,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检测机构负责人参加的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市属检测机构整合工作。

  (二)加快规章起草工作。

  由市编办、市法制办牵头,相关政府部门和检测机构参加,起草相关规章草案,确保整合后的检测机构能按法定机构形式进行运作,其机构设立、职能配置、工作程序、管理体制和运作机制都有法可依。

  (三)保障相关政府部门的行政执法能力。

  由市编办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参加,具体拟定各政府部门的执法力量保障方案,并报市编委研究审定。

  (四)严格工作纪律。

  政府检测机构体制改革与资源整合,事关各检测机构职工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到该项改革的重要性和艰巨性,要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

  各列入改革的检测机构及其主管部门的“一把手”为改革与稳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保障各单位工作人员的稳定。

  各部门和单位在体制改革与资源整合期间,要切实保障行政执法和技术检测工作正常开展。

  体制改革与资源整合所涉及的各部门和单位在资金、仪器设备和办公场地等方面要加强管理,做好清产核资、资产审计、产权移交等工作,严禁弄虚作假、瞒报漏报,严禁随意变更、涂改或销毁财会账目和凭证,严禁擅自改变资产用途、严禁转移、转卖、转借、私分或以其他方式擅自处置公款财物。

  政府网整合方案【2】

  为推进我市政府网健康快速发展,按照河北省《关于集中开展政府网整改整合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决定在全市开展为期3个月的政府网整改整合专项行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15号)要求,对网站普查各项指标逐项进行自查,发现问题认真整改。

  并以此次“整改整合”专项行动为契机,建立起长效监管机制,有效杜绝政府网“四不”问题,促使网站建设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具体措施

  (一)自查整改。

  各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15号)中网站普查各项指标,逐条自查,发现问题,认真整改。

  (二)强化管理。

  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政府网内容建设和运维工作,并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持续推进政府网健康快速发展。

  (三)关停并转。

  对确无保障能力的单位,对其政府网坚决予以关停,并将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互动、服务等必要功能整合到市政府门户网站或上级主管部门网站。

  (四)严格程序。

  新建、改版政府网应及时通过全国政府网信息报送系统更新数据,并向上级主管单位报备;关停网站应通过全国政府网信息报送系统逐级申请,经审批同意后,在拟关停网站首页显著位置悬挂网站关停和内容迁移去向等公告信息,随后注销网站注册标识、证书信息(如ICP备案编号、党政机关标识、公安机关网站备案编号等)和域名,完成关停操作。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和统计摸底阶段(5月1日--5月15日)。

  针对各有关单位网站进行统计摸底筛查,逐个确定是继续开办还是关停并转,制定整改整合方案。

  (二)集中整改整合阶段(5月16日--6月30日)。

  针对第一阶段统计摸底情况,继续开办的单位要完善机制,明确专门人员对网站进行严格管理,确保网站内容更新及时;确需关停的,要严格按照关停程序,积极稳妥做好相关工作。

  (三)巩固深化阶段(7月1日--7月20日)。

  在第一、二阶段的基础之上,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建立政府网内容和运维保障长效机制,加强常态化监管,积极推进本单位政府网健康快速发展。

  四、有关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站在服务人民群众、提高治理能力、提高政府公信力的高度上,通过专项行动,切实加强政府网建设管理工作,推进政府网健康快速发展。

  (二)市政府办公室要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全面完成专项行动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并及时向市领导汇报。

  对专项行动推动落实不力、不按程序关停或再次受到国务院办公厅通报批评的网站相关人员要严肃追责。

  河间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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